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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案·大唐李淳风传奇

作者:小号鲨鱼 时间:2023-01-02 14:46:29 标签:小号鲨鱼

  二人正说着,热闹的市集中突然起了一阵骚动,惊呼夹杂着马蹄声次第响起。一匹黑马如同疾风一般狂卷而来,正到尉迟方身边,忽然人立而起,昂头怒嘶。耳畔只听得啊的一声,却是一个行路女子被吓得跌倒在地,眼看便要被怒马踏在蹄下。

  尉迟方来不及多想,眼看旁边有一处布匹店,顺手扯过一匹长绸,挽了个活结,看准时机将长绸甩了出去,正套在惊马的脖子上。那马长嘶一声,四蹄踢得地上雪片纷飞,一股猛力将他拖了出去。一片惊呼声中,尉迟方深吸一口气,看准酒楼前粗大的木柱,将长绸另一端迅疾绕了上去,末端缠在腰间,沉腰下挫,双脚仿佛生根一样牢牢站定,不肯松手。那马发狂挣扎,嘶鸣声中,一股巨大力量涌来,他跌跌撞撞地就要撞向柱上。

  就在此刻,一声呼哨响起。这声音颇为奇怪,虽然尖利,却并不刺耳。原先暴怒的马匹忽然站定,鼻孔中喷出浓重白气,但缓缓俯首,恢复了驯顺模样。尉迟方定了定神,这才觉得手脚酸软,背脊冰凉,已完全汗湿。奔逃的人群渐渐围拢来,掌声四起,都说这位年轻军爷神力惊人。他无暇顾及,连忙抬头,却见身侧青衫男子面露微笑,手指刚刚从唇边移开——方才那声音竟是李淳风所发。

  “这是崔将军的坐骑?”

  “正是。昨夜事发之后,这马便不知去向。不知为何会冲入闹市之中。”

  马色纯黑,竹耳兰筋,隆颡麹蹄,正是良驹乌夜蹄。李淳风伸手轻轻抚摸马背鬃毛,黑马低嘶了一声,俯首贴耳,与方才暴戾模样大不同。突然,李淳风的脸色凝重起来,他将手缩了回来:指上赫然粘着鲜血。

  “是昨夜……”

  “不是。”李淳风迅速否定了他的话。“血迹鲜红,尚未干凝,绝不会超过两个时辰。”

  “这位军爷……”

  怯怯的声音传来,打断了二人的话,循声望去,是方才遇险的那名女子。此女子年约二十,淡绿锦袄,容貌姣好,只是面色苍白,双颊胭脂褪尽,显然是惊魂未定。她深深万福,对尉迟方低头道:“多谢相救。”

  “咳……无须多礼。” 尉迟方慌忙回礼,毫无道理地脸红了一下。某种程度上,外表粗豪的将官其实相当腼腆,尤其在与女子相处的时候。

  似是看出了他的不自然,女子嫣然一笑:“奴家姓柳,行五,京中人都称我五娘。公子高姓?”

  这回轮到尉迟方吃惊了,道:“你就是明翠阁的柳五娘?”

  “明珠映高髻,翠凤满枝头”——长安城中明翠阁,在一干少年子弟之中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那里的女子色艺双绝,却往往自重身份,只以歌舞娱人耳目,不轻易以身事人。如此一来,贵族子弟更是趋之若鹜,缠头之资可达万钱。一曲新出,教坊争相传诵,无论是寻常百姓女儿还是皇宫深院中的妃嫔,人人皆以习得明翠阁中曲为荣。这柳五娘便是其中一名红歌姬,却不知为何荆钗布裙,卸尽簪环,独自行走到此。

  “幸会幸会。”一旁的李淳风接过话头,“在下姓李。至于这位公子……大约要一个时辰之后,才能想起自家姓氏了。”

  柳五娘双眸一转,掩口轻笑。尉迟方这才发现自己失态,脸色更红,讪讪道:“在下……在下复姓尉迟,单名一个方字。”

  “原来是尉迟大人。”女子敛袖再拜,道,“有约在身,不得久留。大人今后若到明翠阁,千万记得寻我,妾也好亲奉茶酒,略酬今日相救之情。”

  身形袅娜,浅绿人影当真如柳枝迎风一般远去。尉迟方正极目而望,耳边忽地听到一声轻咳,回过神来,却见李淳风面露微笑,拍了拍马颈。

  “飞马送佳人,韵事天成哪……虽非君子,也当成人之美,李某告辞。”

  “什么?你要走?”尉迟方终于回过神来,道,“不行!”

  “哦?”青衫男子双眉微扬,“尉迟大人要捉我去讯问吗?既无证据,恐怕难以定罪吧。”

  想到字迹已毁,校尉不禁气馁,奇怪的是,他心中倒并未将此人当作疑犯看待。

  “这件事情相当怪异,都说你见多识广,可否帮助查探?”

  叹了口气,李淳风道:“勋卫府中这样爱管闲事的,为数不多呀。”

  “什么?”

  “此事诡异难测,既非职责所在,推托干净也不是难事。何必插手?”

  青年校尉眼前现出昨夜情景。刀光、血光、飞起的头颅,似乎就在眼前。他手扶刀柄,慨然道:“食人之禄忠人之事,既然身为朝廷将官,岂能不管?”

  “嗯,大人果然公忠体国,佩服佩服。”口中说着,脸上却丝毫看不出钦佩之意,“不过,李某一介草民,既未食禄,又没什么好处,这忠人之事么,不免要打些折扣。”

  “好处”二字说得甚重,尉迟方再迟钝,也听出了弦外之音。

  “官中还没有悬红,按照定例,只要破案,赏赐是跑不了的。”尉迟方语气中已有不耐之意,“是否要在下画押作保?”

  “哎呀呀,不必不必。”李淳风欣然说道,“令叔吴国公名重长安,怎会信不过。只是随意楼有两条规矩:一不白做事;二不白收钱。生意人习性,话说在前头,免得日后纷争而已。”

  尉迟方心中不满又增加了几分。倘若相信坊间流言,说不定就把对方当成了传说中的高人逸士,谁能想到却是个满身铜臭的惫懒角色,方才的敬重之心全都化作了轻视。李淳风却毫不理会他的想法,拍拍身上衣衫,道:“走吧。”

  “上哪儿去?”

  “不知。”

  见校尉一脸诧异,酒肆主人微笑着拍了拍乌夜蹄的颈子道:

  “不过,它应当知道。”

  一个时辰之后,两人已跟随乌夜蹄步出开远门。城外积雪较城内更加厚实,路也因此变得难行。好在那匹马一直不紧不慢地向前行走,一点也没有显出犹疑的样子。

  “老马识途,果然不错。”尉迟方兴奋不已,放松缰绳让那马自行寻路,“你看,这马当真走的是那日道路。”

  与同伴的精力充沛恰成对比,酒肆主人裹紧身上毡毯紧随其后,神色无精打采,看模样恨不得将自己整个儿缩进毛毡之中,以抵御四周随着暮色而来的寒气。

  “这就是命案发生的地方?”

  “不错。”

  空气中隐隐传来血腥气,这并不让人舒适的气味引发了一些更不舒适的联想。随风飘来几声尖厉哭叫,让校尉彻底变了脸色。

  “是城外灾民。”李淳风脚步不停,淡淡说道,“这附近有乱葬岗,死去的人便停在那里。昨夜被杀的人想必也在。……难道你没有听过此地乃是凶城吗?”

  距开远门外大约五里之遥,有一座前朝的旧城。相传建时就有古怪,屡砌屡倒,后将造城工匠悉数坑杀城底,此城乃成。然而此地常常闹鬼,夜半犹有砌墙之声,据说是工匠们冤魂不散,出来作祟。无人敢居住于此,只好将此地做了坟场。有胆大好事者曾与人赌赛,夜间露宿于此,结果被鬼魂所迷,疯癫而死。从此莫说晚上,就连白天,也少有人敢从这一带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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