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鸣之书
半个月来,赫路弥斯和已故商人戴曼的保镖、伙计相处得还算融洽。珀利温和那些粗鲁的佣兵不太一样,他性格散漫,风趣又健谈。赫路弥斯为了避免泄露自己和夏路尔的来历总是尽量和他保持距离,于是珀利温就找伙计罗米闲聊来打发旅途的寂寞。
“戴曼老爷家里有几个老婆?”
“就一个啊,不过他有好几个私生子。”罗米坐在马车上说,“都是和不同女人生的,老爷在科雷利特、兰里和东洲都有宅邸。这些财产、女人和孩子,夫人可是毫不知情。”
“可怜的女人。”
“怎么会呢?夫人的孩子也不是老爷亲生的,更何况现在所有财产都归她所有,那些钱一辈子也花不完。”
“这是什么怪事,私生子是自己的,名正言顺的儿子却是别人的。”珀利温忽然问,“该不会那些拦路抢劫的土匪山贼是谁买通雇佣的吧。”
“啊?那这是谋杀啊。”
“罗米,你知道得未免太多了,这样回家去,没准会被悄悄干掉哦。”
伙计大惊失色地说:“不会吧,我可没有对别人说过,您千万不要说出去啊。”
赫路弥斯面无表情地听他们闲谈,背后议论别人的家事他并不感兴趣,可对珀利温这家伙,他却越来越看不透,因为看不透,所以反而更谨慎。
为了把雇主的货物完好无损地送回石湾城,珀利温不得不放慢脚步迁就马车的速度。几天前,他们路过一个小镇,镇上没有神殿,只有个塔楼,据说还有骑士驻守,镇民不多,还算太平。珀利温说过把赫路弥斯和夏路尔送到附近的城镇就分手,但他并不主动提议,而是让赫路弥斯自己决定要不要留下。
这里适合长住吗?
赫路弥斯独自在街上逛了一圈,发现小镇虽然宁静,但镇民之间过于熟稔,对路过的外来者有着天然的好奇。好几次,赫路弥斯发现有人悄悄跟着他,对戴着面罩的夏路尔更是存着强烈的探究心。
这里太小了,一旦停留他们就会成为所有人关注的目标。
赫路弥斯没有向珀利温表达继续跟他去石湾城的决定,但第二天伙计罗米准备马车时,他和夏路尔也已做好了出发的准备。
离开小镇后,珀利温有意无意地说:“我也不喜欢所有人都互相认识的小地方,不觉得那些人的目光都很奇怪吗?外乡人很容易犯他们的忌讳。”
赫路弥斯沉默了一会儿,觉得他是在好意替自己解围,毕竟虚张声势地假扮佣兵这件事本身已经十分可笑,而眼下还得靠珀利温保护他们。于是他出于礼貌回答了一句:“大城市也有不安的地方,所以故土才令人思念。”
“是吗?那你的故土在哪里呢?”
赫路弥斯立刻紧张起来,怀疑他在试探自己的身份。
“喔对不起,我不该问你的来历。”珀利温忽然说,“每个人都有保留秘密的权利。”
“很抱歉,我确实不想说这些。”
“我很理解。”珀利温想了想说,“我有一次差点死了。”
赫路弥斯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换了个毫不相干的话题,只能默默听着。
“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拦住我的几个家伙觉得他们人数够了,杀我一个很简单。”
“谁会想杀你这样的人?”
“我看起来是不富有,不过杀人有时候又不是为了钱。”
这点赫路弥斯毫不怀疑,只不过为了钱杀人的家伙多一点罢了。
“我告诉你哦,杀人这件事,有了一次就很容易会有第二次。因为有的人会发现,杀人可以解决很多困难的问题,不但可以获得钱财,对于泄愤和报仇也很有好处。道理是讲不清的,不过杀人可以一了百了。”
“你杀过多少人?”赫路弥斯忍不住问,话一出口立刻后悔不已。他为什么要去追问一个剑不离身的佣兵沾过多少人血?更何况这个佣兵还很清楚他的深浅,知道他是个根本不会用剑的废物。
“不算很多,不过一只手也数不过来。”珀利温轻巧地说,“只要你带着剑,难免会有杀人的冲动。”
“冲动?”
赫路弥斯不由自主地看了一眼他握着缰绳的双手。珀利温的手藏在半截手套里,露出的几根指头粗糙有力,一些旧伤和厚茧留在不起眼的关节附近,用力时骨节会明显地凸起,让伤痕看来更明显。赫路弥斯又看看自己的手,离开神殿后,他的双手也历尽磨难,在树枝、荆棘、藤蔓间摩擦得日渐生硬,但要和一个真正的佣兵剑客相比,这双手仍然细嫩白净。
他想把自己的手藏起来,或者也像珀利温那样戴上手套,可是他能遮住这双日常只用来祈祷的手,又该如何遮挡自己面对危险时惊慌失措的脸庞和止不住发抖的身体。
“这个世道很危险,想好好活下去,既不能让人觉得你想杀人,又不能让人发现你不会杀人。明白吗?”
赫路弥斯并不蠢,当然明白珀利温的意思,可对于如何做到这两点却没有半分心得。
他天生不是用剑的料,尽管他早已将神的教诲抛诸脑后,不但杀过野狗还杀了好几个人,但此时此刻,如果有陌生人迎面而来,他的心中依旧只会涌起紧张和恐惧。
“我记得刚见到你们的时候,你喜欢把手搭在剑柄上。”珀利温说,“好像随时都准备拔剑和人搏斗的样子。”
是的,赫路弥斯回想起来,自从买了那把不中用的剑后,他时时刻刻都得靠着确认剑还在身边来抵抗不安和焦虑。他觉得在剑鞘中的剑本身是一种震慑,真的到了拔剑的那刻败局已不可挽回。他希望那些打量他和夏路尔的人能就此对他们避而远之,然而珀利温却说这样不对。
“这是不对的,只有外行才会这么做。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徒可能根本不需要剑鞘,甚至不爱用剑,我见过很多强盗土匪把血迹斑斑的斧头背在身上,稍微靠近就能闻到血腥味。但也有那种剑术超群的高手,你连他的剑在哪都找不到。真正会杀人的家伙会让你害怕,也会让你放松警惕。”
然而不管哪种人,最终他们都有赢的自信。
赫路弥斯觉得嘴里一阵苦涩,过了好久终于问:“剑术……好学吗?”
“不好学,你现在想学也已经晚了。”
赫路弥斯倒没什么失望之情,这个回答早在预料之中,不过他还是追问了一句:“为什么?”
“因为你没有斗志。”珀利温说,“你不是真的想学。”
赫路弥斯很想反驳他,可他说错了什么吗?没有。
珀利温不等他开口又接着说:“如果要我从你们之中挑一个学生,我更愿意选你的弟弟。当然啦,我不会当别人的老师,多麻烦。”
赫路弥斯承认,夏路尔比他坚强,不管面对什么困难和危机都不会轻易动摇,这一点常常令他深感羞愧,觉得自己不配和他在一起。
这天傍晚,他们距离罗南的浮石城还有两天路程,只能在野外的树林里过夜。
罗米把货车和马拉到树林里安顿好,珀利温负责生火做饭。赫路弥斯带着夏路尔去河边打水,
他在前面引路,夏路尔循着声音跟着他。
这条河来自西北方的死神湖,往东连接落星内海的入海口,支流则通向罗南西南面的胎海。在古地图上,河的名字叫辉石急流,实际上很少有人这么说。大多数人叫它羊水河,这条河是环绕罗南荒漠的唯一河流,人们相信它最终汇聚到胎海是为了守护婴岛。
赫路弥斯把每个人的水囊都装满,盖上盖子递给身后的夏路尔。他发现少年站在那里,有些闷闷不乐。
“怎么了?”赫路弥斯把他拉到身边,取下面罩,用清凉的河水替他洗脸。
夏路尔的嘴角微微翘起,赫路弥斯看了一会儿问:“你在生气?是生我的气吗?”
夏路尔立刻摇头,赫路弥斯又问:“那是生珀利温的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