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队的人
格兰特二话不说地坐下。他饿极了,只要食物美味,他不介意坐在哪儿吃。除非桌子位于厨房上菜的门口,当然那里不会安排任何桌子。厨房门口有两扇屏风遮挡,那门摇摆不定,一直嘎吱作响奏着响板乐,随着门间或敞开阖上趋强又忽弱。用完餐后,格兰特决定让威廉斯隔天早上带着信戳查访英格兰银行,由此追踪钞票是从哪里寄出来的。这应该不难,银行通常会配合。他们继续讨论这桩谋杀案。威廉斯觉得,这个事件起于帮派内哄。死者与所属的帮派之间有纠葛,知道自己的处境很危险,于是从怕事的善心伙伴那里取得枪,却永远没有机会使用。而这笔钱则是当晚那位神秘的善心伙伴给他的。合乎理论,但有一点被遗漏了。
“为什么他身上没有能够辨识身份的标签呢?”
“可能是,”威廉斯凭推理回答,“这是他们的作风,他们从不在身上留下任何可供辨识的标签。”
这不无可能。格兰特沉思半晌,反复琢磨他的话。上主菜前的小菜时,他在西海岸四年及在苏格兰场所培养出的敏锐的第六感让他警觉到,有人在望着他。他抑制住自己回过头去的冲动——他坐的位置背向大厅,几乎正对着出菜的门——谨慎地察看着镜子,但根本就没有人对他感兴趣。格兰特继续吃着,时不时朝镜子瞥上一眼。大厅自从他们到达后就没怎么来人,很容易关照到四周每个人的动静。透过镜子他只看到那些自顾白吃饭、喝酒或抽烟的人。格兰特直觉自己已经当了很久的靶心,这种持续但不知对方是谁的盯梢,令他不禁毛骨悚然。他扬起视线掠过威廉斯的头顶,瞧着遮蔽门的屏风,发现就在那儿,在两扇屏风开合的啪啦声中,有双眼睛正盯着他。即便是意识到自己被发现了,那双眼还是盯着他,时隐时现。格兰特若无其事地继续用餐。过份好奇的侍者,他心想。也许是知道我是谁,想看看究竟是谁跟凶手沾得上边,格兰特一向对这些好奇的旁观者很有耐性,但眼下,在话说到一半的时候抬眼望去,他发现躲在后面的那双眼睛是在窥视他。有点玩过火了。他把目光笔直地回视过去,但那双眼的主人却装出一副不知道格兰特已经注意到他的样子,继续看着前方。时不时地,随着侍者在屏风前后进进出出,那双眼睛会消失一阵子,但总是会再次回到那里,鬼鬼祟祟地瞄着他。格兰特临时起意想看看这个对他有兴趣而且十分有意思的家伙。他告诉坐在离屏风不到一码远的威廉斯。“有个人在你后面的屏风里,似乎对我们很感兴趣。
等我的手指弹向你的右边,指着屏风,你尽可能做些什么,假装是个意外。“
格兰特等侍者眼睛间歇性地再度瞄向他时,用中指和拇指擦出清脆的响声,威廉斯粗壮的手臂猛地一扫,屏风瞬间被揭开。然而,后面却空无一人,只有继续前后摆动的门,那人已经匆忙跑掉了。
当威廉斯为屏风事件致歉时,格兰特想着,好吧,算了,反正你又不能确定是哪双眼睛。他不再挂心这件事,继续吃完他的晚餐,和威廉斯一起回到苏格兰场,并期待信封上的指纹的照片已经准备好了。
照片还未送来。但“信实兄弟”在北伍德工厂有关领带的调查已经有了结果。那系列去年托售的领带只有诺丁汉的分店卖出过一盒六条,他们还要求再订一次货。“信实兄弟”将领带还了回来,说如果日后探长有用得上他们的地方请尽管吩咐。
“假如今天和昨天一样案情没有重要的突破,等你去银行办事的时候,我就到诺丁汉跑一趟。”格兰特说。
没多久,一名探员带着信封上的指纹照片进来,格兰特拿起桌上档案夹里的指纹照片——死者的指印和手枪上的指印。报告指出,银行券上除了污渍外什么都没有。格兰特和威廉斯警官亲自比对信封上的指纹照片。几个经手过这封信的人各持不同的意见。但清楚、完整而且毋庸置疑的是,这是右手大拇指的指纹,而这只大拇指与从死者口袋中发现那把枪上的指印相吻合。
“这和你的理论相吻合,是死者的朋友提供他这把枪。”格兰特说。
警官发出奇怪的噪音,继续看着指印。
“怎么会这样?这竟和小孩吃奶一样简单。”
警官挺直腰杆,难以置信地瞧着他的长官。“我发誓我没有喝太多,长官,这有可能是整个化验指纹系统出问题了。您瞧这里!”他拿着死者的指纹比对格兰特面前右下角一个不甚清晰的拇指指印。沉默半晌,在格兰特进一步比对指纹时,警官肩膀往前靠,半信半疑地想进一步证实他的高见。但是摆在他们眼前的事实已不容置疑,指纹是死者本人的。
格兰特本来以为是个单纯事件,一两分钟后竟得到令人震惊的事实。
“一般的信笺,难怪。”他漫不经心地说,而他旁观者的部分正嘲笑他竞像孩子一样瞬间就被惊异征服。“你的想法已经有结果了,威廉斯。借枪并寄钱给死者的人和死者是一伙的。因此,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假装成他的女房东、他太太或任何一个对他失踪的朋友有兴趣的人。”他拿起桌上的电话,“我们要听听负责鉴定字迹的人对这张字条有什么话要说。”
字迹鉴定专家无法对格兰特已知或猜到的事作更多的补充。这么普通的纸张随便到哪个文具店或报章杂志店都能买到。字迹确定是男人的字,除非有嫌犯字迹的样本,他们才可能判断这是不是由他所写,但是目前他们只能做到这个地步。
威廉斯离开苏格兰场回到他暂时独居的家中,想着这个星期过得多快,想着威廉斯太太即将从南部回来的样子,藉此纡解自己累坏的身心。格兰特还留在局里,试着施咒镇住那只邪恶的匕首,它此刻被摆在办公桌深绿色的皮革桌面上,一件优雅、慑人的玩意儿。这件几乎以恶意收场的案子与刀柄上纯洁无表情的圣像形成诡异的对比。
格兰特嘲讽地看着那尊圣像。蕾伊·麦克白小姐是怎么说的?你得感激这件案子闹得这么大。好吧,格兰特想,苏格兰场这桩案子对他来说比刀柄圣像更具神圣的意义。他的思绪飘向蕾伊·麦克白。今天晨报整版都是她前往美国的消息,报章杂志哀恸、讽刺、愤怒地指责英国经纪人竟让最优秀的音乐剧巨星离开自己的国家。格兰特想,他该不该在她走之前再见她一面,问问她为什么听他形容那把匕首时面露惊讶之色?她跟犯罪扯不上边。他对她了如指掌——她住在郊区一幢小巧的双拼公寓,念的是公立学校,她的真名叫做罗丝·马克汉。他曾在“提箱案”中见过马克汉夫妇。她绝不可能在队伍命案中投下丝毫光芒。
她落落大方地请他到她更衣室喝茶,不然她大可故意把他引到外面去。也许动机真的很单纯。她的讶异也许仅止于对他对匕首的描述,和谋杀一事毫不相干。匕首不是什么稀世之物,很多人都见过甚至拥有类似的武器。另一方面,就算他再见蕾伊·麦克白小姐一面,结果也不会更令他满意。她就要到美国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