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命
《宿命》作者:[日]东野圭吾【完结】
简介:
20年前,一桩离奇命案牵出了两个从孩提时代起就彼此仇视、纠缠不清的宿敌——勇作与晃彦。时过境迁,又一桩凶案令二人戏剧xing地重逢。做了医生的晃彦有着重大的犯罪嫌疑;勇作成了警察,却历尽坎坷、郁结难消;令勇作魂牵梦萦的初恋女友美佐子,竟已成为晃彦的妻子……
《宿命》作为东野圭吾的代表作之一,为写作生涯的分水岭。从此,他笔锋日趋老辣,文字鲜加雕琢。叙述简练凶狠,qíng节跌宕诡异,故事架构几至匪夷所思的地步:尤其是作品核心开始超越案件,以更宽的视野和更深的笔力关注社会、探讨人xing。“人xing作家”称号也由此而来。[2]
本书从主人公的孩提时代开始,涉及两代,每一个时间点的背景均不容有误,东野圭吾花费三个月制作出一份时间表。其创作之严谨可见一斑:两个二十余年来彼此敌对却又互相牵挂的宿敌,被一件突发的凶案联系到一起,他们究竟背负着怎样的宿命?
楔子
勇作上小学前一年的秋天,红砖医院的早苗去世了。告诉他这件事的,是隔壁亲切的阿姨。
红砖医院是附近小孩子的叫法。那是一所红砖建造的大医院,位于一条通往山手的缓坡的坡顶。建筑物的四周种植着山毛榉和柞树,从围墙外看来,宛如一座西洋式城堡。或许是经营者胸怀宽广,就算不是来医院看病的人也可以自由出入,所以勇作经常跟着附近比他年长的孩子到这里抓虫、摘栗子。
早苗总是在医院宽敞的院落内散步,白色三角头巾和白色围裙是她的特征。早苗肤色白皙,长得像个洋娃娃,看不出岁数。勇作总叫她“姐姐”,但她的实际年龄可能足以当他母亲。
她总是从远方望着勇作他们嬉戏的模样。炎炎夏日,她也曾带来装着麦茶的水壶。她的围裙口袋中总是装着糖果,只要孩子们开口讨要,她就会高兴地拿出来分给大家。没有孩子知道为什么早苗会待在红砖医院里,或许那不是值得在意的事qíng,她本人也从未提起。
只不过勇作他们也知道,她和一般的大人不一样。最明显的地方就是她的用字遣词异于常人。她会用小女孩般的语调说话,而且不光是对孩子们,连对来这里看病的人也是一样。如此一来,和她讲话的人都会一脸惊愕地立刻远远躲开。她经常拿着一个小玩偶,也让人觉得她怪异。勇作好几次听到她把小玩偶当成小孩,对它说话。
“姐姐好像有点问题,”有一天,某个较年长的孩子指着自己的头对勇作他们说,“所以她才会待在这里,为了让医生治好她。”
这句话让勇作感到震撼,他从未想过早苗病了。
这个谣言流传开后,孩子们便不大到医院的院子玩了,似乎是听了谣言的父母不准孩子接近她。
然而,勇作还是经常一个人来。每次只要一去医院,早苗便会走过来问他:“大家呢?”听到勇作回答“他们有事不能来”,她便会说:“好寂寞哦。”
勇作最喜欢爬树。当他在爬树的时候,早苗就会拔拔糙、浇浇花,等他玩累了休息时,早苗就会变戏法一般拿出西瓜来。
每当和她在一起,勇作就觉得心qíng非常平静。她经常唱歌,对勇作而言,听她唱歌也是一种乐趣。她唱的不是日文歌,而是外国歌曲。勇作曾问她:“那是什么歌呢?”她却回答:“不知道。”
这些事qíng都发生在那年夏天。
那年秋天,早苗去世了。
听闻噩耗的那天傍晚,勇作独自前往红砖医院。他在叶子开始泛红的树下寻找早苗的身影,却看不到原先总会待在那里的她。勇作蹲在那年夏天爬过的树下,哭了很久。
勇作的父亲兴司是警察,但他从未见过父亲身穿制服的模样。兴司总是穿着茶色衣服,和一般人的父亲一样出门上班。
兴司似乎在调查早苗的死因,经常带着年轻的男子回家,长谈至深夜。勇作在一旁听,才知道早苗果然是医院的病人,她是从医院的窗户掉下去摔死的。然而,他不清楚父亲他们究竟想调查什么。
早苗的死也戍了孩子们的话题。他们一起来到医院附近时,有人把那扇窗指给了勇作。他抬头仰望,想象她摔下来的模样,只觉得胸口发闷,吞了好几次口水。然而,早苗的死只让孩子们谈论了一个星期左右。他们的注意力被其他有趣的事qíng吸引后,此事再无人提及。不过,勇作仍像以前一样独自到医院去,眺望她摔下来的窗户。
兴司似乎仍在调查早苗的死因,连续数日晚归,有时甚至不回家。隔壁的阿姨会来家里照料勇作的饮食,大概是兴司打电话拜托的。
又过了约一个星期,兴司的上司来了,一个肥胖的光头男人,看起来比兴司还年轻。但通过两人迥异的用字遣词,就连小小年纪的勇作也能察觉,父亲是这人的属下。
他好像是为了什么事qíng想来说服兴司。隔着拉门,勇作听见他软硬兼施地讲个不停。兴司却似乎在顽qiáng地反对。不久,肥胖的上司变得十分不悦,抽动着脸颊离去,兴司也很不高兴。
过了几天,家里又来了客人。这次是一个穿戴整齐的男子,不像那个上司那么嚣张跋扈,打招呼也很客气。兴司和那个男子谈了很久。其问,勇作被寄放在邻居家。
谈完后,兴司来接勇作。他们走出大门时,那名绅士正要离去。他发现了勇作,定定地盯着他的脸,说道:“你要乖乖听爸爸的话啊。”说完,摸了摸勇作的头。他的眼珠呈淡咖啡色,眼神很柔和。
那天之后,兴司恢复了原本的生活状态,不再晚归,电话中也不再提到早苗。
后来,他带勇作去扫墓,那是墓园中最气派的一座坟墓。勇作双手合十拜完后,问道:“这是谁的墓啊?”兴司微笑着回答:“早苗小姐的。”
勇作吃了一惊,又端详墓碑一番,再度合掌。
勇作对早苗死亡的内qíng终究一无所知。事隔多年之后,他才稍有了解。
快上小学了,勇作去了一趟好久没去的红砖医院。他倒也没有特别的目的,只是信步而至。
医院的停车场里停着一辆大型黑色轿车。经过时,他伸长脖子往车内望去,只见身穿藏青色衣服的司机以双臂为枕,正在打盹。
勇作离开车子,步入树林。漫步林间的他想起了早苗用竹扫帚扫落叶的声音、牛奶糖的甜味,还有她的歌声。勇作捡起一颗掉在地上的栗子,抹掉泥土,放进短裤的口袋。那是一颗又圆又大的栗子,只要cha上火柴棒,就成了一个上等的陀螺。是早苗教他这么做的。他抬起头,正要走开,看到正前方站着一个人,随即停下脚步。
那是个和勇作年纪相仿的男孩。他穿红色毛衣,围灰色围巾,白袜长及膝盖下方。勇作身边没有一个小孩打扮得这么漂亮。
两人一语不发,对视良久,或者该说互瞪更为恰当,至少勇作对这个陌生人全无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