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I犯罪现场
这个叫托莱多的地方,就是冬天,也有不少外地游客会慕名而来。两位老人就把那些东西卖给游客,让他们带回去留作纪念,永远记住托莱多。邻居们说他们就亲眼看见过老人们在兜售商品时说,“我们托莱多在俄亥俄州境内——它的别称又叫七叶树州,位于俄亥俄河与伊利湖之间,因俄亥俄河得名。来看看吧,你戴上这件装饰品,在你的心中会感觉到俄亥俄州的首府哥伦布离你很近。”
两位老人还把俄亥俄州的历史简单地写在一张纸上,放在一张简易的桌子前面,上面写着——俄亥俄州是美国中西部第一个依据《西北地域法令》加入联邦的州。他们以这样的手段来销售自己的商品,你不能说这是对游客进行欺骗,恰恰相反,他们通过高声叫卖那些装饰品,让外来的游客了解了托莱多的风土人情。所以,当他们在出售那些商品的时候,并没有为自己的出售方式而感到半点不安,他们很自豪,也很自在,生活就这样一天天地延续下去。
俄亥俄州的地理位置位于美国本土的东北部。在美国邮政上,习惯将它缩写成OH,而在更早以前把它缩写为O。易洛魁族是美洲两大印第安族群之一,在他们的语言里,“Ohio”这个字代表了大水,也就是代表了俄亥俄河,这条河环绕着俄亥俄州的南方边界。
格特鲁德生前曾对人说,她戴的那个大象吊坠有着和俄亥俄河一样重要的意义。只要她每天戴着这只吊坠去做生意,生意就一定会顺利,至于爱德华嘛,他有他的生意。格特鲁德说这个话的含义很明显,就是说在相对独立的生活态度上,两个人还是有区别的,但是这些区别,并没有妨碍这两位老人的感情。
我一直怀疑现场至少应该有两个凶手,因为两名受害者的尸体挨在一起。据勘察,他们不是死于枪械,而是被某种器械打死的。我们注意到房间里没有强行进入的迹象,因为门窗都没有被撬和被砸的痕迹。这就说明,凶手没有破门而入,这起案子就发生在熟人之中。这样,调查的范围就基本上确定了,我们决定在两位老人的熟人之中展开调查,想获得一些新的情况。
第二章
格特鲁德·汤普森和爱德华·科瓦茨在他们的家中被谋害后,为了找到破案线索,我们一直在犯罪现场查找物证。
我首先想到的是确认谋杀武器,这对破案很重要。我发现格特鲁德的头骨上面有一条很长的线状伤痕,这是由钝器造成的。她的颅盖骨的外骨板上还留着一道非常明显的串珠状的伤痕。另外,我还在她的头上发现了一个草皮状的伤痕,很像是什么东西的弯角造成的。钝器伤多造成闭合性颅盖骨骨折,颅骨就是类似球形的骨壳,它能够容纳和保护颅腔内部。当颅盖骨受外力作用后,发生局部变形弯曲,在弯曲的顶端内板受到较大牵伸力。若外力强度超出内板弹性限度时,则此处内板便会发生骨折。格特鲁德的外板骨折,也是当暴力作用颅骨时,局部颅骨出现了锥形内陷,而周围颅骨却朝相反方向弯曲;当暴力强度超出骨外板弹性的极限时,外板会出现折裂,并可出现由中心向外的放射状骨裂。
至于格特鲁德头骨上那条线状伤痕,我认为那也是线状骨折。而线状骨折不仅能反映出着力的部位,而且还能反映出暴力作用的方向。格特鲁德的线状骨折和凶器纵轴打击方向一致。骨折线可以越过骨缝,甚至环绕整个头颅,但不能通过已经发生的骨折线。我根据这一现象可以确定她头骨受伤的先后顺序。若有不同方向的线状骨折,其中一条骨折线被另一条截断时,那就为第二次打击,多条骨折线方向不一致,那就是两次以上打击所致。假如说是一个人被圆形铁锤垂直打击头部,常能造成凹陷骨折。它能反映出凶器接触面的轮廓和近似的直径。
综合以上的情况,我判断,这些伤痕很可能是由矩形基座的地灯造成的。
朱莉·索尔法医也介入此案,她发现格特鲁德另一处头伤与一盏黄铜台灯基座相似。把这盏灯基座上的串珠状装饰与头骨上的伤痕相比较,它们极其吻合,所以很有可能就是这盏灯造成了那个伤痕。我认真观察了黄铜台灯的基座,那是用来掌握台灯的稳定性的,而就是在基座的周围,有一串珍珠式的花纹。但是,我们没有在这些物品上发现任何指纹。
同时,我还认为格特鲁德和爱德华曾经有所反抗,因为他们的手上留有防卫时造成的伤口。
紧接着,我又发现了一条线索。在爱德华鞋底有一小块碎玻璃,最终成了破解整个案件的关键线索,它回答了一个重要问题。
这片玻璃是一个灯泡的碎片,这使我们相信,爱德华是在暴力开始之后进入房间的。当时,他很可能刚从外面回来,因为他把大衣挂在了门口。就在挂大衣的一刹那,他发现了房间里的问题,同时凶手也冲向他。这时候,或许格特鲁德已经躺在地上了,然后,他和凶手两人扭打起来。我现在似乎明白了,当时给凶手开门的应该是格特鲁德。当然,听见门铃响的格特鲁德,她应该先透过门镜朝外看了看。她要先观察一下来者,是不是她认识的人。因为来人是格特鲁德认识的人,她就开了门,并笑容可掬地请他进来。这一切,似乎进行得那样自然。对这样的分析,我提不出更多的看法,只是对爱德华进门的方式还在思考当中。
那个时候,爱德华为什么不按门铃让房间里的格特鲁德为自己开门?这是一种很自然的行为:我有钥匙在身,为什么非要里面的人为我开门呢?是的,假如你有钥匙而不用钥匙开门,反而大声嚷嚷请里面的人为你开门,是不是有点多余?再说托莱多12月份的天气有多冷啊。
现在我对爱德华进门的方式问题弄清楚了,就比较好理解爱德华这种行为。
我们假设,当爱德华把钥匙插进门锁时,外面的风正刮得紧,他缩着脖子,一头钻进门里。
“我回来啦!”他进了门随口说了一句,然后,把大衣脱下来,挂在门口的衣帽架上。他应该看见了一个他熟悉的人和房间里的凌乱不堪,应该说,他意识到这一切的时候已经晚了,那个凶手冲向了他,或者是两个同时在朝前冲。结果,就在现在他躺着的地方,他们之间的肢体进行了接触。
“就在这个位置……”我指着那里说,“这时候,我们应该知道,这所房子客厅的布置和摆设,我们可以先从这间房子的地上观察,地上铺的是地板,这里还有几个沙发在客厅的中间围成一个四方形,我们还要注意的是,沿墙摆放着一排柜子,这些柜子不高,我数了一下,一共有四张像写字台一样的柜子,每个柜子分上下两层,上层是两个抽屉,下层是两扇门。当爱德华开始警觉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就是说作案的至少是两个人当中的一个,可能已经从另一个方向出现了,这不过是事情发生的开始。然后,爱德华所穿的软底胶鞋就接触到了已经被打坏的灯泡碎片,这就可以说明,凶手在爱德华没出现之前,就已经拿起一件钝物把格特鲁德打倒在地了。接下去,凶手又把爱德华也打倒在地,同样又举起了那件钝物砸向老人的头部。对,就在这里,确切地说,就在格特鲁德的边上。凶手开始在作案的时间上没作多大考虑,所以用轻伤和刺伤的手段慢慢折磨两位老人,希望他们说出一切。但是,他们失望了,没有时间再这样白白消耗,所以就下手了。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两位老人先后都有过反抗,但是,那些反抗对凶手来说简直是不堪一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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