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莫兰系列
那件事让加英差点再度寻思,还好那时致远已经五岁了。她情绪最低落的时候,我总是让致远跑去叫她。致远跟在她屁股后面,妈妈妈妈的叫,终于把她的心叫软了。她最终还是放不下可爱的孩子,选择活了下来。我本来以为,加英从此会跟那个男人断了联系,可没想到,那人再婚后,没过两年,他又再度出现在加英身边。这次,他给了加英一点小恩惠,他提升加英当了楼面经理。加英是很容易满足的人,她以为那是他还爱她的表示,为此,她很轻易地说服自己理解了他之前对自己的背弃。并且,从那以后,她就决定当这个男人一辈子的地下情人,那时她知道她已经永远不可能成为他堂堂正正的妻子了。这是加英的选择,我无权过问,但我心里看得很清楚,从头到尾,那个男人就没有喜欢过她。他从来没想过要娶她,她充其量只不过是他的泄欲工具罢了。因而当我在策划报复的时候,我一开始就想到了他。
我跟加英结婚的时候,他来参加过婚礼,后来我也去他们商场接过加英下班,所以,他早就认识我。加英从来没把我的事告诉他,所以,他一直纳闷我为什么会娶加英。他曾经问过我类似的问题,我当然说了一大堆加英的好话,那时,我是希望提醒他,加英真的是他最好的选择,我希望他能娶加英为妻,了却她的心愿,然而,他显然是错会了我的意思。他以为我很傻,以为是加英欺骗了我,以为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所以,当我告诉他,我有他们幽会的证据时,他才会如此惊慌失措。我约他跟我一起去外地旅游,顺便谈一谈他该付给我多少致远的抚养费,他马上就同意了,他很怕我会闹到他家里去,看得出来,他很怕他的第二任妻子。
他按照我的提议,跟家里和单位说那是他跟老同学约好的聚会。那天晚上,他说火车是半夜的,得先去朋友家集合,就离开了家。他到我家后,我便按计划用一本英语辞典打昏了他。然后,正如莫兰说的,我给他换上我的衣服,抬上了床。一切都在计划中。假如致远不出现的话,我想事情也许会更顺利一些。但是我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我低估了情绪的力量。我也没意识到,致远是一个17岁,初尝爱果的男孩。那是一个容易发疯的年龄。
致远的不期而至迫使我不得不先灭了火,然后弄醒了李建立。他那时脑子还昏沉沉的,我跟他说什么他都信,当然,他更没注意我给他喝了什么。大概是浓度太高的缘故,他死得比我想象的快得多。他死后,我便到隔壁的卧室化妆,那时我已经想好怎么处理被我打昏的郦雯了。
应该说,她的确是个美丽的女人。我第一次见到她,就感觉她对大部分男人都会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她的举手抬足间总好像在说,我喜欢你,但我不需要你。我见识过这样的女人,很多女演员都非常擅长表现这种气质。可对我来说,这真是再俗气不过了。其实,这就是为什么当初我会选择加英的缘故。
要说她的表白,我一丝一毫都没感动过,那是说谎。其实,她曾经不止一次说她爱我,想跟我在一起,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我也曾动摇过,但只要我一想到她谋杀了加英,并用如此卑劣的手法害过致远,我的心就立刻变得像石头一样硬。更何况,事实上,我也没看错她。当她看见床上那个着了火的男人时,就像我预见的,她根本没想过要救他,相反,她还加了把火。她发现了我放在厨房里的大瓶汽油,立刻就用上了。
莫兰又猜对了,假如那天晚上她真的去验证死者的身份,我也许会将她烧死在屋里。可是,她只是叫了两声我的名字,当“我”没有搭理她后,她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便开始惊慌失措地寻找起那份保单来。
想来真是好笑,一个多小时前,她还紧紧搂着我的脖子,向我索吻,企图向我表明,她有多爱我;可当她发现我已经不在人世后,她竟然马上就准备当保险受益人了!我觉得,让她就此死去实在是太便宜她了。
我很高兴,能在法庭上打得她抱头鼠窜。后来一想到她那天的狼狈样,我就想笑。那天真过瘾!
“表叔,莫兰的信能让我看一下吗?”致远显得忧心忡忡。
“当然不行。那是她给我的信。”我塞了一根口香糖在嘴里。
“她跟你说了些什么?”
“她祝你一路顺风,让我好好照顾你。”
“就这些?”致远半信半疑。
“对,就这些。”我不打算再跟他啰嗦了。我决定一下飞机,就买个打火机到机场的厕所把它烧了,“她真的没说什么。好了,快回你自己的座位上去,我想睡一会儿。”我夸张地打了个哈欠。
“我能跟你坐在一起吗?”致远问道。
“不行。我喜欢一个人。好了好了,快走吧!”我故意装作不耐烦的样子赶他。我买了两张座位分开的机票,就是为了离他远点。怎能让他坐我旁边?
致远无奈地看了我一眼,终于走回自己的座位上去了。
每次听到致远喊我表叔,总让我想起晓天。
第一次扮演晓天,是在他死的那一天。加英跟我回到那间郊区小屋,看到晓天的尸体后就提议将小天送到更远的山区去。可如果这样,我们带去的箱子就太小了,于是,我们决定一起去市区买箱子。出门的时候,我突然想到,假如有人看见我跟加英提着大箱子离开,而从此之后,晓天就没了影,这难免会引人怀疑。所以,倒不如假扮晓天堂堂正正地离开这里。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加英,她非常赞同。
我想到晓天柜子里的假发。他去世前头发脱得厉害,我就替他买了一个金黄的假发,他一向都喜欢色彩鲜艳的东西,他常说,每次戴上它,就感觉又回到了过去。
我戴上假发,穿上他的西装跟加英一起来到市区。巧的是,那天我们在车站碰见了过去的老相识,老刘。他没上来跟我打招呼,但我看见了他。我一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他真的把我当成了晓天。
我想,假如没有这次经历,我恐怕没胆量在以后的日子里当着那么多人,甚至是致远的面扮演晓天。
莫兰说得不错,这是我一生中最困难也是最成功的演出。
有了这次经历,即使这辈子我永远无法获得最佳男主角奖,也无关紧要了。
我想,等致远进了学校,我便找个地方隐居起来,我会用我的本来面目继续生活。假如哪天,我想念这个小子的时候,就再以晓天的身份出现在他面前。
但愿他永远都认不出我。
“表叔。给你。”致远又出现在我面前。
“这是什么?给我的?”我看着他递给我的一包薯片发愣,现在我看见这玩意儿就想吐,我再也不想吃它了。可是,面对致远真诚的目光,我只能接了过去。
“是我昨天买的,我知道你喜欢。好了,不打搅你了。”他说完笑着朝自己的座位走去。
我手里捏着薯片袋子,眼睛不由浮现出十年前的情景。
那天我生日,致远用他自己攒的零花钱给我买了一包烟。本来我想拒绝的,因为它明显是包假烟,而我正准备戒烟,但极爱你过却对我说:“儿子的礼物,无论是什么你都要接受。”无奈,我只能当着致远的面,硬着头皮,给自己点上了一支劣质假烟,等他一回头,我便把它掐灭了丢尽了水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