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宝石
“不要笑啦。”同桌的另一个女人皱着眉头。
这两个女人都差不多三十多岁,穿着下摆宽松,好像孕妇装般的上衣,下面穿着黑色紧身裤。她们这身打扮来这家一顿午餐就要五千圆的高级法国餐厅,代表这是她们最好的衣服了吗?还是花太多钱在吃吃喝喝上,所以没钱买衣服了?她们把紧身裤穿上街,代表“老娘已经豁出去”的心境吗?等一下,女人的这种裤子好像不叫紧身裤,是叫内搭裤?好像是这个名字,但这种事根本不重要。
反正我的美和不会穿这种裤子。
因为她没有松弛的小腹和粗壮的小腿需要遮遮掩掩。
话说问来,这几个老女人似乎已经结婚了。她们不停地聊着小孩的补习费、老公的薪水这些小家子气的话题。媒体大肆报导,因为晚婚和少子化的关系,有许多女人结不了婚,这几个既不漂亮,身材又不好,看起来个性也好不到哪里去的老女人居然都已经结婚生子,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还是说,即使是这几个老女人,也曾经有过花容月貌的时期?结婚之后,找到了长期饭票,就会像这样整个人都松弛下来?
所以,美和在几年后也会……不,不可能。
无数女人以九十秒的节奏在我面前移动。靠化妆衬托出几分姿色的女人、为了强调知性而一直讨论政治话题的女人、拼命表现自己很会做家事的女人……为了达到结婚目的充分展现自己优点的女人,最后恐怕都会变成眼前这些老女人的德行。
幸好我没有妥协。如果我放低标准,随便找一个人结婚,如今恐怕就会为了养活这种老女人而挥汗如雨地工作。
我不由得同情起这几个老女人的老公。他们知道自己的老婆吃五千圆的午餐吗?他们知道老婆花自己辛苦赚来的钱,在吃五千圆的午餐时,还不停地说自己的坏话吗?
不,会挑选这种女人结婚,男人自己也要负责。又不是古时候只听媒妁之言,也不是见一、两次就马上结婚,他们浪费了很多可以看清楚女人真面目的机会,这种笨男人根本不值得同情。
“让你久等了。”
美和在我对面坐了下来,双手轻轻交握,抬眼看着我。
“啊,戒、戒指。”
一颗小石头在美和的左手无名指发出亮光。那是我五分钟前送给她的钻戒。
“我知道应该收好,但我太开心了,忍不住马上戴起来。”
美和羞涩地笑了笑,她的笑容比钻石更闪亮。
求婚当然要在周末选择夜景漂亮的餐厅,但美和就读专科学校的夜间部,她有空的日子很难遇到吉日,只能在非假日的今天,白天约在这家阳光充足的餐厅,阳光更能够让钻石发出璀璨的光芒。一切都很顺利。
“戴、戴在你手上很好看。”
“好开心喔,这是我的宝贝。”
美和一脸欣喜地把左手放在阳光洒进来的玻璃帷幕前。
独自走进珠宝店,花三个月的薪水买这个钻戒时觉得很贵,但现在完全没有这种感觉。无论明天还是后天,明年还是后年,十年后、二十年后,我为美和而工作都不会觉得是一件痛苦的事。
“要、要不要再、再点一杯饮料?”
吃饭时,已经喝了两杯葡萄酒,连套餐最后的咖啡也喝完了,但我舍不得离开。
“对不起,我很想继续和你在一起,可是我报告还没写完,如果今天不交,就会被当掉。”
“那、那就没办法了,你、你回去写报告吧。”
“我会努力用功,为你以后的饮食做好营养管理。”
美和用右手向我敬礼,“啊”了一声,慌忙改用左手。
邻桌的老女人继续大笑着,却已经变成了美和的陪衬。
虽然美和的年纪和你们差不了几岁,但她脸蛋美,身材佳,气质高雅又可爱,还积极上进,刻苦用功,立志成为营养师。你们这些女人惭不惭愧啊?这么出色的女人很快就会嫁给我,就让你们去羡慕吧。
目送美和离开,结完帐,我走出了餐厅。
天空一片晴朗。我松开领带,用力深呼吸。
今天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日子。十月一日,将成为我与美和的纪念日,在往后的数十年,我们都会谈论这家餐厅,谈论这个充满回忆的地方。必须记住这家餐厅的名字。我回头望着像温室般的玻璃帷幕餐厅。
这家餐厅的餐点一流,也打扫得很干净,玻璃上没有一点污垢。整栋建筑物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我查了网络后第一次来这里,发现这家餐厅简直就像是为心地纯洁,美得像玻璃工艺品般的美和量身打造的。
——咚。
头顶上传来沉闷的声音。是橡皮球撞到墙壁了吗?低头一看,发现门前掉了一个灰棕色的东西。我刚才走出来时没看到,声音就是那个东西掩到玻璃墙,不,是用力冲撞玻璃墙时发出的。
这时,门打开了。
“等、等一下!”
我冲到门前,伸出双手保护那个东西。
“好痛。”
右手手背一阵剧痛,骨头好像被踩碎了。
“你干什么?多危险啊。”
刚才坐在邻桌的一个老女人喷着口水对我破口大骂。她踩到我的手,居然还恶人先告状。
“怎么了?”
另一个老女人把皮夹放进皮包,走出来问道。
“他突然伸出手,我差一点跌倒。”
“啊哟,怎么这样,他可能掉了零钱吧。”
两个老女人再度放声大笑着走向马路。我很火大,但我不是斤斤计较的男人,不会追上去骂她们一顿。而且,今天是纪念日,必须赦免罪人。
但居然说我在捡零钱?原来人的卑贱也可以从她们的谈话中看出端倪,真受不了这种人。相较之下,我是多么慈悲为怀。
我缓缓站起来,张开合拢的双手。
我的手上有一只闭着眼睛,一动也不动的——麻雀。
真可怜。我不知道麻雀的视力怎么样,但它在飞的时候没有察觉到玻璃帷幕,所以一头撞了上去,可能和人类开车时,没有煞车就冲下悬崖的情况差不多吧。
虽然我保护尸体的行为可能多此一举,但我相信麻雀死了还要被老女人踩一脚,恐怕会死不瞑目。我很想找一个地方把它埋起来,可惜人类的世界没这么好混,不能随便乱埋尸体。
我不能带着麻雀的尸体走,至少该找一个不明显的地方“弃尸”。我四处张望,看到竖着广告牌的花圃,虽然店家可能觉得不吉利,却似乎是最好的地方。把尸体放在枝叶茂密的玫瑰花根部,别人应该不会发现。
喂,麻雀,你喜欢什么颜色的玫瑰?
我在内心嘀咕着,把麻雀放在左手心,右手的食指戳了戳它的头。
这时,麻雀张开眼睛,用空洞的眼神呆然地望着我,然后突然回过神似的浑身发抖,张开翅膀,慌忙飞走了。
原来它还活着,可能前一刻撞成脑震荡昏过去了。所以,我救了麻雀一命,为这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增添了一项壮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