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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湖

作者:石黛儿 时间:2023-03-29 20:13:00 标签:石黛儿

  ☆、第十四章

  作者有话要说:

  我坚持报警,比亚斯则坚决反对,还命令桑迪即刻找人来帮忙收殓并安葬卡伦和西伦,我和他争执激烈,气氛剑拔弩张,就在这时,谁也没想到,大门被忽的推开,一队警察涌了进来。

  “福克多诺警长?!”丹看着领头那位壮壮实实的中年警察,惊讶地叫出来。

  福克多诺威严地点了点头,对我道:“埃德温探长,我是莫达镇的警长福克多诺。半小时前我们接到报案,说比亚斯庄园发生了谋杀。既然你在现场,我希望你能协助调查此案。”

  “我很愿意!”我喃喃地回答,心里颇觉不可思议,是谁报了警呢?半小时以前正是西伦遭到枪击的时候,当时大家都在漆黑一片的屋里,谁有可能第一时间向莫达镇报案?我的眼睛扫到丹的脸上,他似乎不想和我对视,轻轻地调开头。

  警察们人多势众,比亚斯再有脾气也无可奈何。他很不高兴,草草回答了警长的问题后就顾自回楼上去了。警长指挥着他的部下们有条不紊地处理了现场,将卡伦和西伦的尸身都抬上了他们开来的警车。还取走了我那把枪,采集了在场所有人的指纹,包括我的。

  不得不承认,尽管比亚斯把警察说得一钱不值,我还是很高兴地看到本地同行们其实十分老练和富有专业技能。

  农场里的人已经差不多全被惊动了,陆续有人骑马过来围在比亚斯庄园的大门外,默默无声地观望着庄园里的动静。警长在工作告一段落后,要求我跟他一起回莫达镇,我还没来得及反对,苏珊就推了我一把,抢着替我答应下来,而且说她也要跟去。我这才注意到农场里的人几乎全都充满敌意地望着我,表情阴沉沉的…… 难道说他们竟认为灾难是我带来的?荒谬!

  丹不肯走,他说他要留在农场,我始终觉得丹有些事没有完全告诉我们,我当然绝对不会怀疑是他杀了西伦,但他不肯跟我们明说的,又会是什么呢?

  离开农场时,我和苏珊特意弯到感恩湖边取了一管湖水。福克多诺警长为难地说他那里可没有懂化验鉴定的人,苏珊立刻答道只要有设备,她就可以来作。看得出来警长以前认识苏珊,所以他吃惊得下巴都快要掉下来了。

  在莫达镇警局度过的这个晚上,可以说几乎没有人能够安睡。这是莫达镇近三十年来最轰动的一件命案。福克多诺警长半是凝重半是震动地对我说,他自小在莫达镇生活,从警察干到警长也十多年了,从来都觉得工作平淡安定,这个案子第一次让他感到自已的职业神圣且重要。

  警长说我和苏珊都累了,坚持让我们在警局休息了几小时。第二天一早,我、苏珊还有警长和他的助手们,就分头开始侦察工作。苏珊借用了镇上一家药品公司的化验室,而我则直奔小镇当局的图文资料管理中心。经过在比亚斯庄园里那一连串的打击和挫败,我渐渐省悟到我的推论有着致命的错误——我指称卡伦是案件主谋,其动机是建立在长女想侵吞嫡子财产的基础上,可是,卡伦的自杀无可辩驳地证明了这一动机不可能存在。那我就必须要换个角度来想一想了。

  我仍然坚持认为,所有阴谋、残杀……千百年来,不外乎都与金钱息息相关。比亚斯家族财富丰厚,这是不争的事实,然则如果谋取财产的不是卡伦,不是西伦,那还能有谁有资格和机会颽觑比亚斯庄园?西尼尔吗,如果没有比亚斯老爷一力担当,他连边儿都沾不上。如此说来难道竟会是比亚斯老爷自已吗?这简直有些荒唐,他就是财富的主人,他却还要谋取……没有道理啊。

  我在图书馆翻查着三十年前的资料,比亚斯高深莫测的话语和对我的奇怪态度,在我脑海里已经引发了新的联想:感恩湖三十年前出现,镇上不可能没有丝毫记载,再者,比亚斯明显在害怕着什么,他还说我象一个三十年前的人……斗蓬上是怎么写的?“复仇的人……”,谁是复仇的人,为什么要复仇?

  在大海捞针般的查找中,我忽然发现了宝藏,一个显然尘封已久的档案夹出现在我眼前:《比亚斯家族族规考》。嘿,真是什么学问都有人作,这么无聊的东西也有人下力气去考证……而我实在要感谢这个钻牛角尖的不知名人士,他可帮我大忙了。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比亚斯家族的族规自几百年前承继而来,还不断有后人补充,洋洋洒洒居然写满十来篇纸,包括长幼嫡庶,男女尊卑,各种名称的古怪纪念日,分不同场合应如何穿着打扮等等等等,细枝末节不厌其烦,竟连吃饭时什么人坐什么位置都写在族规里。我哗啦啦地翻着档案夹,颇觉叹为观止。

  一直看到最后几页,我的眼睛忽然一亮,这一章的标题是:《血脉的延续》

  丹说过,西尼尔如果想要作比亚斯家的继承人,就必须要符合家族规矩里的几个条件,丹并不知道这些条件的内容,而这个档案夹的最后一节给出了答案。

  原来,比亚斯家族原本人丁兴旺,并不存在血脉断绝的危险,但自从几代以前恶灵开始作祟,比亚斯家族的子女们时不时因为意外而夭亡,渐渐的,老爷们感到危机重重,庄园和家产很可能最终落在旁支末系手中,于是便专门对于非血缘传人排出了一系列苛刻的条件。

  我已经知道,比亚斯家族以嫡长子为第一传人,无长传次,无子传婿,依次类推。涉及到继承时,女儿的婚姻完全由父亲作主,如果传给女婿,则该位女婿必须不是比亚斯家族旁支中的任何一人,换而言之,也就是说家族联盟中的任何成员不得成为传位之婿。同时这个女婿要放弃自已的姓氏和家庭,改姓比亚斯。而一旦他要和比亚斯家族的女人离婚,就必须得净身出户,称号、财产、子女,什么也带不走。

  如果出现了无子无女,或者子女皆放弃继承的情况(也就是说子女背叛家族),这时,族规允许比亚斯老爷收养外人作为继承者,而这个继承者必须是父母皆逝的孤儿,同样不得与任何家族联盟有血亲关系(无论远近)。如果要求收养继承人的比亚斯老爷本身就是以入赘身份延续血脉的,那他收养的这个人还不能跟自已有丝毫血亲关系(哪怕隔了好几代)。最后,这个被收养的继承人还必须满足一个特殊条件,那就是他的眼睛必须在家传斗蓬上映不出来颜色!

  这些复杂的挑选继承人的条件还不至于把我绕迷胡,但最后一个特殊条件却难住了我,眼睛!这跟眼睛有什么关系?什么样的眼睛会在斗蓬上映不出颜色?

  我从一直没离身的大包里取出那件斗蓬,凑到脸前细细地看自已的双眸,咦!奇怪,我自已的面容在上面隐隐绰绰地映出,头发鼻口的轮廓都清晰可辨,但我那双棕褐色的眼睛却的的确确没有被映出来,颜色消失了!见鬼,看起来我本人就很有资格作比亚斯家的继承人嘛——但慢着,这件斗蓬不是假的吗?如果是真的斗蓬,会出现怎样的情况?

  什么样的颜色最不容易在银白色中映出来?我抚着斗蓬,冥思苦想,比亚斯一家人的脸庞在我脑海中轮番滑过:西伦、卡伦、比亚斯、卡瑞……西尼尔!老天,我明白了,我知道了,他们眼睛的颜色忽地全部乍现出来,过去种种凌乱的碎片,在我心中倏地联成了一幅崭新的图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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