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斯提斯
黑发青年从容地踏入屋内,手握要塞随处可见的制式武器,弯刀上的血滴落在地毯上,他没看端坐在书桌背后的人,而是扫了一眼就在身侧的巨大沙盘,弯刀一甩,钉在沙盘中微缩的落英要塞上。
书桌后方传来一声叹息,尚在摇晃的弯刀被一股看不见的力量折成两段,赞沙玛尔投去视线,注视乐园东壁的守卫者,冷淡地开口,“把匣子还回来。”
他说的是非常标准的通用语,也就是洛斯提斯以西使用的“人话”,他相信对面的人听懂了,即使对方陷入漫长的沉默。
克罗斯·提昂从外表看已经上了些岁数,他头发已经花白,留着同样花白的络腮胡须,然而他坐在那里就像一堵横于眼前的高山般难以跨越,这不仅仅是保持良好的体态和身形所铸就的伟岸,同样还包含着气息的雄厚,里面有透着祝福意味的力量。
提昂将军是货真价实的受神明祝福的圣武士之一,是人类所信仰的风暴与智慧之神克希安的眷者,有他驻守的落英要塞三十年来没有让任何一个魔域之人溜进内陆,即使那些人并非邪祟,仅仅是流放犯和亡灵客。
域外已经没有魔了,许多人这么说,但这世上仍有人从未放松警惕。
“我不能把它交给你。”
克罗斯未曾恼怒,没有丝毫轻敌,以起身拔剑作为回答,同样地,赞沙玛尔也拔出自己的佩剑,一柄朴实无华、剑身淡青色的长剑。
落英要塞的守卫者一看到这把剑,就仿佛确认眼前人的身份那般闭了闭眼,他张开没有握剑的左手,吟唱祝福的神术加持自己的战斗。
赞沙玛尔一直没有动,他们像两个公平决斗的骑士而不是守卫者和入侵者,直至指挥室内部萦绕着仿佛神域降临的空气,黑发青年才用陌生的语言默念了一句话,而后卸下自己的斗篷迎接战斗的一触即发。
无声的厮杀仿佛预示着他们两人今天只有一个能活着走出这里。
当死守要塞出口的卫队意识到战斗爆发的地点位于主指挥室,前去指挥的副官带人冲上顶层,还没来得及对门外的惨状产生惊愕的情绪,一阵惊天的巨响在指挥室内炸响。
“将军!提昂大人!”
副官面色惊骇地推开大门,瞬间被迎面的风雪灌了满嘴,刺骨寒风刮得让人眼睛都睁不开,整个指挥室遭到了巨大破坏,没有一件东西呈现完好的模样,纸张和书页卷在天上,墙壁上出现的大洞则是屋子里灌满风雪的直接原因,仿佛只有巨龙的吐息才可能轰开。
两人多高的洞口边上,乐园东壁的守卫者手握长剑,目光定定地看着外面的雪。
“将军,您受伤了!”看到提昂身上的血迹,副官急惶惶地喊道。
“不要紧。”将军略一摆手,尚在沉思。
“那、入侵者呢?”
“他已经被我击杀,等天气放晴,就差人去搜寻尸体吧。” 克罗斯·提昂擦净剑身上的血迹,收剑入鞘,在众人震惊跟崇敬并存的目光中朝着墙壁上的圣徽轻抚左胸,这是圣武士感谢神明庇佑的礼节。
副官点头,不需要将军额外吩咐,他马上开始进行要塞各处的善后工作,一切按部就班,就跟此前任何一次魔域之人妄图跨越乐园东壁的阴谋被瓦解一样。
只不过这次的入侵者脑子不好,居然妄图跟一名身经百战的神眷者试试斤两。
两天以后,当外出的卫队收集到入侵者坠下冰壁的残骸交由提昂将军,这位圣武士没多说什么,只是点点头,然后在指挥室内的书桌上蘸取墨水铺开信纸,写下几封内容同样的信件。
写信的中途他会偶尔停顿下来,将视线投向圣徽之下的那面墙壁,那里曾挂有一幅描绘洛斯提斯山脉景色的油画,它在几日前将军与入侵者的战斗中跟室内的其他陈设一同被彻底摧毁,未能幸免。简单修缮过后,那里现在立着一座书架,是提昂唯一没有假手于人,亲自摆上去的——用来代替挂画掩盖墙后的破坏痕迹。
那面墙后面曾经藏着一件牵扯众多的物品,现在却丢失了。
片刻的书写之后,克罗斯把信纸折好,这些信件将被相继送往智慧神殿、人类国度和自由城港的掌权者、冒险家联合等组织,以及精灵和矮人的议会手中。
信很短,上面只写了一句话:
【魔族最后的黑暗骑士赞沙玛尔已死。】
与此同时,雪山下,绿草如茵的河谷地多了位风尘仆仆的紫眸旅人,他回望天空放晴后仿若再无凶险的美丽冰川,随着人流向西而行,如汇入江河的泥沙,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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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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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砂阳城,暮春。
大陆中部的平原地区总是会比其他地方热得快一些,按捺不住的燥意率先破土而出,这座占据通衢要道的城市眼看就要揪不住春天的尾巴,一举迎来夏日。
日头正高,过往行人无论本地住民还是旅行者都不约而同挑着有树荫的地方走,借着阴影下的一丝丝凉气赶赴各自的目的地。炎热之下,毫无遮挡的白棕榈广场不如往日那般受欢迎,修葺一新的铜雕喷泉鲜少有游人驻足,只剩下围着它转圈的有轨马车恪尽职守,一趟一趟遭受烈阳烘烤毫无怨言。
在这因热度划分而出的无人圆圈边缘,赞沙玛尔像是没感受到这股热意似的缓步穿过广场。他比周围人至少高出半个头,超过肩膀的黑发在脑后随意束了一下,又将身上穿的深色外套扣得严丝合缝,一身“谁热谁知道”的体面人打扮。
这个挺拔的青年在路过喷泉时短暂地驻足片刻,从衣兜里摸出一枚闪闪发光的金币,叮地一声弹进泉水当中,又当作无事发生般很快离开。
广场内的喷泉的确兼顾着许愿池的作用,但这个男人除了抛硬币的动作贴上点边外,一点没有要许愿的意思,更像是一时兴起,然后无疾而终。
男人行走的姿势比城邦卫队还要板正几分,鞋跟在广场新铺的地砖上敲出带着韵律的轻微声响,他顶着艳阳穿过广场,仿佛只是遵循着两点之间直线最短的规则抄了个近路,然后就重新没入乘凉的人群,走向他的住所。
在整个砂阳城地价最贵的白棕榈广场三巷,黑发男人停在一幢联排房屋的其中一个入口前,他推开在他看来纸片一样薄的铁艺门,在穿过只有四五个步幅的草地时,他发现这里比照早晨出门时那狗啃似的模样已经大有改观,可以算得上拥有花园的雏形了。
也许再侍弄个十年八年,这里就能赶得上隔壁邻居的花园水准了。
赞沙玛尔扭开晒得发烫的黄铜把手,门扉闭合,将喷着热气的马车和汗津津赶路的行人连同热意隔绝,室内骤然凉爽,但出门一趟的房屋主人本来就没流一滴汗,他像是感觉不到温度变化,继续严严实实地往房间里走,直到有人从厨房里走出来,试图用打招呼的方式提醒他该散散热了。
“先生,欢迎回家。”
说这话的青年穿着一整套循规蹈矩的三件式,黑发后梳,黑色的眼睛前方架着装饰品似的链条眼镜,俨然是一名城市富人圈里较为常见的家庭执事打扮。他左手托着托盘,右手在赞沙玛尔无视他走过去的时候捏住对方外套衣领,语气得体地道,“没有人类会在这么热的天穿得这么厚,先生,出门的时候我就告诉过您了,而且到家该把衣服脱了也是常识。”
“现在是春天。”虽然不会被区区一只手阻挡行动,赞沙玛尔还是停了下来。
“每个地方的春天并不一样,这里不是没有四季的星洲。”执事将外套从男人身上剥了下来,递上托盘中央稳稳摆放的冰茶,“野牛餐吧的特饮冰茶,我认为我已经完美复刻了它的味道。”
赞沙玛尔拿来喝了两口,舌头没尝出多少味道,他猜测里面一定加了乱七八糟的原料,比故乡的酒寡淡千百倍。
“不好喝。”于是他给出自己的直观判断。
“那想必是您的味觉有问题。”执事见赞沙玛尔说着不好喝还是把饮料喝完了,他就收起托盘,拎着男人的外套准备去熨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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