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子城堡
然后我俩隔着空气,拉钩,印章。
“肮脏”的交易就这么产生了。
在学校里我是不跟他说话的,为了避免同学们的闲话,他也不找我,每天都一个人上学放学吃午饭,我们的交易都在没人的小路里碰面进行。水彩笔,铅笔,橡皮,素描纸,都是我买的,马上就是交画日期,今天他就把画给我了。我俩说好放学在这碰面,然后我脑子里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如果他画的很烂怎么办?
我怎么都没想一想就相信他画的好了!马上就交画了,如果他画不好,那我……
事到临头我才想到最坏的情况。
远处那个瘦小的身影,抱着画已经跑过来了,我赶紧留意了一下周围到底有没有人。确认没有之后,交易才开始,他气喘吁吁的跑到这把画展开,我着实被惊艳到了。
线条流畅的可以媲美电视里的动画片,这得多稳的手才能画出来这样的线条,颜色没有什么大的改动,但深浅不是按照原画来的,说起来是画的原画,但比原画好看太多。
我惊讶的说不出话来,拿着那画看了好久。
“喂,五五分。”
“啊?啊!五五分…”
我还是不能理解,一个同龄人,到底要怎样才能画到这种程度,我实在忍不住多嘴几句,就问他:“你画的?”
他怕我要赖账,就想抢画,我比他高,把画举起来不让他够到。他气哄哄的嗯了一声。
“真是你画的?”
“是!”
“你怎么画出来的?”
“用笔。”
“我知道用笔,我是说你画画的水平时怎么练出来的。”
“用手。”
“……”
简直没法交流。
“放心吧,我隐藏着实力呢,我画的太好,老师找你让你现场画我可没办法了。”
“……”
果不其然,那张画拿了我们学校唯一一个少儿金奖。我上台接受颁奖,拿了荣誉证书,弯腰接受沉甸甸的金牌,红色的带子上坠着一大块黄金。
掂了掂,倍儿沉。
还是约定好的老地方,他怕我跑掉,早早就在附近埋伏了。看见我准时守约出现,才走出来,手里的石头子也扔了。
“我今天要是不给你这金牌,你就打算拿石头子砸我?”
他没说话,我俩放了学,偷偷摸摸的奔着当铺就去了。
“你俩孩崽子哪凉快哪待着去,我这是当铺不是收破烂的啊,你看看你,你看看,拿着个刷了金色漆的铁疙瘩就过来了,嘛玩意啊能不能行?”
什么?
铁疙瘩?
我拿过掌柜手里的“金牌”气的跟他理论,“这是我得奖得到的,怎么是铁疙瘩了?”
齐飒没说话,拿过我手里的“金牌”,转头出去,找了个犄角旮旯,蹲下就用“金牌”往路边的水泥地蹭。
很快镀了一层的漆被摸下去,里边黑乎乎的,都是别的金属。我把那块破烂抢过来,牟足了劲扔了出去。
“什么狗屁金牌,都是假的!”
齐飒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假金牌,一步一步的走过去把我扔了的“金牌”捡起来,整个揣在了自己兜里。
“你不要我要啊,铁疙瘩也有用。”
回家没跟父母说这事,毕竟金牌和齐飒有关系,心情不太好,闷声吃完饭就上床睡觉了。这件小事像平常的呼吸一样,你不会特意去记你上次呼气吸气都是什么时候,你闻到了什么味道没有,没过几天转头就忘了。
欺负齐飒的越来越少了,可能随着年龄的增长,都开始意识到这是不对的,齐飒虽然还是不愿意说话,但有些事还是愿意配合的,所以在班里接触同学的情况有了很大好转。
六年级那年我喜欢上我们班的一个女生,我觉得她是全天下最好看的女孩子。就连每天做早□□都要盯着她的背影看。
马尾辫在后边一晃一晃的,她生日的时候我送礼物给她,她也收了,就在我觉得我俩有戏的时候,新来的那个男英语老师很碍眼。
我是个英语尖子,上一任英语老师的手中宝。新来的这位英语老师没事就找她谈话,真的是没事就找,我这醋劲一上来十匹马拉不回来,可是他是老师,我是学生,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我喜欢的女生下课就得往他办公室跑,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周一小测过,男英语老师找了几个成绩好的帮忙判卷子,有我一个,一班60人我一个人判10份卷子,我是真不愿意帮他做事,但是又想不到拒绝的对策,拿着他给我的红笔恶狠狠的戳了好几下桌面,才开始对照标准答案画勾画叉。
齐飒的小纸条又扔过来了。
我翻了个白眼,捡起来看了看。上边写:想报复吗?
报复?他是老师我怎么报复。
然后他的纸条又传过来,写着:给我点钱,够我打公共电话用就行,校长办公室的电话你也给我。
第二天,男英语老师没来给我们上课,第三天进了教室,明明气得不行还要耐着性子陪着笑脸跟我们说:“有同学跟校长反应啊,我在你们作业的基础上强行让你们判英语卷子,我被请去喝了一天的茶还扣了工资,你们不想判可以跟我说嘛……”
我听见他的牙在咯吱咯吱的响。
扭头看看齐飒,他趴在桌子上睡的正香。我转过头来,也趴在桌子上,只不过我睡不着。
我是在憋笑啊。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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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年纪轻轻就做奸商
我不太明白齐飒这种家庭条件的人怎么会在我们这一片住,后来是听附近的邻居说:这房子是当年他妈还在的时候挣的钱买的,最值钱的就这个家了。他爸人没怎么见过,都早出晚归的,一脸萎靡不振的样子,偶尔白天见一下也不打招呼。三米内走个对面能看到眼球很浑浊,像是有什么毛病。后来这话传开,邻里街坊的看见了也都躲着齐飒他爸走,生怕是传染性的。
初中按片分到一个重点中学,我和齐飒又做了同学。记得在莫言的书里看过一段话:朋友亦或是情人,能走过三个月的已不容易,能坚持六个月的值得珍惜,能相守一年的堪称奇迹,能熬过两年的才叫知己,超过三年的值得记忆,五年后还在的,应请进生命里。十年后依然在的,那就不是朋友了,已经是亲人了,是生命的一部分了!
我真是想问问,出现在你生命里已经9年但并不是朋友的能算是个啥?而且这个时间还会加长,我不打算转学,估计他也不会的。
也就是说,我十几岁初中毕业的年纪生命里的12年都有他齐飒这么个人。
偶尔路上碰见也打个招呼,但绝不一起行动。有时候他走路不看前边,就看地上,去学校的必经之路有一棵碍事的柳树,来来往往骑车子的要不就绕一下,要不就只能蹭着头顶过去,可那一片面积不小,不太好绕,加上上学时间路口人多,突然拐把会碰到别人。而他跟个傻子似的总忘了那颗柳树的存在,低着脑袋却挺直着后背,头顶每天接受柳枝上蚜虫的亲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