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先生
路易抬头一望,一只五彩斑斓的鹦鹉闯入他们的视野。鹦鹉个头很大,尾羽极长,颇有铺天盖地的架势。路光庭吓了一跳,张大嘴巴,惊呼:“好大只!”
鹦鹉径直冲着路易怀中的陆吾扑来,镰刀一样的鸟喙眼看就要啄上陆吾的毛发,阿柳急忙逮住鹦鹉的绚烂的尾羽,怒喝:“阿花!你安分点!”
鹦鹉被揪住屁股毛,动作一顿,翅膀还在不停扑棱,一时间满屋子的羽毛到处飞。
“阿花!”这只鹦鹉实在太大只了些,又能飞,阿柳一时间竟然捉不住他,最后只能勉强把它抱在怀里,跟抱着只老母鸡似的,反剪它两只翅膀,无奈地对路易道歉,“不好意思,我家阿花太野了。”
路易腾出只手,给睡觉的陆吾换了个姿势:“没关系,你什么时候养的鹦鹉?”
阿柳挠挠头:“也就前段时间,我在树下面捡到的,刚开始就是每天喂点粮,后来就跟着我回家。”说着,他又把怀里的鹦鹉阿花翅膀展开,阿花被他弄得脚爪子乱蹬,却怎么也挣脱不了阿柳的桎梏,只能生无可恋地低脑袋。
“别站在门口说话了,快进来。”阿柳一边向里走,一边问,“易先生,你是研究生物的,待会儿能帮我看看阿花是什么品种吗?”
路易应道:“好。”又叮嘱路光庭穿鞋套。
阿柳在前面笑着说:“不用客气,直接进来就是。”
屋内格局与路易家相同,不过客厅与饭厅打通,用屏风挡住,还颇具心思地挖出一条水槽,营造出流觞曲水的氛围。路光庭看得啧啧赞叹,不住东张西望,瞧见路光庭的表情,阿柳也很得意:“小少爷,怎么样?像不像路家祖宅。”
路光庭点头:“比我家那宅子小巧精致,太漂亮了。”
阿柳笑容更盛:“小少爷真会说话。”他又说,“要看电视的话就我就去把打开打开,你们稍微等等,我去做饭。”
路易点点头:“不用开电视,阿柳辛苦了。”
阿柳笑道:“你这样太客气了。”
路易从善如流:“好,你快去吧。”
阿柳哈哈大笑,待他抱着鹦鹉走远,路光庭才鬼鬼祟祟地凑到路易跟前,悄声道:“祖爷爷,这是私房菜馆?你和阿柳很熟吗?他怎么知道我是路光庭?”
“阿柳的曾祖父以前是路家的私人厨师,祖上御厨出身,后来我照顾过阿柳爸爸一段时间,”路易想起以前的事情,脸上忍不住带起笑来,“阿柳也算是我看着出生的,他厨艺上的天赋很不错,听说我喜欢吃毛血旺,就自告奋勇要给我做,这一来二去,反倒真开了饭店。”
路光庭:“啊?我以为他就在自己屋子里开店。”
路易:“嗯,硬要说的话,他这个地方的熟客可能就我一个。”
书灵从路光庭的肩膀上跳下来,在桌子上走来走去,揪着路光庭的校服袖子,脆生生地说:“庭庭,这个时间不要浪费了,快把作业拿出来写。”
路光庭费劲地把书灵的手掰开,义正言辞地表示:“不写,什么时候了,还写作业,写一晚上了,我要吃饭。”
路易抱着陆吾,手掌一直在为陆吾顺毛,手下柔软的触感让他不由自主地想继续撸猫。
“易先生,先吃着,别的菜待会儿就来。”过了一段时间,阿柳便端着一盆热气腾腾的毛血旺来到饭厅,又布置好碗筷,“小少爷有什么忌口的吗?”
路光庭摇头:“没有忌口的,不用叫我小少爷,叫我光庭就很好。”
不知从哪里又蹦出了两声高亢嘹亮的“庭庭”、“庭庭你在哪里”,赫然是刚刚那只花鹦鹉的声音。路易忍不住大笑起来,阿柳也露出无奈的笑容。
路易捂着嘴,遮住自己翘起来的嘴角:“你看着做吧,他什么都吃。”
路光庭一脸悲愤地看着他们俩:“那个鹦鹉怎么回事?”
“可能是最近最火的电视剧女主角叫婷婷,女字旁,亭台楼阁的亭,”阿柳安慰他,“阿花听多了,以为庭庭就是婷婷。”
第16章 毛血旺
毛血旺香味扑鼻,路光庭看了一眼红通通的油辣子便食指大动,随便用筷子一翻,在最下面的血味便都翻了上来。路易哭笑不得,把碗递给他:“斯文点,别跟八辈子没吃过饭一样。”
吃饱喝足后,路光庭满足地直叹气,阿柳笑眯眯地端来一杯果汁和一杯咖啡,坐在桌边,问他:“味道怎么样?”
路光庭冲阿柳比了个大拇指。
他端起橙汁,咕咚咕咚一饮而尽,阿柳撑着脸看他:“你还小,不能喝茶和咖啡,我还担心你不喝果汁。”
路易吃完鸭血,红光满面,整个人都极为餍足。他对阿柳道谢后,端起咖啡轻啜一口,夸他:“就几天不见,你泡咖啡的手艺又好了些。”
阿柳诚实地说:“其实是我买了新的全自动咖啡机。”
路易手一顿,他放下咖啡杯,沉默半晌,抬眼看他,不紧不慢道:“那我把那句话收回去。”
阿柳忙道:“别啊,那你就夸我放咖啡豆的手艺好!”
路易哼笑:“给你三分颜色你就开启染坊来了。”
路光庭吃的太撑,捧着肚子躺在另一边的沙发上装死。书灵在他头上蹦来蹦去,揪着他半长不短的头发,一直在他耳边叨叨叨,让他思考为田几何。
路光庭不耐烦地把书灵薅下来,有气无力道:“我要休息,你一边儿去。”
书灵被抓下来的瞬间变成一团光球,一弹一弹地落到沙发上,咕噜噜地滚远。阿柳不经意间瞧见路光庭的动作,身体前倾,悄悄咪咪地问路易:“易先生,小少爷身边有什么东西吗?”
阿柳是知道路易身份的,他还是个小孩时,路易就是这种二十多岁的年轻模样,如今二十年过去,路易仍旧是老样子。他曾经问过自己的祖父,得知在父亲幼时,路易也是这副面容。
时光如洪流,路易站在洪流中,目送周边人随波而逝,只有他纹丝不动。
他第一次见到路易,是在路家祖宅的小花园里。那时候他只有五岁,跟着祖父拜访路家当家人,尚且年幼的他在迷宫花园中迷了路,沿着树篱哭哭啼啼地向前走,不经意间竟一头栽进迷宫中心的凉亭里。
一个年轻人正坐在凉亭中喝茶,他穿着一身再简单不过的白衬衫,却贵气十足。
他眼窝很深,年纪极轻,抬眼看来时,眸子剔透得像块冰。与他的眼神对视那一刻,阿柳浑身像是被电过一样,一个激灵,呆呆地站在原地。
“你是谁家的孩子?”年轻人站了起来,向他走来。
阿柳仰起头看他,这个男人皮肤白得像雪,头发也是浅棕色,即便在盛夏也带着凉意。路易牵着他走出迷宫,听到祖父称呼这个年轻人为“易先生”。
他刚认识易先生时,觉得是一个似近似远的剪影,冷淡、寡言,总是静静地呆在人群之外,冷眼看着凡人来来去去。他后来与路易走动多了,才知道这个安静的年轻人是特意让自己与人隔绝。
在与路易相识的一年前,路易刚送走自己的母亲,虽然按常人眼光来看,路易的妈妈百岁高龄才离开人世,是不折不扣的寿终正寝。常人这时候也半只脚踏进棺材,而路易仍是年轻人的面容,他还有漫长的余生要走,难过,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他的曾祖父五十岁时才有了祖父,可惜祖父不幸成了遗腹子,他的曾祖母也在生下祖父后也撒手人寰。他的祖父出生以后一路颠沛流离,多亏路家人的照拂,才从战乱中活下来。
路易一直替他的曾祖父保存着家常菜谱,可惜祖父与父亲都志不在此,最后隔了两代,反而是他继承了这手烧菜的衣钵。
“一个小东西,”路易漫不经心地说,“硬要说的话,可能是成了精的学习机。”
被关在房间里的鹦鹉大声嚷嚷:“步步高点读机,哪里不会点哪里,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学习!”
阿柳崩溃捂脸,沙发上的路光庭笑得肚子疼,路易一脸平静地搅动咖啡,氤氲的热气模糊了他的面容,让他冷峻深邃的眉眼都变得柔和。
阿柳整理好情绪,问他:“要再加点奶吗?”
路易:“不用,就这样挺好。”
室内的曲水和乐声一起潺潺流动,阿柳起身道:“我去洗碗,易先生你别走,我还有事想要请教你。”
路易点头:“好。”
阿柳打开关着鹦鹉的房间,路易隐约看见五彩的羽毛一闪而过,紧接着,厨房便传来鹦鹉尖细的声音:“柳柳,碗要洗干净,要照顾自己,用不伤手的洗涤精。”
阿柳极为无奈:“我知道。”
鹦鹉毫不吝惜自己的夸赞:“阿柳真是好孩子。”
阿柳:“你到底又看了多少广告?下次我得把广告关了才行。”
一阵翅膀拍打声后,鹦鹉语带悲愤:“虐待动物!我是珍稀保护动物!”
阿柳脾气很好,竟然像是真把鹦鹉当成孩子一样,和他有板有眼地一问一答:“我记得你之前还跟我说你就只是一只普通鹦鹉。”
“我是珍稀物种!”
等路易把咖啡喝完,阿柳也抱着五颜六色的鹦鹉走了出来,他郑重地坐在路易对面,举起一脸茫然的鹦鹉阿花,认真道:“易先生,阿花到底是什么品种的鹦鹉?”
路易上上下下打量一番,笃定道:“你家这是五□□刚鹦鹉,市面上要买幼鸟得花两三万。”
阿柳把鹦鹉放下来,重新抱在怀里,低头和阿花的豆豆眼对视,迟疑半晌,说:“真是金刚鹦鹉?我就随便在树上捡的,我想把它带店里去,要是被人举报我豢养野生动物,我连哭都没地儿去。”
说着,他又站起来,为路易倒上一杯新的咖啡。
路易看着咖啡杯渐渐盛满,香气逐渐溢了出来,“金刚鹦鹉还是很好认的,平时阿花吃什么?”
“就吃一些水果,不新鲜的还不要,特别挑嘴。”
“镰刀嘴,长尾羽,吃水果,还有这花哨的羽毛,是金刚鹦鹉,你家阿花对自己认知还是很准确的,”路易往咖啡里放了一颗方糖,“确实是珍稀动物,不过算是低危,你就放心养吧,不会有人告的。”
阿柳这才松口气:“那就好,每天都把阿花关在屋子里,我怕它抑郁。”
路易一边搅拌咖啡,一边说:“把你家阿花搁饭店门口一放,教它说些相声,保证回头率百分百。”
阿花呆在阿柳怀里东张西望,翅膀却乖乖地收着,没有胡乱扑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