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菲尽
接着,他向身边跟着的人使了个眼色,那人便提着一只金笼放至大殿中央,笼里是一只神气昂然的海东青。
“哦?”皇帝来了兴致,“虽说突厥驯鹰之术确是名满天下,可是朕的宫里倒也不缺好鹰,不知你所谓的金鹰,有什么特别?”
“陛下可不要小瞧这只金鹰,它之所以担得起一个‘金’字,是因为它能够认主,而被它认可的主子可不一般——此鹰能通灵,识别与众不同的贵气,而被它认可的主子,必定是富有四海的九五之尊!”
皇帝面上露出了一丝笑意:“那便让大家瞧瞧,这金鹰是否真如你所说,如此神奇。”
使臣扫视一圈,目光对上了浅啜美酒的二皇子,露出一个神秘莫测的笑容。接着,他拍拍手,手下便打开了笼门,将里面的海东青放了出来。一时间,大殿上所有人的视线都聚在了腾空而起,展翅高飞的金鹰身上,,谁都没有注意到陆远达嘴角的冷笑。
那金鹰扇动着翅膀,有些不稳地在大殿上盘旋飞了一圈,直直冲着皇帝而去,正当所有人都露出惊奇的神情之时,却突然方向一转,直朝着一旁陆开桓飞去,最后竟是落在了陆开桓面前的桌子上!
这一落,四座哗然,一石激起千层浪!
这只鹰,放着高位上的皇帝之桌不落,放着已成储君的太子之桌不落,却偏偏落到这样一个默默无名,不受宠爱的三皇子桌上!这是何等的不知趣,不亚于一个耳光抽在了皇帝和太子的脸上!
陆开桓自然是被吓到了,连忙站起来走到殿中跪下请罪:“父皇,儿臣不知道这鹰为何会落在这桌上,儿臣想这必定是……”
“住口!”皇帝面色阴沉,额上隐隐有青筋显露,“来人,将这只蠢东西给朕就地格杀,至于三皇子,带下去压到地牢,听候发落!”
这便是陆开桓沦落至此的缘由了。
正是在腊月初二这一天夜里,上京降了一场很大的雪,陆开桓自嘲地想,这怕不是连上苍也怜他,要为他昭冤不成?
不过冤没昭成,这一场冬雪,倒是将他冻病了。当夜陆开桓就发了热,昏昏沉沉地烧了一夜,第二天午时才被送饭的狱卒发现,请了太医诊治,好不容易才捡回一条命。
陆开桓靠在冰冷的墙壁上,低声咳嗽起来。他刚刚才退了热,全身都充斥着一种疲倦,甚至连喊狱卒来为他送一条毯子的力气都抽不出来,正当他心生无力之感的时候,突然有脚步声传来。陆开桓皱起眉头,他记得太子的拷打应该是下狱几天后的事情了,不会来得这么早。
那么这一串脚步声到底是谁的?难道他落魄到了这个地步,还有人会来探望他?
这也不能怪陆开桓,他驾崩之时已经四十五岁了,这几十年前的事情,除了一些大事,旁的都已经被丢在记忆的长河之中了,自然是记不清这个时候谁会来看他……
正当陆开桓苦苦回想之际,门锁被“当啷”一声解开,与此同时,传来一声就算他化成灰,也不会忘记的声音:“多谢大人。”
这把嗓子清朗柔和,说出来的话总是轻轻的,像是一片羽毛搔在人心上,可在此时,这念了整整十四年的声音,却让陆开桓浑身都战栗起来——
他抬头,孟笙年轻生动的面孔便映入眼帘,近在咫尺。
“怎么了,殿下不认识我了?怎么眼圈都红了?”孟笙蹙眉,眉眼间俱是担忧,蹲下身去探陆开桓的额头,“他们说殿下在牢里起了高热,病得很是厉害,奴才实在是放心不下,思来想去还是要来瞧瞧殿下,给殿下送个毛褥和毯子……”
那担忧,一丝一毫都没有掩藏,真真切切地写在脸上,不掺任何杂质。
陆开桓痴痴地盯着孟笙,视线一刻也无法离开孟笙。
还好,还好,这一世,他还来得及。
来得及,将这个人,放在心尖上……
来得及,紧紧拉住孟笙的手,再也不放开。
第六章•回忆
“殿下,你怎么了?”
孟笙放下手,心中疑惑:这明明已经不烧了呀,怎么还是这副丢了魂魄的模样?
“喂,小太监,好了没!”狱卒不耐烦地在门口嚷嚷道,搓了搓冰冷的手企图获取些热度,“好了就赶紧滚,这牢里不烧碳,真是冷死人了!”
“好了,好了,这就出去,”孟笙应了一声,加快了语速,低声道,“殿下,我花了半年的月钱,才求得狱卒放奴才进来送被褥,殿下可要盖严实了,千万不要半夜嫌热掀开,再受了凉……”
若是十九岁的陆开桓,定然会嫌孟笙啰啰嗦嗦,像个老妈子。但重活一世的陆开桓对着这份千斤重的情谊,一时再说不出什么了,只是握着孟笙的手,连连点头:“你放心。”
孟笙终于对他展颜一笑,弯腰为陆开桓铺好了褥子,便匆匆离开了地牢。
陆开桓躺在被褥之中,一时间竟是不能自已,哽咽许久,湿了大片的被子。
他很久没有哭过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回到这具十九岁的身体里,因为年纪尚小,所以可以肆意流泪。
哭过一场之后,陆开桓的心绪渐渐平稳了下来,他看着头顶潮湿的石墙,回想着上一世的事情。
盛怒的皇帝听不进任何的解释,直接将他打入牢中。可怜他本就是个不受宠的皇子,因着定远侯的关系,皇帝对他心生厌恶也不是一两天了,所以在上一世,突厥可汗提出要一位皇子作为质子的时候,他的父皇直接将三皇子打发了出去,送到了遥远的突厥。
茫茫荒原,九死一生。
他只带了孟笙去突厥,饱受折磨的质子生活,将单纯的陆开桓完全磨掉了,剩下的是一个满腹诡计,满腔仇恨的陆开桓。那个时候,陆开桓的心里只有恨,他恨命运的捉弄,恨皇帝的无情,他也恨自己,为何如此懦弱,一昧退让……一个念头在他心底越来越强烈——
凭什么?凭什么他陆开桓要受这等折磨,凭什么他就不能得到皇位?!
众人越是瞧不起他,他越是要证明给所有人看,他们都错了,最后能坐拥江山的人,偏偏会是他陆开桓!
带着这样的念头与恨意,陆开桓在突厥忍辱负重,自学突厥语,去突厥的演武场偷学功夫,在小院中没日没夜的练武,只为等待一个机会。
终于,他等到了,在一次围猎中,他救下了突厥大将军拔也,当场击毙刺客,赢得了拔也的青睐。
自那以后,陆开桓便常常跟在拔也身边,替拔也出谋划策,而孟笙则一直替他和大千国内的人传递消息。直到第三年,突厥内乱,陆开桓献策助拔也平定了内乱,同年,拔也一统突厥,成了突厥的新可汗。
陆开桓明白‘狡兔死,走狗烹’的道理,于是便谋算着带孟笙离开突厥,却没想到还是迟了一步,动身之时被拔也派去的人抓住,差点被灭口。
陆开桓早便料到拔也会杀人灭口,他要求见拔也最后一面,将早准备好的一套说辞搬了出来:“可汗,如今您刚一统突厥,此时正是百废待兴的时候,内乱使得突厥钱库内空,人民于战火中已经承受了过多的流离,此时的突厥,内里其实像是琉璃球一样脆弱,此时再也经不住有任何的动荡了。您且想想,如果此时将我处死,如果我的父皇,也就是大千国的皇帝,想起了我这个儿子,向您讨人,您却交不出来,后果将是更加惨重的!”
拔也思虑片刻,沉默良久。他也并非是一个莽夫,陆开桓这些话,字字句句都说中了他的痛处,最终,拔也与陆开桓签下秘密协约,如果陆开桓能得势,必须与突厥修好,且不用再进岁贡,就这样,陆开桓和孟笙终于离开了突厥。
但离开突厥,并非便离开了危险。相反的,回到大千国,才意味着他们的征途,刚刚开始。
当陆开桓带着孟笙终于回到大千国的时候,已经生有谋逆之心的二皇子派人在边城埋伏,并以暗箭伤人……是孟笙以血肉之躯替他挡下了那支涂着奇毒的箭,但箭伤可愈,阴毒难解,也正是从那时候开始,孟笙的身体开始衰败下去,常常咳嗽,严重时还会呕血昏厥……
陆开桓的心口传来一阵痉挛般的痛楚,他捏紧双拳,暗自下定决心,这一次,他一定要护孟笙一世周全,不会让悲剧重演。而那突厥的苦头,他绝不会再尝,三年的时间,他也不会浪费——这一世,他要走一条更平顺的路!
月光冷冷地映着屋檐上的薄雪,掩住了碧青的琉璃瓦,似乎皇宫内所有的热闹与喧嚣都掩在了这场雪中。
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执起在炭火上温好的小壶,手腕微斜,将犹带热气的清酒倒入酒杯中,递至陆远达唇边。
陆远达微微撇头,手指捏住酒杯底部,轻声道:“姬遥,这种事,我自己来就行了。”
姬遥紧了紧身上披着的狐裘,懒洋洋地坐在一边烤火:“是,二殿下。”
他嘴里这么喊着,面上却半点尊崇的神色都没有,整个人像是一条冬眠的蛇,没什么力气似地倚着软垫,半合的凤眼中写满了妩媚的慵懒。
陆远达已经习惯他这幅模样了,倒也没有斥责他无礼放肆,只是自顾自地看着屋外落雪饮酒,不过一杯清酒,他却像是在喝琼浆玉液,喝得端是一副享受陶然的模样。
“二殿下今儿个倒是好心情,”姬遥伸手拨了拨燃着的银丝炭,“借突厥使臣之手,将陆开桓那小子下了狱,心里很是畅快吧。”
其实这世界上哪里有什么金鹰,什么真龙之气,无非都是些训练出来的把戏,使了些手段,讨好上位者罢了。而这只海东青,是经过特殊驯养,能识别突厥一种特有的草药籽的香气,哪里有这个味道,便会落在何处。原本那“金鹰”是该停在皇帝的桌子上,可是陆远达早便吩咐人,在陆开桓的桌下黏贴很大剂量的草药籽碎末。这种味道,人一般不容易察觉,但经过特殊训练的鹰却很敏感,所以才会在飞向皇帝的时候突然转换方向,最后停在了陆开桓的桌子上。
陆开桓本就因他的母妃一族备受冷落,是最不受宠的皇子,而今又出了这种事,能不能保住性命还是个问题呢。
总而言之,要他复宠,简直是难上加难。
“这都是你献的妙计,还应该好好赏你,说吧,有什么想要的?”
“我说什么都可以?”
“只要我有的,或是我能做到的。”
“我要你退婚,”姬遥突然从地上直起身子,凑到陆远达面前,“你不准娶那个女人。”
陆远达立刻皱起眉头,盯着姬遥,半晌才开口,语中已带了些斥责和警告:“姬遥,不要胡闹,你明知那是户部尚书的嫡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