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
弗恩说:“邪恶永远来自那些看起来似乎并不是坏事的东西,强烈的自尊心,完美的理想主义,听起来都不错是吧?为了维护小镇的内稳和安宁,所以必须同仇敌忾干掉闯入者,会不会给你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他的神情肃穆而严厉,罗杰却不敢转开视线,“这和那些极端恐怖分子的行为有什么分别?主宰就是他们的精神领袖,不错,它很适合干这个。”
“对不起。”罗杰说,“你说得对,克拉克警官,我不该为小镇上的人开脱。你还会相信我们的决心吗?”
“不。”弗恩回答,但又接着说,“是你们应该相信我们的决心。”
“你们?”
“我和路克斯。”
“可是……”
“我知道你们都害怕他,似乎他是一颗会发生链式反应的核弹,顷刻间就能把小镇夷为平地。可经历过那个恐怖事件的人难道都没有想过,如果他想毁灭小镇,杀掉所有人,在他唯一的朋友死去的时候就是最好的时机。”
“那样他会变成恐怖大王,如果代价不足偿还,他就会变成怪物。”
“如果他想做,他不会在乎。”
弗恩心想,他绝不会在乎。他想起了路克斯眼角的那滴眼泪,他只会在乎自己是不是真的成了魔鬼。
“你说的对,我们不应该怕他。”罗杰望着弗恩说,“你们现在已经成了朋友吗?”
“是的。”
“自从发生了那件事之后,他就再没有过朋友,连一个愿意接近他的人都没有。我想确认一下,你也知道一旦你们之间建立了超越路人的关系,只要他使用能力,你就会受到伤害。即使是这样,你也愿意冒险?”
弗恩笑起来,放下了刚才的严肃,坐到沙发的扶手上。他向罗杰伸出一只手说:“歌里是怎么唱的?生活平凡,何不去冒险。”
罗杰立刻喜欢上了他的微笑,伸出自己的手在他的手掌上拍了一下。
“棒极了。”
第14章 头发、胡茬和午餐、电影
麻醉剂的效果已经过去,罗杰的伤口开始发疼。他皱着眉苦着脸忍受着,弗恩觉得他和孩子没两样,就为他热了杯牛奶。
“谢谢。”
“感觉怎么样?”
“好像伤口烧起来了。”
弗恩坐在他身边说:“你可以在这里养伤。”
“真的吗?”
“当然。”
“我喜欢巴伦克先生的阳台。”
“要是你现在不想休息,就和我说说恐怖大王。”
罗杰露出为难的表情,似乎不想回忆那段可怕的经历。
“它为什么追你?”
“只是我恰好在黑暗里,它也在,它喜欢没有光的地方。”
“这么说你完全可以对付它,你是个小光人。”
“我没想到,我太害怕了。”
“我知道,你很怕狗。”弗恩说,“恐怖大王是人们因为无法付出代价而变成的怪物,那一个人能够付出代价的极限在哪里?”
“我想大概是人的一生。”罗杰说,“我们探讨过这个问题,以前小镇还没有像现在这么平静的时候,镇上的树林里到处都是恐怖大王,因为人们会滥用自己的能力。如果一个人认为长不出头发说不出话没什么大不了,他就会频繁使用能力。但他们错了,这世上没有什么是无穷尽的,一个人一生能长出的头发也一样,如果超过了那个极限,主宰就会认为他无力再付出代价,他就会死亡、消失,变成让人害怕的怪物。”
“如果像霍尔克那样,代价只是身外之物,极限是不是就不存在了?”
罗杰惊讶地说:“可是他会饿死。”
“我听说他曾经一星期没办法碰任何东西,难道连食物都不行?”
“什么都不行,床、椅子,甚至地板,他只能站在一堆灰尘里。只有水没问题,要不然他早就死了。”
弗恩说:“他会把人变成灰尘吗?”
“不行。”罗杰摇了摇头说,“除了使者,没有人的代价可以对自己之外有生命的东西起作用。”
“听起来小镇真是个公正的主宰。”
“公正而且残忍。”罗杰动了一下受伤的腿,皱起眉。
“恐怖大王随时都可以变化外形吗?”
“很难说,这个问题我们有过很多不同的意见,最可靠的答案是,有可能我们每个人看到恐怖大王的样子本来就不一样。我怕狗,所以我看到的是一只凶猛的大狗,你看到的是什么?”
弗恩说:“一只看起来有点像人的狗。”
“你害怕的东西真古怪。”罗杰看着他。
弗恩在他脑袋上揉了一下说:“把牛奶喝完。”
罗杰听话地喝完了牛奶,把玻璃杯还给他。
弗恩问:“树林里的那些铁夹是用来猎杀恐怖大王的?”
“据我所知是的。”
“难道那里是恐怖大王的栖息之地?”
“事情是这样,在小镇最混乱的时候,大家还没有意识到铁则的存在,总有人不断消失。代价溢出时人们不会立刻死亡变成恐怖大王,而是突然失去踪影。然后到了晚上,树林中就有怪物出没,它们沿着黑暗潜行,伺机袭击镇上的人。后来人们发现,所有怪物都是从树林中那片浓雾里诞生的。”
“所以就在那里设置了那么多铁夹。有作用吗?”
“当然有,铁夹挡住了大部分怪物,只是偶尔会有漏网之鱼。”突然罗杰打了个激灵,抬起头望着弗恩说,“我觉得,我们遇到的那个是巴伦克先生。”
“你怎么会这么觉得?”
“因为已经很久没有人去世了。”
“乔伊·巴伦克是因为无法偿还代价而死的?”
“我们没有发现他的尸体,但是在这里,一个人毫无征兆地消失,那就意味着死亡。”
“你知道他的能力是什么吗?”
“可以算是预知未来。”
“这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能力。”弗恩说,“但是我看了他的手稿,他好像有很多烦恼,而且精神状态非常糟糕。”
“是的,因为他的代价是丧失记忆。我不知道巴伦克先生在预知多久的未来,但他好像对此很痴迷。以前我常来这里替他摆弄电脑,他会讲一些他要写的故事给我听,他是个悬疑小说家,你知道的吧?”
“我知道。”
“他写了很多小说,可后来所有的故事都变成同一个。接着他开始变得很烦躁,总是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再后来他就不见了。”
弗恩忽然问:“你替他摆弄电脑?那你知道巴伦克先生电脑的密码吗?”
他不可能知道,那是乔伊·巴伦克的秘密。弗恩心想,可罗杰却出乎意料地回答:“我知道,如果巴伦克先生后来没有更换的话,应该是他姓名的缩写加上门牌号码。”
“这很容易被人猜到。”
“是的,可是在这里,谁又有闲心去偷看别人电脑里的东西呢?”
弗恩就很想看,但得等罗杰走了之后。
“我出去一会儿,你一个人在家行吗?”
“没关系,我好好的。”罗杰说,像只看家的小狗一样目送他走到门口。
弗恩走出门去,发现今天是个温暖的晴天。他仰起头,往蔚蓝的天空望了一眼,淡蓝色的苍穹在上,云层白得刺眼,厚厚地堆叠在一起,仿佛在白云之上还有一个世界。这么美丽的天空,是真实的吗?还是小镇造出来的幻像。穹顶之下,远山看起来也那么自然苍翠。
他走在街上,忘了原本想要去哪,不知不觉之际发现自己已经站在加油站外。
路克斯没有躺在长椅上,弗恩不知道他去哪了。他是不是还在为昨天流露出的脆弱而后悔,因此故意避开和他见面。不管怎么样,路克斯再也不能用那副神神秘秘拒人千里的外表在他面前演戏了。
弗恩走到小屋前,伸手推开了门。他知道这扇门没有锁,因为没有人会接近这里,也没有人会推门进去。他忽然有一种深感荣幸的愉快,他很有可能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走进这个秘密空间的客人。这个想法才刚兴起,弗恩就看到屋子里有另一个人在。一个穿着T恤和牛仔裤的年轻人背对着他,弯腰在路克斯的抽屉里翻东西。
“嘿,你是谁?”弗恩立刻防备起来。
年轻人吃惊地转身看着他,弗恩觉得他很眼熟,直到看清他绿得很明亮的眼睛时才认出来,他就是路克斯。
他刮掉了长满两腮的胡茬,乱糟糟的金发也扎在脑袋后面,看起来像变了个人。
他们互相看了很久,弗恩才想起该说点什么。
“新造型不赖。”
“我只是刮了个胡子,这镇上没有人敢替我剪头发。”路克斯说,“我以前是短发。”
“我可以替你剪。”弗恩说,“不过我觉得这样就很好,我喜欢你的小辫子。”
路克斯笑了:“你来的时候有人看见吗?”
“我不知道,可能有,我没在意。”
“没关系。”他也不在意了。
“你在找什么?”
“须后水,我觉得整个脸在发烫。”
“人们忽然改变形象,总是意味着他们要开始新生活。”
“要在这里开始新生活真的很难。”
路克斯没找到须后水,弗恩愿意替他去街上买一罐,但他决定自己去。
“你有多久没在白天闲逛了?”
“很久。”路克斯说,“也许我换了个样子他们认不出我了。”
“我也差点没认出来。”弗恩越想越有可能,如果小镇有一百多个人,除了真正的熟人,大多即使认识也只是点头之交。
他们去了一个偏僻的杂货店买东西,店主正在柜台里看书,路克斯把须后水放在他面前时,他几乎连头都没有抬就收下了钱。
“其实一点也不难,他们没有你想象的那么怕你。”
路克斯问:“你觉得如果我走进餐馆,他们会为我做吃的吗?”
“你可以试试,我喜欢魔手餐厅的鸡肉饭,如果你愿意去我可以请你。”
路克斯犹豫了一下,看得出太长时间的离群索居让他对现状感觉很不自在,但弗恩决定带他走完这趟破冰之旅。
不管白天还是夜晚,魔手餐厅从来没有坐满过,但也不会空无一人。弗恩走过小镇的大部分地方,这里什么样的店都有,甚至还有一家古董店,可只有餐厅客人不断。看来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人们都无法舍弃对食物的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