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麻烦是我的职业
“莱西太太,您的家在哪儿?”
“我的家……我的家在博胜区,在村子西边约两英里处。你是在村里给我打电话吗?你——”
“一个小时之后我会再联系您的,莱西太太。”我说,然后挂了电话,走出了电话亭。角落里一个穿着便裤的黑皮肤女孩正在一张小桌子上的账目本上写着什么。见我出来她抬头笑着问道:“您喜欢这些山吗?”
我回答:“还可以。”
“这里非常的宁静。”她说“是的。你知道一个叫福瑞德·莱西的人吗?”
“莱西?啊,知道,前不久他们来这里安装了一个电话,买下了鲍德温小屋。那个房子已经空了两年了呢,位于博胜区的边缘处,地基很高,看起来像悬在湖面上一样。视野非常的壮观。你认识莱西先生吗?”
“不认识。”我说,然后走了出去。
道路尽头,那头母鹿挡在了篱笆的缝隙里面。我想把它从那里面推出来,可是它一动不动我只好放弃,跨过篱笆回到印第安酋长旅馆去开我的车。
村子东部有一个加油站,我在这加了一些油,顺便问那个给我加油的冷峻小伙子博胜区在哪里。
他回答道:“这个地方非常好找。你沿着这条路走1.5英里,经过天主教堂和金凯德营地,在面包店附近右转,再沿着那条路走到威尔顿男孩营地,经过这个营地后走左手边的第一条路。那是一条土路,路面崎岖不平。冬天的时候路上的积雪都没人扫的,不过现在不是冬天。您在那认识什么人吗?”
“不是。”我把钱递给他,他找了零钱后回来了。
“那里非常的安静,”他说。“上好的休憩之地。您贵姓?”
“墨菲。”我说。
“很高兴认识你,墨菲先生,”他说,然后朝我伸出了手,“任何时候都欢迎您的到来。非常有幸能够为您服务。如果您想去博胜区的话,沿着这条路直走——”
“好的。”我答应道,连忙启动车子离开了,他的嘴巴还在那里一张一合地说着什么。
我想我现在已经知道怎么去博胜区了,于是我调了个头驶上了另一条路。因为很有可能福瑞德·莱西并不希望我上门去拜访他。
从旅馆过去半个街区的那条柏油路会掉头拐到一个码头,再往东就是湖了。湖里的水位很低,牛群会在那里吃草,那些草春天的时候长在水底,到了夏天水位降低就暴露在了空气中开始慢慢腐烂。有耐心的游客会坐在马达外装的船上垂钓,在这里可以钓到鲈鱼或者大翻车鱼。距离牧场约一英里处有一条满是砂砾的路一路蜿蜒伸向一个长满了杜松的地方,近岸的地方有一个灯火通明的舞厅。尽管这个海拔高度这时候看起来好像还是下午,舞厅里的音乐早就开始播放了。乐队的声音震耳欲聋仿佛就在我的耳边响起,我听到一个女孩用沙哑的声音在唱“啄木鸟的歌”。
开车经过,音乐声慢慢消失,路面也渐渐变得崎岖不平。岸上的一个房子在我的身后退去,它的四周是波光粼粼的水面和茂密的松树与杜松。我把车停在附近,下了车走到了一棵倒在了地上的大树旁,这棵树约12英尺高。我坐在干燥的地上靠着这棵树,点燃了烟斗。这个地方是如此的宁静,远离了人世间的喧嚣。湖的那边有几艘快艇在相互追逐,不过在我这边,除了平静的水面外别无他物,夜幕慢慢降临了。我在想福瑞德·莱西到底是谁,他到底要做什么,如果他的事情真那么紧急的话为什么不待在家里或者留个信息呢?不过我也没想太久,这里的夜晚实在是太宁静了,我抽着烟看着湖面还有天空,一只知更鸟站在松树顶上的光树枝上,等待着夜色渐浓,它好放开喉咙婉转歌唱。
坐了快半个小时后我站了起来,脚后跟在松软的地上挖了个洞,我将烟丝倒进去,再拨些土盖上用力踩平。然后我漫无目的地朝湖边走了几步,来到了树的那头。这时我看到了一只脚。
那只脚穿着白色的帆布鞋,大约是九号。我围着树的根部走了一圈。
接着看到了另外一只脚,也穿着白色的帆布鞋。目光往上移是一双穿着白色细直条纹裤的腿和穿着浅绿色运动衫的上身。衣服是常见的那种款式,像毛衣一样有几个口袋,V领,没有纽扣,胸毛从领口露出来。这是个中年男人,半秃,穿着一件上好的鞣革外套,嘴唇上方留着一撇小胡子。他的嘴唇比较厚,嘴巴像平时一样半张着,露出了他大而坚固的牙齿。脸庞浑圆,看样子生活过得不错。他的眼睛看着天空,难以捕捉到他的目光。
绿色运动衫的左边已经被血浸透了一大块,像打了个补丁似的,补丁中间有可能是一个烧焦的洞。由于光线越来越暗我看得不太真切。
我弯下腰在他的运动衫口袋里摸到了火柴和烟,一些比较粗糙的东西估计是钥匙,两侧的裤子口袋里有一些银币。我将他的身体翻过来一点去摸臀部的口袋。他的身体还有余热不是很僵硬。一个粗皮钱包紧紧地塞在他右边臀部的口袋里,我把钱包扯了出来,用自己的膝盖撑住他的背部。
钱包里有12美元现金跟一些卡,不过让我感兴趣的是他驾照上的名字。我点燃了一根火柴以确保自己在昏暗中看到的字没有错。
驾照上面写着的是福瑞德里克·谢尔德·莱西。
我把钱包放回原处站起来转了个圈好扫视一下四周,在我的视线范围内,地面和湖面都没有一个人影。在这种光线下,没有人能够看到我在做什么,除非他走得足够近。
我走了几步,然后回头看了看地面是否有我留下的痕迹,没有,地面上铺满了积年累月掉下来的松针和腐烂成粉的木头屑。
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一把枪。那把枪距我大概4英尺远,几乎就在那棵倒下来的树下面。我没有去摸它,只是弯下腰盯着它仔细观察了一会。这是一把口径约22毫米的柯尔特式自动手枪,枪上有一个便于紧握的小把手。枪身半埋在腐烂的小木屑堆里,许多体型庞大的黑蚂蚁正在木屑堆上爬来爬去,有一只正在枪管上爬行。
我站直了身体再次将四周环顾了一遍,很远的地方好像有一条船正在水面闲荡。我能听到节流式发动机发出的不均匀的突突声,但是我看不到它。于是我转身向车子走去,就在我快要到达的时候,一个瘦小的身躯从茂密的灌木丛中悄无声息地站了起来。有一束光照在他的眼镜上,一闪而过又照在别的东西上面,最后照到了下面的一只手上。
一个嘶嘶的声音在我耳旁响起:“举起手来。”
这个地方如果拔枪够快其实可以反击,但是我不认为我的速度够快,于是我把手举了起来。
小个子从灌木丛中慢慢地探了出来,原来在眼镜下闪闪发光的是一把枪,并且是一把非常大的枪,现在枪口正朝我靠近。
黑色胡子下的那张嘴并不大,嘴里的一颗金牙闪烁着光芒。
“转过身去,”细小的声音再次传来,让人觉得挺宽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