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绚烂英豪终极篇》完结
P.S.
第七部结局撒花!
已经撒了七次,嗯,希望大结局的时候花好月圆。
第七部拖了很久才更新完,中间出了很多七七八八的事情,醉在这里再次对追文的同志们致以歉意。很理解那种掉在坑里的感觉,真是太抱歉了,醉还是一个任性的人,这个不好的毛病,希望能够很快改掉。
这一部里有很多的不理解、不确定、不明白,没关系,第八部的时候,会为大家一一解开。
隔天开始更新番外,这次的番外都比较欢乐比较有趣,大家轻松看看,刚好也给醉一点儿时间整理第八部的线索,安排后面的工作。
我爱绚烂,我爱你们!
番外:
☆、毛绒绒的逻辑(1)
写在前面:
本篇番外的名字来自于Jane Seabrook的绘本《Furry Logic》,简体中文版于2004年由希望出版社引进,中文译名就是《毛绒绒的逻辑·存在》。这是醉很喜欢的绘本,繁复的线条里充满情感起伏,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来翻一翻。
我通常在中午一点四十分左右开始午睡。如果阴天,那么就推迟一个小时。那时候,露台上会有大片大片如同蚕丝被子般轻柔的阳光,比纯巧克力的薄片还薄,以水面上细细的柳絮的姿态铺在地板上。露台的地板刷了清漆铺了碎碎鹅卵石,白色的花式栏杆中间用细铁丝铰出了吉祥的纹样,透过它可以看到一层层阳光下的海景房般整齐漂亮的楼。
像海浪呀,一波波向远处绵延。哪里是尽头呢?尽头有什么?也许还是房子的顶,因为这里夏季多雨的缘故,都是尖顶,有的会漆成瓦灰色,那就是大海里鲨鱼偷偷露出来的鳍,零星的,一个,两个。
有时候我看着看着就睡着,身体底下有日光所能带来的最舒服的温度,嗯,会让我忘了时间。我会眯起眼睛来看太阳。也许是醒了,也许是没醒吧,太阳慢慢慢慢地移动。也有人说这是我在动,于是我花了很长时间去理解“相对”这个概念。尽管有些困难,但是我想我懂了,新的概念让我的思维如同久久不曾启动的汽车一样轰然鸣响,为我带来了不可思议的乐趣。我长久地注视着熟悉的一切,开始用新的概念诠蕋-u,n液t-u,n疑肀叩囊磺小?/p>
呀,很美妙。
我在移动,不知不觉地,只要我把太阳看成静止的,我就在动。我看见身体均匀地呼吸,起伏,然后秒针过去一格,咔嗒。我的身体向神秘的方向挪动了一点儿。真的挪动了,一点点,如果你看不见,那便是你看得不够仔细,只有一点点,如同黑暗里的微光那样一闪即
逝,眼前甚至没有影像残留——你怀疑自己没有看见对不对?再看一次。
一秒。然后身体,微微地,挪动。
于是我知道我在移动,相对于孤独的星星来说,移动使我的生活变得仿佛更有意义了一些。我开始用这个概念重新看我熟悉的世界。
相对于露台,我很矮,相对于世界,我很小,相对于盆栽,我很大,相对于下水道,我很干净,相对于飞虫,我很聪明,相对于阳光,我很立体,相对于鹅卵石,我很温暖。
相对于人来说,(舔鼻子)我是猫。
伸个大大的懒腰。你说什么?
嗯,我就是小扬。
第一次知晓自己的相貌是在一个大雨天之后,路边有一个水坑,因为同伴尿液也在里面的缘故,上面浮着一层五光十色到令人恶心的光晕,我狼狈地从一堆废弃的木板里挣脱出来,低头。真是终身难忘呀,我湿漉漉的,毛一缕一缕乍起来,露出斑斑点点的皮癣,很丑。相当一段时间,我对自己没有自信,太丑,以至于没有姑娘愿意正眼看我。
后来,当那个男人带我去办证件打疫苗的时候,我再一次看见了自己的容貌。一张照片贴在墨绿色封面的本子上,我看见了自己,说实话,这么看起来实在有点儿不像,长毛光亮,黄狸花的纹路漂亮又对称,眼睛,我必须说说我的眼睛,浅浅的黄绿色,很美丽。这才让我理解了眼前这个男人每天替我用难闻的药膏擦皮癣的真正目的,那就是在把我从野外带回家里之后,让我看起来好看一点儿。我挨了一针,然后被放在蓝色的旅行包里。路上,那个男人开着车,把包的拉链打开,让我看看窗外,我探出头来,发现脚边放着我的证件,墨绿色的封面,插卡处可以写上我的名字,目前是空白的——相信我,一只明白“相对”的猫,不会不认字的。
那个男人怀抱很温柔,他抱起我,第一次允许我进入楼上的房间。房间里有好多人在说话,声音一律很有控制力、很稳定,即使是开怀大笑的时候。那个男人把我放在另一个人怀里。
“一切都办好了,长官。”
啊,我知道你们误解了,现在我所在的怀抱才是江扬的。
我跟江扬交情不错,尽管他的臭毛病多得可怕。我不喜欢苏朝宇,他的“毛色”可谓非常奇怪,而且有模仿我的恶习。如果我生气地弓起身子威胁他,他居然也会趴在地毯上做出同样的姿势。啊,真是不讨猫喜欢的人呢。关于双胞胎之间的差异,我不明白人类为什么长了这么失败的五官——怎么会分辨不出呢?他们分明差很多,隔着老远就能
闻见弟弟身上的猴子味。猴子是另一种不让猫喜欢的生物,跟苏朝宇有异曲同工之妙。
说来说去,我最喜欢的人是住在隔壁的程亦涵,他一向很冷静,即使快要踩到我的尾巴,都能保持身体前倾的姿势扶着墙,然后礼貌地说“没看见你呀”,之后从我头顶迈过去——我昂头看他——等等!我很想追过去告诉他勤务兵没有把拖鞋底擦干净,上面有一块讨厌的奶油残余,但是他摆摆手说“不要跟上来哦”,扬长而去。我只能悻悻地嗅着那蹭在地板上、隔一步出现一次的奶油气味,然后蹲在他的门口摇头叹气:指挥官家的地板从来都是擦得很干净的,破坏了,破坏了!
程亦涵人很好,定期检查我的耳朵、肛门、爪子、牙齿。直到有一天我突然发现他原来只是擅长给人瞧病,从此就开始拒绝他周到热情的体检。胡来,真是胡来,你看江扬又在苏朝宇的唆使下偷偷吃了一大碗冰镇杏仁豆腐,浑身散发着要胃疼的气味,你怎么不管他?
我挣脱程亦涵的手,使劲抖抖毛,把屁股转到他的脸前面。
程亦涵皱眉说:“你便秘吗?”
在他伸手之前,我夺门而逃。我发誓,他如果敢把任何东西塞进我的屁股里,我就咬他!尤其是我已经失去了那两枚柔软的黑色团子,以致于我看见漂亮的姑娘的时候,居然能镇定地走开而不是扑上去。
唉唉,就有这样郁闷的时候,没办法,真的。
☆、毛绒绒的逻辑(2)
所以有时候我想让苏朝宇也这么昏迷一次,醒来就发现自己对喜欢的人没了兴趣。他和江扬总是这样,扑来扑去,关上门,整夜都不打开,任我威胁、撒娇都没有用。门里面有微妙的声响,啧啧,不多说这个了。他们相爱很深,我知道,因为有一天江扬抱着我,坐在阳台上晒太阳。他生病了,浑身都是药味,我不敢碰他的肩胛,因为程亦涵严厉地警告过我,那里很疼。江扬轻轻挠我的下巴,抚摸我的鼻梁,我用自己的体温温暖他,他说:“你很健康嘛,鼻子又湿又凉。”这是莫大的夸奖,我昂起头来,用呼噜呼噜的声响表示满意。江扬拿起手机给苏朝宇打电话,说了很久很久。
我仔细听。江扬平时经常打电话,谈的都是很深奥的事情,但是他们今天的对话没有营养,只是互相讨论天气、心情、午餐。从听筒里传来苏朝宇的笑声,江扬始终很高兴,最后,我看着他迷迷糊糊挂了电话,趴在躺椅上睡着了。我嗅嗅,他身上有股叫做幸福的味道,像二楼阳台上那一簇紫色牵牛花的蕊一样,是甜的。可是他的鼻子又干又热——我蹭程亦涵的腿,想告诉他江扬一定在高烧,但程亦涵根本不理解。当然,最后江扬退烧必须要谢谢我,是我在他还没醒来的时候,把他的鼻子舔得又湿又凉。
凭借我的智慧,我认得这里出现的基本所有人,凌寒、慕昭白、林砚臣、江立等等等等。凌寒喜欢把我放进某一个不可逃脱的地方看我怎么办,真没辙,特工干多了就有些神经,因此跑不掉不是我的错。慕昭白是个性格很好的人,虽然怕我。每次我友好地舔他的腿,他就会以光速把脚从地板上拿起来,整个人蜷在沙发里哀嚎:“我没有得罪到你吧!”但是他对狗就是另外一种态度——狗那么多的口水,多脏,多脏!而我只是有一些柔软的舌倒刺而已。林砚臣给我画像,尽管很久不能动这个要求令我无比痛苦。
他有一件帆布笔帘,每次“刷”拉开,里面就有一些据说是五颜六色的小棒棒,然后过一阵子,纸上就有我。很神奇,林砚臣也喜欢抱我,但是我并不是很喜欢他的手,因为那些因训练和持枪磨出来的茧子,蹭得我屁股痛。
世界上最令人琢磨不透的存在就是江立。按理说,一只猫最值得骄傲的事情就是可以从气味上分辨出人的不同个性和年龄。我仔仔细细嗅过,以为他已经40岁的时候,分明听见他把江扬叫哥哥!这是怎样令猫崩溃的事实,我对自己的判断力产生了怀疑。后来苏朝宇在床上告诉江扬(别问我是怎么听见的,哦,真的别问,别让他俩知道……),他觉得江立是个不折不扣的妖精,我这才发现,人的判断力比猫更低下,江立是一个如假包换的人,尽管他擦了一种叫做“成熟”的香水,遮盖了本来的味道。
想到这里,我觉得舒服多了,惬意地在床头柜抽屉里翻了个身,眼睛刚好透过锁眼可以看到外面的场景。身边有江扬和苏朝宇的新棉袜,灰色黑色白色,厚的是双层织面,可以捧起来磨爪子,薄的是单层,手感差一些,两只踩一起也勉强可以磨——
呃,我是不是说漏了什么?
我爱上了这种偷听故事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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