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公主我罩了
孟寒星表示,朋友张赟的心理承受能力还是太差,需要好好锻炼一番,以后要不时带着他一起搞事情,免得他遇到屁大点小事,就反应剧烈。
“王兄,知道你高兴,但这事儿不能高兴的太早,如今那两家斗的厉害,他吴家气焰正高,王家不至于为了个嫡出大小姐,得罪吴家吧?”林长卿改不掉自己嘴上没门的坏毛病,开口就扫了王煜的好兴致。
还好王煜与他十分熟悉,知道他没有坏心思,只白了他一眼,不再说话。
孟寒星先动了筷子,有饭菜在前,不吃饭菜,反倒去喝酒喝茶,她终于了解这些男人为什么会秃头外加长啤酒肚了。
“王兄是高兴的太早了点儿,不过是王家名下一个小御史弹劾吴榜眼出入烟花之地,觉得吴榜眼是朝廷命官,去那等污秽之地,太丢人现眼,他可没扯上自己主家。”孟寒星特别喜欢说大白话,每每是一针见血。
王煜真不想听孟寒星说话,因为孟寒星比林长卿还扫兴致。
但王煜不得不承认,孟寒星说的话难听归难听,确实都是实话。
王煜收起了笑容,苦恼的说道:“唉,嫡系也太窝囊了些,想我王家乃是千年世家,怎能怕吴家那个根脚浅薄的泥腿子呢?”
吴家的发家史比王家少了两百多年,是王、林、柏、吴四家中,发家时间最短的。而且吴家在前朝时曾因为皇庭斗争,被当时的皇帝免去一族所有子弟的职位,全族被撵到乡下种了好几年地,因此其他三个家族蔑称吴家为泥腿子。
孟寒星不喜欢听泥腿子这个称呼,这个称呼有时是指农民中蛮横无理的人,更多的时候,是对农民这个群体的轻视。
在土里刨食,每日和黑土打交道的农民,在高高在上的士族眼中,比路边的石头干净不了多少,甚至地位还不如能被他们坐着的石头。
“多少年的世家,也比不过当时掌权。吴家锋芒毕露,谁不退让三分?自从皇后临朝,你看我姑母,可曾再跳出来碍眼?王家的大小姐明知未婚夫给她戴了顶绿帽子,还不是只敢让一介小小御史,不轻不重的说一声官员不应出入烟花之地吗?”孟寒星夹了口花生豆,下酒菜也挺好吃。
四人能凑到一起,自然身世相近,是有共同语言的。
除了张赟出身寒门外,其余三人俱是权贵出身,然而和家中关系都不咋地。
其中孟寒星最惨,她已经混到无父无母,将近成为孤儿了。
王煜和林长卿比她强点儿,至少家中还有父母亲,还有姊妹兄弟。
“当真是场笑话,王家向吴家服软,这放在十八年前,谁能想到?”林长卿有些怅然,十几年前,王淑妃入宫,一时风头无二,“若是王淑妃能诞下大皇子,如今的局势,又不一样了。”
“王淑妃?前朝倒是很少听说这位淑妃娘娘,明明生有二皇子,但这位娘娘,反倒比无子的柏贤妃,更为低调。”孟寒星有些疑惑的问道。
上辈子,她入宫后不久,王淑妃就没了。
她对王淑妃没有太多印象,只记得王淑妃长得极为艳丽,明明有了个十八岁的儿子,看着却比她儿子大不了两岁,比二八少女还要美丽。
“她若出头,丢了性命不说,还要连累二皇子。”王煜对于在宫中的淑妃娘娘,王家的一颗棋子,并没有太多好感,甚至可以说是厌恶。
当年王淑妃做闺中贵女时,性格嚣张跋扈,特别喜欢抽人玩,王煜还记得,他小时候,曾目睹王淑妃抽打他的父母,而其余王家人,俱是不敢多言。
王淑妃自出生就注定了会入宫为妃,王家旁系的人讨好她都来不及,又怎敢得罪她呢?
大家族的旁系,尤其是和嫡系亲缘关系较远的旁系,说白了就是嫡系的一条狗,有时活的比狗都不如,明明是一爷之孙,却是活的毫无尊严。
“这里头有什么不能说的宫廷秘闻吗?快说来听听,吴家和王家的热闹暂且看不了,听听王家曾经的热闹也不错。”孟寒星笑嘻嘻的催促王煜快说,鱼儿刚刚咬了钩,还不到收线的时候,她现在感觉很无聊。
林长卿和张赟也表示赞同,他们两知道些许,但并不完全,想从王煜口中知道更多,八卦是人的天性。
王煜喝了两杯酒,不胜酒力,脸一红脑袋一抽,也管不了许多,直接将实话吐给了好友们,“当今皇后与陛下,曾是同窗好友,你们知道吗?”
“同窗好友?”孟寒星先是一愣,随后了然,“哦,对了,我听闻,皇后娘娘年轻时曾女扮男装去学院读书,可皇后娘娘去的是吴家祖地的涞水书院,陛下是在京城的书院,怎会成为同窗?”
“皇后娘娘是偷偷来京城读书的,后来说是在老家,不过是为了名声好听些。毕竟若是在老家读书,那肯定是同家中兄长一起,而不是孤身一人,身处众多男学子中。”王煜语带嘲讽,对士族那一套掩耳盗铃的做派很是不屑。
孟寒星明白了。
王煜接着说道:“陛下对娘娘一见钟情,后百般求娶,最后闹得人尽皆知,当今太后,当年是皇后,因为此事,差点儿凤位不保。又因为皇后娘娘曾混迹于诸多男子中,即使陛下力证娘娘清白,太后依然对皇后娘娘心存不满。”
孟寒星听到“差点儿凤位不保”这几个字时,特别想问一句,怎么会因为自己儿子娶媳妇,还是娶大家族的媳妇儿凤位不保?
不过她到底没问出口,里头肯定有很多弯弯道道,不过那都是老黄历了,没必要细究了。
只需要知道,如今的太后是林太后,她终于得到了她想要的权利和尊荣,成为了天底下最尊贵的女人。
“陛下冒着天下之大不韪,硬是毁了与林家女的婚约,还曾昭告天下,此生绝不娶林氏女。无数人都觉得,陛下是个痴情种,此生只爱皇后一人。可谁能想到,陛下娶了皇后,连着三年,皇后未曾诞下一儿半女,太医诊治后,言明皇后娘娘身体虚弱,于子嗣上有所妨碍。”
王煜说到这里,停下了。
后来的剧情,不用他说,孟寒星也能猜到个大概了。
这叫什么?好男人因为子嗣变身渣男?
还是应该说,恋爱脑的失败?
林长卿接过了话头,接着王煜的话说道:“后来的事,我倒是听说过一二。以子嗣计,陛下充斥后宫,从士族中选出八位,这里头,便有王淑妃。陛下见到王淑妃后,惊为天人,对王淑妃宠爱有加,一年之内,王淑妃从一个小小的婕妤,成了如今的四妃之一。”
“不光如此,当初王淑妃与皇后同时有孕,陛下说,谁先生下皇子,就立哪个皇子为太子。”王煜开心的笑了,笑的眼角都出现了细纹,“王淑妃倒是想先生,可她到底是晚了一天,皇后身体强健,太子不过半天就出生了,而王淑妃,差点儿死在了这一脚鬼门关上。”
虽说士族贵女自小就习武,但王淑妃小时骄纵,不耐烦吃练武的苦头,而皇后则是争强好胜,吴家不让她练武,她硬是要练,还凭着自己的本事,考上了京城最大的书院,和当初是皇子的皇帝成了同窗。
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命运的种种安排,谁知道最终会走向何方呢。
孟寒星算是明白了,说白了,王淑妃和吴皇后之间,就是吴皇后棋高一着。王淑妃被吴皇后打的溃不成兵,如今王淑妃和她儿子都瑟缩着不敢出头做人。
这么说来,吴皇后和王淑妃的矛盾已经不可化解了,吴家家主到底是何等作死,才妄想着拿联姻拉拢王家。
再说了,吴家家主这么做,不是跟吴皇后唱反调吗?
还有,吴皇后这么厉害,上辈子为何会早早死了呢?
这辈子究竟是出了什么差错,她的蝴蝶翅膀哪里扇的不对,让吴皇后成了唯一一个,在皇帝和太后都活着时,临朝称制的皇后。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哒_(:з」∠)_
好累啊
☆、愿者上钩(二)
时间过得飞快, 一晃便是三个月。
孟寒星推开门的一刹那, 很是愣了会儿, 直到手指尖被冻得通红, 她才反应过来,高声喊了句:“巧儿!来堆雪人啊!”
巧儿裹着厚厚的棉袄, 她自幼身体虚弱,后来也没好好养着, 被孟寒星从鬼门关上救了下来, 彻底告别了好身体, 夏天畏热,冬天畏冷, 早早便把自己裹成了球。
“小姐怎还像个小孩子一般?今儿个还要去点卯呢。”巧儿不愿意踏出房门半步, 说完又关门进屋去了。
她的身体状况,孟寒星是知道的,所以孟寒星倒不觉得巧儿无礼, 只觉得有些无聊。
三个月,到了年尾, 宁阳已经回京了, 结果那个人还是没有回京的迹象。
难不成, 今年过年,姜平月不回来了?
孟寒星眼珠一转,想着要不要过年去广河一趟,给姜平月一个惊喜。
“今天这样大的雪,我一个娇弱的女子, 出门摔倒怎么办,所以今日告假吧。”孟寒星理直气壮的捏了一团雪,搓成雪球,扔向大树,打在了树枝上。
树枝一阵摇晃,落下一树银雪。
云琦表示自家小姐说什么都对,她家小姐就是身体虚弱,就是没法去中书省了。当然,呈上去的理由必定是雪天路滑,而非想留在家中堆雪人。
孟寒星哼哧哼哧的开始了堆雪人,她其实没堆过雪人,记忆中的这个动作,属于她的幼弟,属于皇宫中的皇子公主。
她要端庄自持,要符合大家风范,堆雪人这样无礼的乡下举动,她身为孟家大小姐,怎么能做呢?
将石子放在雪人脸上充作眼睛鼻子嘴,在雪人的头顶,放上一块滑稽的黄布,孟寒星在上头用红笔画了几道,充作头巾。
她还给雪人穿上了绿棉袄,接地气的很。远着一看,成品相当感人,难看的要命。
“哈哈哈!孟寒星啊孟寒星,几年未见,你当真是长出息了,快看看你这双手下出来的东西,你不觉得难看的紧吗?”
宁阳进府时,正巧赶上孟寒星收尾,她一见那花花绿绿的雪人,直接笑喷了。吸了一口凉气进肚子,捂着肚子,疼的半天没缓过劲来。
“活该,让你笑话我。”孟寒星好心的给宁阳端来一杯热水,坐下后,打量着这位好友。
比起在京城中娇养长大的吴莲香与姜平月,宁阳显得粗狂许多,不光是外貌上更黑了,举止上也同京城的贵女们不同。
更为大大咧咧,像喝水这样的动作,若是贵女做出来,定然是柔美至极,慢悠悠的,很是优雅。宁阳做来,那就是一口闷,然后一抹嘴,姿态比喝酒还豪放。
“走了一圈,可算是喝上口热水。你是不知道,陛下如今吝啬地紧。昨日我同父亲进宫后,在他的太极殿呆了一下午,愣是一口热食都没吃上。”宁阳嫌弃的撇撇嘴,眉目间英气勃发,那属于少年将军的意气风发,已初见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