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男主为我打天下
被站在一旁的蒯民瞪了一眼,蒯信这才没有继续说下去。
其实蒯民心里也有些担心。秦纵是南奚的少帅,跟着他们不过是因为一时势弱,不得已而为之。现在他伤已经养了个七七八八,难保不会想要回到南奚去。
楚霁下意识地摩挲着腰间的玉佩,目光盯着秦纵走出去的那条小道,轻轻摇了摇头:“他不会。”
他只是有些担心,可别是遇上了什么危险。
话音刚落,远远地就听见一声高鸣洪亮的马鸣声,“咴——”
蒯民蒯信生怕是山匪,立即拔刀戒备。
马的嘶鸣声逐渐近了,清脆规律的马蹄声也近了。
蒯民蒯信不约而同地松了一口气,是秦纵回来了。
这小子,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驯服了一匹宝马。
那马一看就不是凡
品,高大健硕,四肢有力,鬃毛油亮。一双黑亮的眼睛,炯炯有神。通体纯黑,如同黑色的绸缎一般,只有四只蹄子是雪白色的,颇有些乌云踏雪的意境。
“吁——”
秦纵骑着马,停了下来。却没有立即翻身下马,而是沉着一张脸,眸子低垂,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蒯信看着这宝马,十分稀罕,想上前摸一摸马脸。谁知,他的手刚一靠近,那马就“咴——”地一声,扬起了前半个身子,不许蒯信靠近。
“好烈的马!”蒯信也不强要上手,只是站在一旁感慨一番。这种愈是性情刚烈的马,就愈是千里宝驹。
秦纵这才像是被马的动作唤醒了一般,他抿了抿嘴,单手按住马的脖子,就准备翻身下来。
“秦纵。”还没等他有所动作,就听见一个沉得滴水的声音。
是楚霁,他也走到了马旁。
“我是没给你准备良驹吗?你这么上赶着弄了一身的伤回来。”语气是秦纵没有听过的严厉。
楚霁这话其实说得也没错,楚霁最不缺的就是钱,所以他手底下的人,配的马都是从东蛮那里买来的宝马。
他不太识得马的种类,但也知道东蛮养马是最好的。他给秦纵配的马,虽不及他身下的这一匹,但也是一等一的黄骠马。
这时众人才注意到,秦纵的脸颊旁又添了新伤。他左侧的额头曾被猛虎抓伤,倒是没留下疤,但左边眉毛变成了一截断眉,更衬得他面容冷俊,极具威慑力。此刻,那截断眉旁有明显的擦伤划痕。
像是从马上滚下来造成的。
秦纵身着二色织金的黑色箭袖,因此不大看得出来身上的伤势如何。但他重伤初愈,此番驯服烈马,想必身上的伤口又会崩开不少。
秦纵也不答话,气氛一时有些紧张。
蒯信挠了挠头,看看面无表情的秦纵,再看看冷脸的楚霁,犹犹豫豫地开口道:“大人别气了。小少爷是习武之人,看见宝马肯定是心动不已的。这么一匹千里马,要是我见了,也走不动道儿啊!”
蒯民也劝道:“先让小少爷下马,上些伤药吧。”
楚霁听了这话,果然推开一步,示意秦纵先下来。
看着楚霁依旧阴沉的脸色,秦纵利落地翻身下马。将手中的东西朝前一送,说话的语气也有些拧巴生冷:“擦伤而已。”
秦纵刚刚不下马,也是在想这个事情。
自己好像疯魔了一样,想着楚霁苍白的脸色和那双熠熠的眸子,就巴巴儿地蹲在芦苇丛里守着,给他猎了两只大雁。
这个楚霁,他该不会是传说中的鲛人吧?会用眼神惑人的那种。
楚霁垂眼一看,是两只大雁。
因为是被一箭贯穿了双翅,所以两只大雁都是活禽。
大雁警惕性极高,又是飞禽,所以很难捉住。更不要说,这荒郊野岭的,蒯信也只找到了四个鸭蛋,也不知他从哪里猎来的大雁。
别人射雁,都是趁着清晨,大雁还未起飞的时候;秦纵倒好,为了给他找口有营养的,这艳阳天的晌午时分,捕来了两只大雁。
属于少年人的笨拙又热烈回应啊。
……
一时之间,他满心酸软,像是一颗心被泡在柠檬糖水里一样,咕噜咕噜地往上泛着酸,酸里又涌上那么一丝的甜。
“伤着哪儿了?”楚霁的语气变得柔和起来,也有些愧疚,自己不该不分青红皂白地就训斥他。
秦纵把大雁交给蒯信,垂下了眼睑,犹豫了一下,说道:“右肩伤口崩开了一点。”
秦纵其实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大事儿,他从小习武,后又在战场拼杀。旧伤未愈,再添新伤的事情,早就习惯了。
更何况只是这么一点的小伤,何必在意。
听见只是肩膀处的伤口蹦开了一些,楚霁也松了一口气。
吩咐蒯民他们几人把大雁炖了汤,没让姜木和纪安跟着,楚霁径自把秦纵带上了马车。他的马车上,各种伤药也都齐全,是为了以备不时之需,他让姜木准备的。
身后的蒯信提着两只大雁,呆愣愣地看着楚霁和秦纵的背影。
“呆子,又在这愣着干什么?”蒯民也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发现也没什么奇怪的。
蒯信回过神来,提溜了一下手里的一对大雁,用不可置信的语气说道:“秦小将军,给大人送了一对大雁!?”
蒯民听他没头没脑的话,愣了一下,随后反应过来。
“雝雝鸣雁,旭日始旦。士如归妻,迨冰未泮。”(1)
自古以来,男子都不会轻易送出大雁。大雁,乃是极为珍贵重视的提亲之礼。
“你们俩,愣着做什么呢?少爷不是让咱们把这大雁给炖了吗?”纪安站在小溪边,远远地看着蒯信傻在原地也就罢了,怎么连蒯民也像被下了定身咒一样?
听见纪安的声音,蒯民反应过来,连忙应答了一声,随后在蒯信的头上来了一个暴扣。
都是这家伙,胡思乱想,该学的不学,不该学的乱学,把自己带到沟里去了。
“诶呦,哥,你干嘛?”
“别瞎想。小少爷在南奚长大,那里没有这样的风俗。”蒯民一边朝溪边走去,一边给蒯信解释着。
“哦哦”蒯信提着两只大雁,点了点头,原来小将军不是那个意思啊。随后他又好奇地问道:“那南奚那边的风俗是什么?”
蒯民想了想,说道:“我以前在书上看到过,奚州本是流放之地,丛林茂密,许多人靠打猎为生。男子到了15岁之后,若是有心仪之人,就到深山里去猎了猛兽来,用兽牙做成配饰,当做定情之物,也有护身辟邪,希望对方身体康健之意。”
“南奚的人,个个都能猎到猛兽!”蒯信瞪大了眼,那岂不是每个人武艺卓绝吗,那怎么到现在还没有把大雍给灭了?
蒯民摇了摇头,“自然不是。所以这种习俗,在奚州也逐渐被普通的玉佩取代。”
*
马车内,秦纵闻着颈侧的药香,有些不自在地皱了皱鼻头。
他上一次,和楚霁共处一架马车内,还是初见的时候。
只是那时,两个人之间剑拔弩张的,都以对方的性命做要挟,想达成自己的目的。
绝不像今天这样,一上了马车,楚霁就语气强硬地让他脱了上衣,现在正伏在他的肩头,替他上药,动作之间满是小心和轻柔。
“你的心意我收到了。是我不对,不该那样和你说话。”楚霁向来有个好处,他不是不认错的性子。虽然他心里把秦纵当做儿子在养,但并没有那种传统家长的脾气。
秦纵抿着嘴没有说话。他只觉得楚霁温热的气息、微凉的手指和好闻的药香,一同触在他的肩头,让他有一种说不出的不自在。
就像自己看见楚霁那双漂亮诡谲的眼睛时一样。
好在楚霁手法娴熟,很快就处理好了伤口。
他拍了拍手,“好了,快下去吃饭吧。”说完,楚霁便率先下了马车。
秦纵侧过头,看自己的肩膀。
少年人虽劲瘦却已然宽阔的肩头,有整齐包扎的白色纱布,隐隐透出些清苦淡然的药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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