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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之罪

作者:何家弘 时间:2023-01-05 00:09:23 标签:何家弘

  书名:著名法学家源自真实案例的悬疑佳作:血之罪

  作者:何家弘

  文案1:

  故事从主人公洪钧律师受委托调查一起10年前已经审结的发生在一处穷乡僻壤的旧案开始。这是一起强奸杀人案,死者是当时农场出了名的美女李红梅,被告人郑建国因为血型与现场发现的一柄水果刀上验出的血型相同,刚好右手食指上又有一处伤口,被认定为强奸杀人的罪犯。洪钧一踏上东北的土地,就遇到了一系列难以捉摸的人物:一名蓬头垢面,口中说痴的疯女;一名性情豪爽,行侠仗义的猎人;一位八面玲珑,胸有城府的县委副书记;还有几位一直对洪律师的侦查提供了不少卓有成效的帮助的人物,有法院院长,公安局长,刑警队长等等。笼罩在旧案上空的似有若无的疑云,黑熊洞的神秘传说和洞口的铭文,陈年物证被掉包,唯一的知情人在调查的紧要关头横死……这一切都为案件蒙上了神秘的面纱,洪律师能不能驱散迷雾、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文案2:

  物欲横流,方显爱情之纯洁;邪恶当道,才现善良之美丽。情爱高雅,促人攀上道德之峰巅;性爱低俗,诱人堕入罪恶之深渊。人们应该抛开深奥的哲理以及喋喋不休的争论。人们应该直接进入对罪犯人体和心理方面的研究,并将这种研究成果与正常人和精神病人的情况进行比较。这是一部很有价值的心理学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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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黑熊洞的传说

  题记

  你犯下了罪恶,

  因为你的躯体内流淌着罪恶的血液;

  放出体内的血,

  你的灵魂就得到了救赎。

  写在前面的话

  2011年10月,洪钧又来到纽约。第一次到纽约,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那时,他还在西北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博士学位,与同学一起驾车到纽约旅行,来去匆匆。毕业后,他在芝加哥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了两年,然后回到中国,开办了北京第一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洪钧律师事务所”。从业多年之后,他回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目前是中国很有影响的法学教授。

  这一次,他是应纽约大学法学院亚美法研究所的邀请来访问讲学。这一个月的时间,让他对纽约有了更为精细的认知。不过,凸显在他记忆之中的不是曼哈顿的高楼大厦,不是中央公园的湖光树影,不是法学院的教师学生,不是华尔街的示威民众,而是一个神秘的中国人。

  洪钧住在曼哈顿区东60街的一栋公寓楼内,离中央公园不远,但濒临通向皇后区的大桥,来往车辆很多,噪音很大,特别是那些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发出的不知疲倦的尖叫声。

  纽约大学法学院在曼哈顿下城的华盛顿广场公园附近。10月10日下午,洪钧在东63街乘坐F线地铁,大约20分钟后,就来到了西4街。走上地面,他沿着已然熟悉的街道向东走去,很快就来到法学院的福尔曼楼前。走进长廊环抱、绿荫遮蔽的庭院,他从书包里掏出邀请信——这是他进入法学院大楼时必须出示的证明文件。

  他刚要走上台阶,一个陌生男子走过来,用英语说:“请问,你是从北京来的洪教授吗?”此人五十多岁,穿着体面,像个中国人。

  “是的。”洪钧看着对方,猜测他的来意。

  “我叫维克多。我听说你今天要给学生讲课,介绍中国的刑事司法。我很感兴趣,也想进去听听。但是,警卫不让我进去。”

  “你是中国人?”

  “是的。我在这里做生意,但是对法律问题很感兴趣。”

  “我想,我帮不了你,因为我进楼也需要出示邀请信。你可以去找法学院的老师谈谈。对不起,上课时间就要到了。”

  洪钧走进楼门,来到316教室。这是研究生的“中国刑事司法”课程。在开场白之后,洪钧给学生们讲述了中国刑事司法的现状,重点介绍了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于2011年9月公开向公民征求修改意见的《中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的主要内容……

  下课了,洪钧带着轻松愉快的心情走出教室。几个学生跟随着他,继续询问一些与中国刑事司法有关的问题。走出法学院的大门,他和学生道别,但有一个学生要跟他一同乘坐地铁。天色昏黄,他们有说有笑地向地铁站走去。就在拐向地铁站入口时,他漫不经心地回头张望,却大吃一惊,因为那个想来听课的中年男子就跟在后面。他愣了一下,快步走下楼梯。

  洪钧和学生站在地下二层的站台上,等候F线列车。那个男子站在离他们不太远的地方,似乎是在查看地铁路线图。站台上人很多,声音也很嘈杂。在隔着两条铁道的另一个站台上,一个黑人青年正在吹奏萨克斯。大概因为看到他们,黑人青年竟然吹奏起了《义勇军进行曲》。在纽约的地铁站里听到熟悉的中国国歌,洪钧情不自禁地给他鼓掌。然而,那个男子的眼睛里却流露出不屑的目光。

  楔子 黑熊洞的传说(2)

  列车来了,洪钧和学生随着拥挤的人流走进车厢,站在门边。那个男子从另外一个车门走进这节车厢,站在斜对面的角落里,若无其事地看着他们。列车开过第42街之后,他们身边有了空位,便坐下来。此时,那个男子也有了座位。学生在第59街下车后,那个男子仍然坐在车厢的角落里,面无表情地看着洪钧。洪钧把目光转向窗外,思考着此人的目的。凭直觉,他相信那人是在跟踪。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他不能让人跟随到他的住处。列车驶入第五大道车站,他本应在下一站下车,但在车门即将关闭的一刹那,他突然起身走了出去。在站台上,他回头向车厢内望去,只见那个男子也要下车,但是被车门阻留在车厢内。

  14日上午又是讲课的时间。来到法学院门口,洪钧特意巡视一番,但没有见到那个男子的身影。这堂课的主题是起诉决定和辩护律师在审前程序中的作用,他事前认真准备了讲课内容,从2010年在中国轰动一时的赵作海冤案谈起……

  这些年,洪钧一直在研究刑事错案问题。2011年4月,洪钧应“俄亥俄无辜者行动”的邀请,到辛辛那提市参加了关于刑事错案的国际研讨会,并且就中国的刑事错案问题作了主题发言。来自20多个国家的近500人参加,分别介绍了各自国家面临的错案难题。在研讨会的开幕式上,美国“无辜者行动”的创始者就介绍了美国刑事错案的情况。在过去20年,美国的“无辜者行动”通过DNA检测发现,再通过司法程序纠正的刑事错案就有371起!

  洪钧继续在纽约大学法学院的讲课,并作了两次专题讲座。虽然每次走到法学院的门口时他还会寻找那个神秘男子的身影,但是那个人的缺失已不会令他感到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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