穿越后我追妻火葬场了
由于我领地意识过溢,以及上学时文化课捉急乱用成语,然后被当场纠正——
季行辰脸色微沉,却也赞许我的坦言,在电梯平稳而高速的下降过程中,突然伸手勾住我的脖子,与我相贴。
“那种行为叫公事公办。”
季行辰微微仰起下巴,盛着灯光的双眼清冷璀璨,以一个接吻一样的角度凑向我,气息掠过我的唇角,温润的唇浅尝辄止地在我的脸侧蹭了一下,以气音在我耳边说道:“这种才叫作耳鬓厮磨。”
我的心脏瞬间以另一种形式烧了起来,羞愤地捂着红透的耳朵后退了一步,成了贴在电梯轿厢上的一幅冒着热气的海报。
“所以别再误解了。”电梯到达,以身教学的季行辰正了下衣领,头也不回地向外走去。
他怎么能这么若无其事的!
我的喉结动了动,发麻的舌根这才找回语言,被调戏到面红耳赤的我本该炸毛,却变成了个哑火的炮仗。
季行辰的助理已经等在电梯口了。
电梯门缓缓关闭,我看着季行辰与人结伴离去的背影逐渐消失在视野中,电梯内映照出的身影只剩下我一人,还在狂跳的心律突然变成了烦躁的波长。
疑心病犯起来连自己都怀疑的我,才放言不管他,又在意起自己的做出假设——季行辰跟这个助理私下里该不会真的耳鬓厮磨,暧昧不清吧?
我很“焦绿”。
夏季昼长,晚间吃过饭后,天色还透亮着。
云层镶嵌着暖色调的绒边,跟随着人们的脚步缓缓飘悠,带着丝丝凉意的晚风将广场上孩童的嬉闹声高高抛起,散成声声银铃,暑热渐褪,正是最好的时节。
季行辰点名想吃的这家私房菜的餐馆在巷弄深处,现下的悠闲值得品鉴,我俩都不由放慢了步调,权当饭后消食了。
忙于快节奏生活的我,摸了摸我的肚子:“我感觉我的腹肌都有点退化了。”
“不用当然会退化。”
季行辰说话吐字清晰,我没听岔,字音最分明的还是这个“用”字。
和季行辰暧昧不清的是二十五岁的我。
什么时刻会用到腰部的力量?
我开始没懂,细思极污。
问题他说这话时还特风光霁月,像在讨论合同一样正经八百,我连反口都找不到话头。
本人愿将恶霸之名主动让贤:“你才是坏得润物无声。”
季行辰淡然道:“我是在提醒你,我们之间的关系。”
我在做着和季行辰成为朋友的努力,而友谊在我们之间是早已过时的关系。
脚下青石板铺就的步行街,长到与天际相连一样,却又在不知不觉间走到了尽头。
行至街头的一家路边摊前,前脚还一副成熟干练作态的季总突然就跟被摇摇车吸引了注意力的小孩似的,站定不动了。
“走累了?”车子停在半条街开外的停车场,我道,“你在这等我,我把车开过来接你。”
季行辰摇摇头否认了累,又点了下头。
我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
吸引季行辰注意的摊位是个三轮车改装的移动小店,车斗里放着两个木桶,桶里装着洗干净的红李子与青皮芒果,两种高饱和度的水果,泡在半融化的碎冰里,卖相圆滚饱满,鲜艳欲滴,而搭配这些水果的作料竟然是辣椒粉和椒盐这类更该出现在烧烤摊的调料。
一方水土养一方吃货,这种风味在本地显然不太畅销,所以老板在收款码旁边还挂着个手机贴膜以及C语言编程的兼职牌子。
但喜欢吃酸辣口味的季行辰喜欢。
先前我和沈瑜见面,选餐厅时下意识认为心上人爱吃傣味,后经确认爱吃这个的是季行辰。
“你不会想买这个吧,”季行辰从头到脚连头发丝都透着贵气精致,不像是会吃路边摊的人,然而看他眼巴巴的样子,我拦了一嘴,“当心吃坏肚子。”
摊位老板一仰脖,拿出贴手机膜时用的小抹布,在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上擦了擦。
有卫生,但是不多。
季行辰听不听他老公的话我不知道,反正不听我的。
等我将车挪过来时,季行辰手里端着个透明的塑料碗,另一手护着碗的碗口不让路上的灰尘落进来,嘴里还嚼着一个李子,腮帮子鼓得跟个囤食的松鼠一样,已经吃上了。
季行辰帮我做事时很顺手,支使我时更顺手,因为手上拿着吃的,让我帮他扣安全带。
舂碎的果子散发着青涩酸甜的清香气,俯身靠近时,他的呼吸也有股甜甜的气息,让我也有点好奇起这份“黑暗料理”的味道。
季行辰的手机响起了视频通话的提示音,接起之后,对面的女人笑眯眯地招呼他。
“儿子呀,最近工作忙不忙,吃过晚饭了吗?”
这位母亲的声音有点耳熟。
我趁着等红灯的间隙,瞄了一眼季行辰的手机。
哦,原来是我的母亲,在背着我给季行辰当亲妈。
季行辰:“工作还好,吃过晚饭了。”
我在边上告状季行辰乱吃路边摊的事情。
方晴兰是名洁癖战士,也由衷地将季行辰当亲儿子看待,拿出了她儿科主任医师的气势,严肃地讲起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对对,训他,让他不听话。
方晴兰话锋一转,突然训起我来:“你又在那装什么没事人,怎么不做给辰儿吃?”
我:“?”
二十五岁的我又卷起来了是吧。洗手作羹汤的娇妻画面原来是我的剧本。
方晴兰打来视频是叫我们回家取野菜和蘑菇。
北方山里时下最应季的野生菌菇,刚加急空运回来的,叫我们拎回去尝个鲜,被流放的我也因为要帮季行辰拿东西,作为廉价劳动力而被特许和她的好二儿一同回家。
我和季行辰先前闹过感情危机,方晴兰又问起我怎么没戴戒指的事,季行辰帮我圆了过去。
“李屿争的戒指弄丢了,不过应该还在家里。”掐头去尾,不算欺骗。
方晴兰松了口气:“好好找找。”
“再找半个月,”季行辰戴着戒指的手指微蜷,“如果找不到就都不戴了。”
明天是休息日,久未回家的孩子乍一回来,当妈的心里难免不舍,留我俩在家住一晚。
我还挺恋家的,在现在的我看来,这个我从小长大的家更能给我归属感,然而我俩这情况,我和季行辰肯定要住在一间屋子里。
方晴兰的挽留很宽限,尊重年轻人自己生活的空间,可应可不应。
季行辰答应了。
我们今晚要睡在一张床上。
第23章 我的习惯
在我从小长大的家,属于我的房间里,有着与我成双成对属于季行辰的生活用品,而我对这样的介入毫无违和感。
这些时日以来我逐渐意识到,我初醒时对季行辰的全然忘记,并不是因为他不重要,而是二十五岁的我早以习惯了季行辰全然且自然的融入进我的生活。
失去记忆连感情都能忘却,却忘不掉习惯——是否是另一种形式的感情深刻的证明?
我在箱底找到了被我封起来的习惯。
一只绵羊造型的安抚布偶,准确描述应该是一坨。只剩独耳的小羊仿佛上过战场一般,全方位开线,布料被盘得跟被狗嚼过一样,圆墩墩的身体扁得就剩一层羊皮了。
方晴兰有颗慈悲为怀的医者心,在自家幼子还需要被抱在怀里最缺乏安全感的月龄,时常哄睡哄到一半撂下自家孩子出急诊。导致我对这个从小就抱着睡觉的布偶产生了刻板行为,晚上要将它贴身放在睡衣里搂着才睡得着。
直到读大学,通勤不方便,住寝室后才慢慢戒掉这个习惯,裁下一块布料放在手里,半个学期下来手里还要攥着只小羊蹄子。
二十五岁的我应该是彻底将曾经戒掉了。
我隔着收纳袋,在布偶的脸上贴了贴,又将它放回了箱底。
今晚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我没有照常给沈瑜发问候消息,虽然发了他大概率也不会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