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挑灯看剑
仇薄灯穿了,成为小说《诸神纪》里的头号纨绔
纨绔肤白貌美,红衣绝艳,仗着辈分高得吓人,作天作地
最后把自己作死了
按道理,拿到这种剧本,该好好做人,然后再抱个主角的金大腿
然而,仇薄灯算了算,发现从剧情开始到领便当竟足足有八!百!年!
——能肆无忌惮快活八百年,要他去做小伏低?
不了不了,不做人了
于是,仙门发现,他们的小祖宗变本加厉了
今天烤君长老的凤凰
明天捞叶长老的鲲鹏
后天……
后天他一个人下山了!
仙门上下:卧槽!小师祖不会第一天就被打死吧?
小师祖不仅没被打死,还混得风生水起,狐朋狗友横跨三界:
药谷谷主不会救人的儿子、山海阁一毛不拔的混账、佛宗不渡穷逼的败类、鬼谷子不懂算命的奇葩……后来,连根正苗红的主角都被带偏了
第一纨绔联盟横空出世
人人都觉得这三界要完
直到太荒出世,天道崩塌的那天
药王儿子毒杀万魔,驯兽宗废物化身苍龙,佛宗败类祭起九转菩提……
而联盟第一纨绔仇薄灯——
他一身红衣,一剑断鸿蒙
*
【美人挑灯看剑】
注:
1,我流仙侠
2,鸡飞狗跳、鲜衣怒马
3,师巫洛x仇薄灯(仇qiu二声,薄bo二声)
内容标签: 强强 天作之合 仙侠修真 重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仇薄灯、师巫洛 ┃ 配角:三教九流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大道苍生一念间
立意:人间城池是天上星辰,披荆斩棘护万家灯火。
作品简评:仇薄灯穿成了本仙侠文的太乙小师祖。他立志在要做十二洲上的头号纨绔,阴差阳错间一个人下山,遇到了与他志同道合的少年伙伴。鲜衣怒马的少年们肩并肩走过长街小巷,一起被人喊狗追,也一起拯救城池,一起护万家灯火。本文通过“地上城池天上星辰”,构建了一个美丽的世界,文中有苍苍古木的枎城,有亿万赤鱬的鱬城,城的人与城的神相依相存,读来瑰丽梦幻。又有少年们街头打闹,摇骰喝酒,拔剑平不义,皆是风流。主角仇薄灯与师巫洛的感情酒约绵绵不尽,人事永不分离,也令人心动。恩怨爱恨,如一曲歌一幅画卷缓缓摊开,把古往今来的爱恨说尽。
第1章 太乙宗仇薄灯
枎城多了一桩笑谈。
城里当铺来了个少年修士,带一把破剑,硬说是太乙宗的镇山之宝,要卖黄金七万七千两。店里伙计看他年纪小,唇红齿白长得比画还好看,不忍心骂,就把人客客气气打发了。茶余饭后一聊,才知这城里共三家当铺,少年全去了。
一样,要将一把破剑卖出天价。
大家都觉得滑稽。
且不提太乙宗居仙门第一,镇山至宝怎么会落到一个少年人手中,单就这“镇山之宝”就荒唐得不像话:剑鞘是烂的,剑镡剑柄是锈的,剑刃坑坑洼洼是狗啃的,别说七万七千两黄金了,一文钱都没人要。
说来说去,都当是哪家贵少闲着没事,寻乐子。
…………
哐当。
笑谈的主人公把剑远远地丢了出去。
“一文不值”的破剑在地上滚了两圈,又自个“咻”一声飞了回来,悬在仇薄灯面前,摇摇摆摆拿剑鞘戳他胳膊。
看起来居然怪委屈。
“你还委屈?!”仇薄灯怒了,“你要是真觉得我是个夺舍的妖邪,就给我一剑。我不仅不怪你,还要谢你。”
“来来来,现在、立刻、马上。”
破剑“啪嗒”掉地上,蔫头蔫脑地拿剑镡蹭他的靴子。
仇薄灯蹲在地上,捡了根木棍戳它:“少来这套,要不是你莫名其妙带我来这鬼地方,我会落到这地步?”
他微微冷笑。
穿书他又不稀罕。
上辈子,仇家就是“名门望族”,要势有势,要财有财。仇薄灯含着金汤匙出生,打小钟鸣鼎食地长大,要什么有什么,日子别提多潇洒了。结果在十八岁成年这天,穿成了《诸神纪》里的同名纨绔。
没有电脑!没有手机!没有网络!
仇薄灯险些表演一个原地暴毙。
后来发现这纨绔辈分还挺高,整个太乙宗就没不需要向他行礼的,不像以前他做点什么,都有一大群老头子“哎呦哎呦”地劝。再回忆一下,原身在剧情里作天作地,照样好端端活了八百年,仇薄灯这才没去“北辰山一跃解千愁”。
原身不是什么好东西,仇薄灯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不用演就是个数一数二的纨绔子弟。
是故,太乙宗上下愣是没人发现“小师祖”换了个里子。
没网的日子里,仇薄灯把宗门折腾得鸡飞狗跳。
这天,他在藏书阁里找杂书看,翻到太乙宗有把“太一剑”,能照一切妖邪鬼魅,因为有这把古剑镇山,一万多年来,太乙宗就没有出过妖邪夺舍弟子混进山门的事。
仇薄灯看了,不屑至极。
想他穿成原身,不也是种“夺舍”?这太一剑,真有那么神异,就该出来把他劈了。到现在都没动静,可见古人最爱吹嘘自己,就跟上辈子他家那些老头子动不动就称仇家曾得“天授”一个德行。
结果,白日刚笑过太一剑,夜晚就听得“咻”一声,一道白虹破窗而入,直接冲面门就来了。
竟是一把寒光凛冽的古剑!
剑光大盛。
被剑光淹没前,仇薄灯第一个念头是:
难不成太一剑辨认妖邪还带延迟的?
第二个念头则是:
希望能穿回去。
再一醒来。
他躺在一条无人的胡同里,身边是变得又破又烂的太一剑,头顶是舒展交错的古木浓荫,苍穹和天光只能从枝杈和羽状复叶的缝隙里漏下来,目力所及之处,所有房屋都处于树荫的笼罩下……
仇薄灯当时比刚穿书那会,还要茫然上三分。
找了个人问,才知身处清州枎城。
清州离太乙宗所在的东洲甚远,枎城又是个小城,认太乙小师祖这张脸的呢?目前还没遇到半个。仇薄灯又是个出门前呼后唤的。付钱拿东西这种事,从来不用劳驾仇少爷那双尊贵的手。
所以,钱呢?
自然也是一个子都没有。
仇薄灯前世今生,还是头遭落魄狼狈到这种地步。
他二话不说直接把太一剑提进当铺了。
一日下来,剑没卖出去,人离饿死只差一点。
按道理修仙者不该如此不济,奈何原身不学无术,修为至今还是最低的“明心”一阶,远没到辟谷的程度。
“原来饿是这种感觉啊。”
仇薄灯怅然地摁着胃部,觉得没用的知识又增加了。
穿书前,他一日三餐由家族的上百位厨师负责,从口感到营养全尽善尽美,哪一餐他吃得少一点,负责的厨子就能痛哭流涕到就差以死谢罪,以至于年幼时期仇薄灯一直坚定地认为家族业务是养猪。穿书后,他的食谱扩展到了天上飞的龙,水里游的鲲……太乙上下的养猪本事比仇家有过之而无不及。
饥火中烧,仇薄灯懒得把力气浪费在破剑上,开始琢磨怎么办。
首先要吃点东西,然后回太乙去,把太一剑的事和那群白发老头子们说下,要杀要剐让他们自己看着办。顶级的纨绔就该有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生生死死潇潇洒洒的气魄。一切安排得都很完美。
问题出在第一步:
生死看淡的仇少爷他不会赚钱。
仇薄灯的认知里就没有“赚钱”这个概念。
他甚至很少亲手碰过钱这种庸俗的东西,以前想要什么根本不需要他张口,只要仇少爷的目光在某样东西上停留超过三秒,立刻就有人把它奉上。
他能想到把太一剑当掉,已经格外了不起。
仇薄灯搜索枯肠,一无所获,只又增加了一点没用的知识:“人饿了会没力气啊。”
他把手中的木棍一丢,发现自己不知不觉间在地上写满了“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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