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
弗恩走进餐馆时刚好是午餐时间,餐厅里有好几个人在用餐。听到门铃声,所有人又一起抬起头看他。他已经是这里的常客,可随后跟来的路克斯却像个陌生人。
弗恩坐在他常坐的那个座位上,女服务生依旧态度冷漠地上来问他想吃什么。弗恩知道她的名字叫艾米丽,和她没有一丝笑容的脸一点也不搭调。
“招牌鸡肉饭。”弗恩询问地看了路克斯一眼。
“一样。”
“两份。”弗恩对艾米丽说,尽管她的脸上没有好奇之色,却还是忍不住对路克斯多看了一眼。她一定也在疑惑,没有立刻认出他来,不过这没能打消她的疑虑和警惕。餐馆的气氛又变得紧张而古怪。
“我喜欢鸡肉。”弗恩说,“你呢?”
“我喜欢牛肉。”
“可是你没有点。”
“我不常在外面的餐馆吃牛肉。”
“为什么?”
“因为我发现,我喜欢的只是父亲做的牛排大餐,总有一面是糊的,那种焦味很难忘。”路克斯说,“但是我不太记得外面的事了,也许这只是幻想出来的,并不是我真正的回忆,这个小镇总是在模糊人们的记忆。”
“的确是这样,恍如隔世。”弗恩说,他到这里没多久,可感觉却像过了很多年。
“有时候你会觉得这样也不错,就像现在,天气很好,还能享受午餐。”
“人们总能找到自己能做的事。”
“是的,镇上还有个电影院,作为请我吃饭的回报,我可以请你看一场电影。”
弗恩看着他,路克斯没有笑,是个非常正经的邀请。
“当然好。”弗恩欣然接受。
鸡肉饭送来时,女服务生艾米丽似乎终于认出了路克斯,目光中流露出一丝惊讶和畏惧。这是弗恩第一次看到她的眼神变化,就像看见死神在这里用餐。
餐厅里的客人很快走了一些,看来路克斯的队列仍然让镇上的人敬畏有加,似乎在同一个地方吃饭都会让他们成为队伍中的一员,成为他能力代价的牺牲品。
他们旁若无人地饱餐一顿,饭后还喝了咖啡。艾米丽抱着必死之心为他们服务,弗恩给了她一笔不错的小费,不过看起来她对小费也没什么太大兴趣。即使没有钱,在镇上也能活下去,保留货币流通只是为了让生活看起来很像一回事。
像一回事,这很重要,否则一切都会乱套。
不知道镇上的人经历了什么样混乱的灾难才达成如今的共识,铁则之下仍然需要外面世界的规则才能维持和平。
离开餐厅后,他们来到小镇唯一的一个电影院。从外面来看电影院很小,但居然还在营业。路克斯花了几块钱买了两张票。
“你们要看什么?”唯一的工作人员问他。
“随便。”路克斯在这个镇上的确是个名人,但人们认识的是那个满脸胡渣一头乱发,穿着灰色连体衣的加油工。路克斯终于也开始觉得换个形象的确是重新生活的好主意。
售票员兼放映员自作主张地挑了一部八十年代的经典悬疑片,看得出来他是个电影爱好者,或许这就是他选择当放映员的原因。
弗恩看过这部电影,但他假装没看过,就像第一次看一样和路克斯讨论起其中的情节。
不得不说,他们都过得很愉快。
“这是我来到这里感觉最好的一天。”弗恩说。
“我也是。”路克斯回答,“要是每天都这样,说不定我真会爱上这里。”
弗恩说:“不,千万不要,外面有更美好的生活。”
“我知道。”路克斯微笑,“我是开个玩笑,那么,再见。”
“再见。”
他们在路口分手道别,当晚路克斯没有睡在加油站外面。
第15章 梅里亚
【他】五
他在一家名叫“兰度”的餐馆见到了她。
她和照片上又有些不同,看起来更憔悴一些,眼角下有几道不堪生活压力带来的细纹。
看得出,她为这次见面精心装扮了一番,涂脂抹粉又不太明显。
她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去熟客那里赴约的妓女,也不能显得太无趣。她希望给他一个好印象,让他觉得她是个有趣的女人。
他们一起看菜单,他点了一份烤鲑鱼,一份扁豆汤,她想吃小羊排和浓汤,然后他们又点了一瓶甜酒。
他们聊很多话题,谈职业联盟赛、聊电影、小说,也聊明星们的绯闻和总统选举。
他好像什么都懂,但不会高谈阔论,总是在她提起一个话题时很自然地接下去。其实他说话并不多,但在她的感觉中却像聊了很久。
甜点送来时,他拿出了一份礼物。这让她感到惊喜之余又有些羞愧,因为她没有想到要准备礼物。
“这件东西不值钱,是我自己做的。”
他送给她一只木雕小猫。
——
梅里亚
弗恩直到回到家,才意识到他和路克斯做了什么。
他们在小镇招摇过市,等于告诉所有人,他在路克斯的队列中排在最前。他当然希望路克斯能过得更好,而且不在乎自己成为他的代价,但他不知道这会带来什么难以预料的后果。
天又黑了,不管白天多么晴朗,夜晚总是一样阴森。路灯亮起来,照亮了每一条街道。
洗澡时,他对着镜子发现身上有几处没来由的淤青,于是突发奇想记下位置,试着变出一支笔。
使用能力的感觉非常奇怪,刚开始他只是把这种可笑的能力当做恶作剧,很快就忘记了,有时精神紧张或是一觉醒来还会发现身边多了一支笔。现在他觉得有必要熟悉一下自己的能力。
首先得弄明白能力的范围是什么,他试着变出一支钢笔和一支铅笔,然后检查自己。淤青多了两处,显然钢笔的代价要比铅笔高些。接着他又变出几支款式不一样的笔,把它们一字排开放在盥洗台上。
够了。他对自己说,你只能变出能写字的笔,别把自己搞得像被狠揍了一顿。
洗完澡,他躺在床上想了想今天发生的事,忽然想起罗杰说的密码。
他立刻跳起来,走进书房打开乔伊·巴伦克的电脑。
启动等待的时间很长,这台电脑已经很旧了,让他等得有些心焦。等到屏幕上出现提示时,他飞快地输入了密码。
密码没有改,他进了系统。
整个屏幕上放的全都是凌乱的文件,没有名字,只有编号。
弗恩打开一个看了一眼,是巴伦克写的小说。他不但写了手稿,还把它们输入电脑,可电脑里的稿子看起来就远不如书架上那么整齐。巴伦克显然不是个擅长操作电脑的人,难怪会让罗杰来替他摆弄修理。他把系统搞得乱糟糟的,文件的放置和名称都毫无规律,十足像个疯子。弗恩觉得要从里面找出什么秘密非得把所有东西都翻个遍不可,但这没有让他头疼退缩,从一堆毫无头绪的东西里找线索本来就是他擅长的工作。
他去厨房找到咖啡,为自己煮了一大壶,接着回到电脑边,开始给乱作一团的文件分类。一开始热咖啡下肚还挺舒服,后来就慢慢就冷了。直到天亮,弗恩也没能在那台从不整理的电脑中找到有用的东西。
也许巴伦克并没有藏着什么秘密。
弗恩向后靠在座椅上,闭上眼睛休息片刻,又继续他的未竟之事,直到听见客厅里的动静。罗杰醒了。
他关上电脑,离开书房。
罗杰站在客厅里,正试着自己走路。他伤得不轻,恢复得却很快。
“想不想吃早餐?”弗恩问。
“可以吗?”罗杰欣喜地问。
“我可以做三明治,我们一人一半。”
“好的。”罗杰说,“我感觉好多了,等一下可以自己回去。”
“没关系,你想住多久都行,这是巴伦克先生的房子。”
“但沃伦警官说过现在是你的了,我不能一直在这里打扰你,也许你会有其他客人。”罗杰说到这里,情不自禁地往卧室看了一眼。他没有看到路克斯离开,因此不确定他是不是还在。
弗恩用最后几片面包做了份三明治,从中间切开,分了一半给罗杰。两人一起坐在厨房里吃早餐,弗恩问:“巴伦克先生是个怎样的人?”
“是个好人。”罗杰对别人的评价几乎都一样,他也说过沃伦警官和路克斯是好人。
“具体一点,你说他的能力可以算是预知未来,什么叫可以算,没个准吗?”
“没准。”罗杰咬了一口三明治说,“他总说他看不到小镇的未来,所以我们都认为他的能力很没用,连珀利都不如。”
“珀利?”
“珀利很好笑。他是唯一一个先付出代价才能使用能力的家伙。他每走一百步就会在脚下发现一块水晶。所以你总是能看到他在旅店门口走来走去,可是捡了又有什么用,他又不缺钱,再说也没人会买。”
“这么说他也是唯一一个不用担心代价溢出的人。”
“我想是的,如果有一天他走不动了,当然就没法再用他的能力。”
弗恩心不在焉地笑了笑,他还是对乔伊·巴伦克更感兴趣。
“听说巴伦克先生疯了,是这样吗?”
“我不知道那算不算疯,但肯定不正常。”
“他做了什么?”
“有一天,他忽然开始不停地使用他的能力。”罗杰回忆着,“他明明知道能力的代价会让他越来越健忘,可还是不顾一切地,从早到晚都坐在阳台上预知未来。”
“他没告诉你看到了什么吗?”
“他说他终于知道为什么看不到未来了,原来是因为他看得不够远。”
“那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那个时候他已经变得连刚说过的话都会立刻忘记的地步了。”罗杰说,“他和我的谈话常常语无伦次。巴伦克先生说,他要离开了。”
“去哪?”
罗杰摇着头:“后来他就不见了。所以我觉得那个恐怖大王是他,他真可怜。”
弗恩拍了拍他的背以示安慰。
“我觉得巴伦克先生一定是看到了未来,他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否则我想不出有什么东西能让他那么着迷。”罗杰说,“可惜他什么也没留下。”
“那也未必。”弗恩说,“他总会给我们留下点什么,用他自己的方式。”
“你说得对,也许他离开了小镇。”罗杰振作起来,“只要我们找到他的方法,我们也能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