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殙
戚然轻叹口气,咬下了一颗。
酸甜的滋味在舌尖蔓延,果然解了不少腻,戚然慢悠悠跟着人流往前晃,看着前方不远处的周楷之。
一直以来,周楷之给他的印象都是安静沉稳,甚至文弱的,但和他接触久了,就会觉得这些标签一点都不适合他。
可能是因为周楷之从没反抗过他的暴力,所以才会给他文弱的印象,但现在想想,当他第一次闪现到周楷之房间时,周楷之一把就把他按到了床上,力道大得不可思议。
这一点,也在他背周楷之时得到了印证——其实这人没有看上去的那样弱。
安静沉稳也是,也许大部分时间他见到的周楷之都是坐在桌边看书喝茶,所以才会有这样的固有印象,但其实周楷之也有活泼的一面,也会买些小孩子才会被吸引的玩具,也会心情不好乱花钱,在乱糟糟的夜市上一掷千金。
这样的周楷之虽然好笑,但不违和,那天戴脸基尼也是,虽然看上去挺沙雕,却像是他能做出的事儿。
有一颗山楂没有去籽,在戚然舌尖硌了一下。
他忽然想到,周楷之也许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放松过。
到处撒泼打滚调皮捣蛋的童年是他的童年,不是周楷之的,周楷之的童年只有苦,周家也不会给他买成本价只有几毛钱的廉价玩具。
再长大一些,省城的世界对他来说就成为了一种挑选,家人总是默认把更好的摆在他的首选位置,就像一桌子菜,他吃到的全都是完好无损的,而拍烂的那盘黄瓜,早就被人做主退回去了。
用周楷之的话说,回村执教是他第一个自主的选择,他没有后悔。
那他其它的选择呢?
买玩具后悔了吗?自杀后悔了吗?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后悔了吗?
戚然不禁想起不久前和阿鹃的对话,他问阿鹃后悔吗,阿鹃摇了摇头,说不。
怕死,但不后悔。
她说她知道,如果活着,石头不会像现在这样爱她。
脱离了肉体与世俗的牵绊,两个灵魂的选择才是最真实的想法,只管爱就好了。
就像石头说的,得珍惜。
又有人举着一把烤鱿鱼穿人群而过,停在戚然面前的果然是周楷之,两人挤出人潮找了个空地,周楷之挑出一串送到戚然嘴边。
“我刚吃完糖葫芦。”戚然实在吃不下,却还是在周楷之软磨硬泡下尝了一根须子。
戚然:“不好吃。你能不能别买了,这一大堆你都没吃几口。”
周楷之:“你吃不下了,那我吃。”
戚然听他要吃,摘下一个袋子,用竹签插了颗爆浆虾球,递给周楷之。
“啊——”周楷之张开嘴。
戚然看了他一会儿,妥协地喂进了他的嘴里。
他收回竹签,低头想再挑一个,忽然被周楷之按住后脑。
周楷之叼着虾球凑上了他的嘴巴,他下意识咬住一半,周楷之轻轻贴了贴戚然的唇瓣,咬下另一半直起身,一脸得逞的笑。
芝士糖浆从虾球空心流出,戚然回过神去舔,脸色通红。
拜这半颗虾球所赐,他又开始打嗝了!
就不能给这人好脸!
戚然觉得自从认识了周楷之,他就该把名字倒过来念,一点就着!
周楷之在身后笑着叫他,他实在不想理,快步走到前面安静的街上,这里出了美食街的范围,卖的都是些生活用品,穿的戴的,样式繁多。
他走了一会儿慢下来,忽然在一个旧书摊前站住了。
摆在最角落里的一本书的封皮吸引了他的注意,他直勾勾地盯了很久,伸手将它扯了出来。
是那本小黄漫。
让自己出柜的,让周楷之自杀的,那本淫秽漫画。
它出现在醴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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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可能休息哦
第七十六章 记忆重现
有些东西总能唤醒尘封的记忆,比如音乐,比如味道,一首老歌能把人带回从前的时代,一道家乡菜能令人想起故乡。
旧物也同样如此。
尽管封皮褶皱不堪,甚至还带着一层薄灰,但当戚然看见那个熟悉的封面插图时,一下子就想起了无数个靠它入眠的夜晚。
辣眼却熟悉的标题,曾经出现在自己梦里的绿色怪物,摆着羞耻姿势的男主角,都曾是勾起他欲望的浮钩,以至于现在看到这些元素,右手还条件反射地想往身下探。
可惜他手上还提着周楷之买的小吃,而他也是这时才想到,这还是一本成功陷害了周楷之的漫画。
周楷之离远看见戚然在书摊边驻足,走到他身边,也瞧见了戚然手上的书。
戚然回头看了眼周楷之,周楷之没什么情绪起伏,眼神里有些茫然。
“小伙子买书啊?”书摊老板招呼他们。
戚然指了指漫画:“啊,这本书怎么卖?”
“哎你眼光不错,这本是我珍藏了三年的宝贝!”老板压低了声音,“要不是媳妇不让看我才舍不得卖呢!”
“三年?”戚然抓住关键词。
“对啊,三年前我在一堆破烂里捡的。”老板说,“哎我跟你说小伙子,这书你就看吧,内容可劲爆了!尽量在被窝里看啊……”
老板一副一切尽在不言中的表情,弄得戚然有点尴尬,这书的内容是什么他比谁都清楚,而他在看这书的时候几乎就没离开过被窝。
他不自在地咳了咳:“行行,我买了。”
回到监狱,周楷之洗完澡出来,看见戚然顶着还没干透的头发,趴在被窝里翻那本漫画。
还怪听话的,让在哪看就在哪看。
发梢的水珠快要滴到床单上,周楷之拿了块干毛巾,坐在床边给戚然擦头发。
戚然安静地配合了他一会儿,把书一合,弹了弹封面问他:“怎么样,眼熟吗?”
周楷之扫了一眼,超,异,精,喷,这是标题里他仅认识的四个汉字。
笔画夸张成白色液体的模样,牛奶似的往下流。
标题下面,一个绿色的触手怪物正紧紧缠着一个赤裸的男孩,那男孩被勾住手脚,身体扭曲成别扭的姿势,身上被溅满黏糊的液体,双颊潮红,眼神涣散。
这是周楷之第一次看这本漫画,刚才在摊位上他其实根本没认出来,他只见过匆匆一眼,完全不知道封面什么样标题什么样,要不是戚然的反应提醒了他,他还以为这只是一本普通的小黄漫。
他叠了叠毛巾,重新覆上戚然的脑袋,他不知道戚然买回这本漫画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想重温旧物那他没话说,如果是为了他……也不太可能是为了他。
“让你出柜那本?”
“嗯。”戚然点点头,“你可能不眼熟,但我可太熟了。”他趴回去,拨了拨卷曲的页角。
周楷之:“刚才其实没认出来,因为在我的印象里,那本书是棕色封皮。”
戚然听后,把书离远了端详,时间久了加上落灰,书表面的颜色基本都褪了,斑驳的内页颜色暗沉,一打眼能看成棕色到也能说得过去。
“那时候就这么旧了吗?”戚然小声嘀咕,收回书慢慢翻着,“如果三年前就这样了,那么从我出柜那天算起,到你自杀这五年的时间,它应该经历了什么,到底经历了什么呢……”
戚然翻一页,眼神就落在那页上思考。漫画的内容简单粗暴,对话极少,瞅一眼就能让人脸红心跳,可戚然就像个兢兢业业的鉴黄师,专注推理,严谨自持。
他在想自己最后一次见到这本书的情景。
他被戚大壮打醒时手里是攥着漫画的,后面一直没撒开,直到戚大壮怒火滔天,一巴掌把它扇到了院角的仓库里。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那个角里应该有个柴火堆,还有几个破铁皮桶,一下雨就叮叮当当响。
铁皮桶,铁锈!
戚然合上书,凑近闻了闻,果然闻到一股铁锈味。
这么说来,这漫画后来又被人从角落里捡了出来,当成了陷害周楷之的工具。
难道又是戚大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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