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骸
流浪汉从很早就睡在那里,由于最先路过这里的行人看见了他,所以,他肯定是在头天晚上就睡下的。不少人都看见他横卧在那里已经很久了。
每天按时路经这里的通勤的人,沿着早晨上班时走过的路回家时,步履略显匆忙;商品推销员如数小石子一样,在那儿踱来踱去。在他的眼里,路人如同树木、石子,倘若不这样自我宽慰,他的推销生意也不能长久维持;学童们可能是受母亲的叮嘱,只是远远地用好奇和恐怖的目光瞧着,不敢靠近一步。
汉子身穿的一件旧衬衣,已经破烂得辨认不出原样,沾满泥水。透过衬衣的破洞,看见皮肤上满是灰垢。他多半是醉酒跌倒在地:睡着了:猫一样弓着背,踡着腿,脸伏在胳膊上。苍蝇在他周围营营飞舞,可见流浪汉的身上是多么脏。
如果仔细观察,肯定会察觉他是始终固定在一种不自然的姿势上。不过,过路的人都是漫不经心地从他身旁走过,即使有人注意到流浪汉的可疑姿势,也是默不作声,惟恐牵连自己。
假若是一个衣饰体面的人倒在那里,或许会有人上前询问。可是,冒冒失失地为一个来路不明、衣衫褴褛的人受牵连,被讹诈,实在犯不上。对他人的关心,是建立在自己的安全首先有所保障的基础上。
事也凑巧,附近的管区发生案件,警察被召到那边去了,所以,此地连巡逻的警察都没有。
最先靠近流浪汉的是一只野狗,它凑近流浪汉的脚,接着放心大胆地围着他的脸嗅来嗅去。其他几只狗也跑来了,狗找狗友,近来出没在这一带的几只野狗都围拢在流浪汉的身边。
这个场面终于引起冷漠的路人的注意。几只狗围在身边,流浪汉却睡相依旧、久久不醒,实在不可思议。
“瞧,那个要饭的真奇怪!”
“狗都舔他鼻子脸了,还不睁眼睛。”
“不是舔,是在咬哪。”
“是不是死啦?”
“象是。”
“是呀,这个人从一大早就躺在那儿。想到对自己似乎并无危险,过路人的漠然心理也就急剧地为好奇心所代替。
人们赶走野狗,汇拢过来。流浪汉还是用同样的姿势躺在原地。一个勇敢的过路人,战战兢兢地把手搭在流浪汉的身上。
“喂喂!你,怎么啦?”
随着喊声,这个勇敢的人面色骤然苍白。他的指尖所触之处,毫无活力感,在推动身体的瞬间,一直勉强维持的平衡姿势崩溃了,遮掩颜面的胳膊无力地展开,流浪汉那副怪模样完全暴露在路人的面前。
没有一丝血色的脸、凸出的眼球、粘着血痕的嘴角。难道是狗咬的吗?死者的面部带伤,惨不忍睹。几名妇女情不自禁地发出尖叫。
即使认为他的脸是被狗咬伤的,死因也是十分蹊跷。附近派出所的警察接到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由于死因不明,警方在现场设下保护线,禁止行人靠近,同时和上级警察局取得联系。局里派出的验尸人员赶来了。只要明确断定并非是自杀,侦察部门就会随后出动。
警察局听说街头死了个流浪汉,开始并没有引起注意。虽说流浪汉和百万富翁都是人,但是,随着经济危机的日益加剧,街头的流浪者尸体也日渐增多,屡见不鲜了。在人生的路上处处受挫的穷汉,顶多是借廉价的水酒浇愁,混日等死。他们仿佛就是为了死才出生的。终于,死神的魔爪攫住了他们:肝功能失调、肝硬化、心律不齐、脑出血是这些人致死的四大原因。由于营养不良,衰弱的身体再沉耽在酒中,内脏失去功能。也有死于殴斗的,反正寿命都不长。死一两个身份不明的流浪汉算不了什么,于社会毫无损碍。干脆说,对于这些死了倒好的人,无论他们的死因如何,都没有人愿意积极出面调查。
死者年龄为四十四、五岁,身体衰弱,象是体力劳动者,由于长年干活,手都皲裂了。时值酷暑,苍蝇麋集,但还没有闻到尸体的腐臭味。
尸体鉴定结果,死因是后脑部受击。后脑部右侧可见因厚刃刀的刀背或棍棒状钝器击打而形成的凹陷,给大脑以致命伤。现场没有遗留凶器。
“有没有可以表明身份的什么物件?”担任现场指挥的当地警察局的侦察股长,一面擦拭脸上的汗珠,一面问道。尸体头部附近有一件折皱的西服,看来死者生前曾用它做枕头来着。西服满是油渍,但没象衬衣那样褴褛。上面没有写名字,衣袋里仅有三枚十元的硬币,揉搓成一团的手帕和一块用报纸包着、刚啃了几口的夹馅面包。没有任何可以表明死者身份的东西。
“说不定是斗殴被打死的吧?”侦察股长冷冷地说。
梅雨初晴,似火的骄阳晒得警察们不想再做其他的搜查。毫无疑义,犯罪动机中已经排出“抢劫财物”的可能。根据对尸体的初步鉴定,死亡时间大概是昨天深夜或今日凌晨零时至拂晓三时左右,结论是他杀。开始对犯罪现场进行搜查。
搜查没有获得重要的收获。被害人是后头部受钝器数次殴打致死。当遭到凶手第一击打时,被害人便失去了知觉。接着又是致命的几击,似乎被害人毫无还手的余地。凶杀在极短时间内结束。虽然没有目击者,但这种推断是合乎逻辑的。
尸体经法医检验,也确认是基于犯罪的他杀,并交东京大学法医学教研室进行司法解剖。解剖结果与现场初次判定的基本一致。
①死因:脑压迫。
②后脑部顶骨有长方形凹陷骨折,与骨折处平行见一裂缝。遭击处表皮脱落。凶器疑似棍棒、铁棒状钝器。
③胃内几乎空空,有混杂酒精成分的混浊液体。
④估计死亡时间为七月十二日午夜零时至二时。现场位于目黑区八云二三十X号地区,目黑大街路旁。
至此,已经完全明确这是一起杀人案件,决定在当地的碑文谷警察局设立侦察总部。
2
案件毫无进展,立案后的第一个二十天,就这样白白地过去了。在这二十天里没有找到线索,意味着案件将陷入迷宫。
这二十天里,在报纸上刊登了被害人修复后的照片,鉴别了有前科的犯人的指纹;查阅了要求寻找失踪亲属的申请。同时,又到流浪者较多的上野、新宿等地的警察局调查,都说没有此人。被害人的身份依然不明。
正当总部中也有人流露出尽早解散的思想苗头时,一个工人模样的汉子找到总部。他,四十左右年纪,头上缠着毛巾,身穿工作服,脚登一双胶皮鞋子,是在山谷常见的那种等候雇用的典型临时工的打扮。多半是由招工头招到工地来的。来人不象带有危险物品。
他唯唯诺诺地走进警察局的大门,提心吊胆地对守卫室的守卫说:
“那个,我想提供点情况,有关在这附近被杀的那个流浪汉的事儿,可是……”
兼做收发工作的守卫即刻明白这是来反映情况的人,便告诉他到楼内设在训示室的侦察总部去。可是,工人却呆立在原地,根本不打算到里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