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的祭坛
“你的汽车上的撞痕是不是和新屋的自行车相撞造成的?”审讯官问道。
“我不知道新屋是什么人,车上的痕迹是北条驾车误撞到石墙上留下的。”
“那个石墙在哪儿?”
“我不知道。”今日子肯定地说,但是北条不记得曾经驾驶汽车撞在石墙上的事情。
两个人的供词解开了秋本谋杀案之谜,但是搜查总部觉得仍然存有疑点。
“我们被戏弄了。北条今日子把所有的罪状都推到了她丈夫身上。她最多被指控为弃尸的共犯,而且丈夫要求帮忙,身为妻子无法拒绝。”田中怒气冲冲地说道。
“这种关系恐怕从学生时代就开始了,居然把这种关系说成是强奸,可真够大胆的。也可能她是在和秋本一起驾驶汽车时与新屋的自行车相撞的吧。”
“她要是承认这一点,就等于承认与秋本一直有关系。”
“到底能不能追究北条的杀人罪?”
“很难说。如果认定北条的心理不正常,可能会减刑。如果是彻底丧失理智,就不会受到处罚了。”田中非常失望。
根据刑法第三十九条中的一款规定:“对丧失理智者所采取的行动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由于丧失理智或精神上有障碍,失去了辨别是非曲直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就处于无法控制其行为的状态。心智不全是指精神障碍的程度没有达到丧失理智,但是其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处于明显衰退的状态。
北条因精神受到刺激,正在住院接受治疗,估计很可能会被定为心智不全。在这种情况下犯有杀人罪的北条是没有行为能力的,或者是行为能力有限,很难控告。今日子会被控犯有弃尸罪,这一罪名肯定会成立。
如果秋本是被北条夫妇共同杀死,这可真是一招妙计。如果正在精神病医院住院的人杀了人,主犯将会因无行为能力而免于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罪行暴露后,即使犯人自首,也不能加以处罚。这是一种可以免于刑罚的罪行。
北条夫妇的供词,解开了秋本谋杀案的疑团,但是也切断与新屋谋杀案的关系。厚木警署的搜查总部认为,秋本是在与北条今日子共同驾驶北条的汽车时和新屋的自行车相撞,新屋由此拿到打火机。但是,既然今日子已经否认,就必须从其他方面找出秋本与新屋的接触点。
北条夫妇被送交检察院,北条将接受精神状况的鉴定。
另一方面,熊谷警署的搜查总部把疑点集中在了田卷光子与岸本弘行的身上,但是找不到证据。已经掌握的仅仅是推测及一些情况,无法证明光子与岸本的关系,更无法证明田卷敬造的死属于非正常死亡。
没有东西可以将光子与岸本和新屋直接联系在一起。光子否认金表是敬造的遗物这一事实,是与新屋的唯一一点关系。
调查遇到了困难。在搜查总部里,有人试图从别的线索上追查新屋谋杀案,提出:
“他是个惯偷,无论是被谁杀了都没有什么可奇怪的。”
但是后来并没有找到新的可疑人物。在信心不足的搜查总部里,福山和石井仍然坚持调查田卷光子和岸本弘行。
将新屋与岸本联系在一起的是伯尔尼的一张发票。这是一张主角商品的发票,并不能断定就是卖给岸本的。但是,越调查岸本与光子,就越觉得他们两个人像是罪犯。
目前还没有能给他们以致命一击的武器,调查没有取得丝毫的进展。
第14章 悔不当初
1
武藏野公寓的看门人平川在经过新屋重雄的旧居时,突然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在新屋被杀后,他受警方之托负责看管新屋的遗物及偷来的东西。因为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由警方保管,所以留在这里的都是些不值钱的破烂。
虽说是不值钱的破烂,但平川也负有管理的责任。在看管这些物品期间,房屋不能出租。幸好房东宽宏大量,没有说三道四,但这对平川来说总是附加了一份额外的工作。
从走廊看上去并没有什么不同,但他总觉得有点不对劲。平川觉得门里面有股焦臭味道。平川从看门人办公室拿来房门钥匙,打开了新屋的房门。门一打开,平川就愣住了。很明显屋内被翻过了。门是锁着的,所以,人肯定是从阳台上的窗户钻进来的。平川在确认屋内没有其他人以后,心惊胆战地走近窗户。
平川看了看窗户的插销以后哼了一声。阳台边上的窗户有两层玻璃,但插销周围的玻璃被划掉了,从这儿打开了插销。窃贼是从阳台划开玻璃,打开插销溜到屋内的。
看起来是职业小偷干的。但如果是职业小偷,溜进一间只剩下一些破烂的屋子,岂不是白费力气。室内的东西都被翻遍了,但好像并没有少什么。
平川弄不清偷来的东西再一次被盗是怎么回事。总之,受警方之托负责看管,必须把被盗之事向警方汇报。
熊谷警署搜查总部得知新屋旧居失窃一事后,开始觉得不可思议。
“可能是哪个倒霉的小偷不知道主人已死,所以进屋行窃吧。”搜查总部的工作人员开玩笑说。
“如果这个贼是知道情况才进去的呢?”石井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要是知道就更不应该进去了。”
“如果那个窃贼是想拿到新屋的某件遗物,那就可以解释他为什么溜进去了。”
“想拿新屋的遗物?”
“也就是说新屋掌握某种证据,而这个证据对那个贼来说极为不利。”听石井这么一说,其他人一下子都明白过来了。
“是谋杀新屋的罪犯溜进来了吗?”
“很有这个可能。”
“但是我们仔细地检查过新屋的遗物,并没有找到任何有关罪犯的线索。”
“也可能是我们忽略了。”
“即使是忽略了,罪犯又怎么知道我们忽略了呢?”
“谋杀新屋的罪犯依然逍遥法外就是最有力的证据。如果没有忽略掉什么,早就该把罪犯缉拿归案了。”大家都同意石井的看法。也就是说虽然有罪犯的线索,但刑警们并未注意到。
“即使是这样,那为什么到现在才溜进新屋的房间呢?如果这件东西如此重要,早就该溜进来了呀!”
“看来是在新屋的尸体被发现以前,罪犯并不清楚他住在哪里。在发现尸体并弄清其住址后,他想等风头过后再采取行动。”
“如果这件东西如此重要,那在谋杀前就应该取走了。”
“在谋杀新屋时,即使找到了这件东西,但还不清楚新屋是否告诉过别人。我们开始调查光子和岸本以后,对他们来说这件东西突然变得非常危险。”
石井的看法是以光子和岸本为嫌疑人而得出的。
从这一新的观点出发,刑警们再次搜查了新屋的房间,新屋的遗物都列有清单,但并未发现丢失了什么东西。贼虽然溜了进来,但并未找到他想要的东西。也有人认为是流窜的小偷干的。但是,旁边有好几家既没关窗户而且屋内又有现金。看来这个贼并不是要偷钱,而是专程溜到新屋的房间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