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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加莎·克里斯蒂秘密笔记

作者:[英]约翰·克伦 时间:2022-12-27 23:02:31 标签:[英]约翰·克伦 阿加莎·克里斯蒂

  有些笔记更配得上其中的内容——大理石花纹封面或是螺旋装订压花封面的精装多页笔记本;有些笔记则在封面上写有“手稿”的大字。七号笔记本的封底内侧注明是“WHS出品的可用海绵擦拭的聚氯乙烯封面”,七十一号笔记本则是一本“会议记录本”,封面上写有“阿加莎·米勒,一九〇七年五月三十一日”,里面包括了她年轻时在巴黎的法语家庭作业。三十一号笔记本是令人印象深刻的大红色精装本,出托特汉街的兰利与森斯有限公司出品,售价一先令三便士(折合六新便士)。

  有一些笔记本的简单朴实到了今天却成了糟糕之处,岁月使它们损耗严重,有的丢了封皮(也许还有内页,谁知道呢?),有的书钉生锈,有的铅笔印褪色,还有的由于纸质和漏油圆珠笔的关系,导致写在正面的东西渗到了背面。当然,由于许多笔记本可以追溯到二战的年代,纸质常常是很糟糕的。

  看起来,有些笔记最初是克里斯蒂的女儿罗莎琳的,或者是临时被她占用过,她工整的笔迹所书写的名字和地址会出现在内封上(四十一号笔记本)。而七十三号笔记本几乎是空白,只在封面内侧用流线型的笔迹写有阿加莎的首任丈夫阿彻·克里斯蒂的笔迹。十九号笔记本封面的名字和地址栏上填写了“马洛温,草坪路公寓十七号”。

  克里斯蒂在每本笔记本上使用的页数差异很大——三十五号笔记本有两百二十页笔记,七十二号笔记本只有五页。六十三号笔记本使用页数超过一百五十页,而四十二号笔记本仅仅使用了二十页。平均使用的页数在一页到一百二十页之间。

  尽管这些笔记可以共同称为“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笔记”,并非每一本都与她的文学作品有关。十一号、四十号和五十五号笔记本上只有一些化学方程式,似乎是她做见习药剂师时使用的;七十一号笔记本是法语家庭作业,七十三号笔记本则是空白的。此外,她经常用这些笔记本胡乱做些笔记,有时是在内封上——五十九号笔记本上有个“四十八号家具”(谢菲尔德露台)清单;六十七号笔记本上有条给科林斯打电话和做头发的提醒;六十八号笔记本有从斯托克波特到托基的列车时刻表。她丈夫麦克斯·马洛温则在五十四号笔记本的前面用小巧工整的笔迹准确无误地写下了“《白马酒店》”。

  我总是会把练习簿丢掉……

  在横跨五十五年与两次世界大战的创作生涯中,遗失东西是难以避免的,不过有一样事实让人欣慰,这样的事情极少发生。当然,我们不能确定原本应该有多少本练习本,但我们所拥有的七十三本已经是一份让人怦然心动的遗产了。

  尽管如此,《高尔夫球场命案》(1923)、《罗杰疑案》(1926)、《四魔头》(1927)和《七钟面之谜》(1929)没有任何的笔记或者提纲。整个一九二〇年代,我们只有《斯泰尔斯庄园奇案》(1920)、《褐衣男子》(1924)、《烟囱宅谜》(1925)和《蓝色列车之谜》的笔记。我们应该记得,《罗杰疑案》的出版就在克里斯蒂痛苦不堪的失踪事件和接踵而来的离婚变故之前,因此与之相关的笔记没能存世,也许并不让人惊讶。同样情况也适用于《四魔头》,只不过这部结构松散的小说是在早些时候以独立的短篇小说形式发表的。关于汤米和杜本丝的首次冒险《暗藏杀机》(1922),没有笔记说明其创作过程;至于一九二九年的短篇集《犯罪团伙》,只有一些最粗略的笔记。这一点尤其让人失望,这原本可以让我们深入了解阿加莎·克里斯蒂对于她的同辈作家们的观点,因为这部短篇集是对他们精心的模仿。

  不过,一九三〇年代以后,没有笔记的作品只有《东方快车谋杀案》(1934)、《底牌》和《杀人不难》(1939)。(后者仅在六十六号笔记本中顺便提及)这似乎也暗示我们,其实没有多少笔记遗失。除了《杀人不难》,一九三〇年代中期的其他作品都出现在同一本笔记中。但既然《杀人不难》前后的小说都出现了,为什么这部作品会没有笔记?这本身可谓是个谜团。

  有些笔记很粗略,差不多只有一份人物列表(三十号笔记本中的《尼罗河惨案》)。一些作品则有非常丰富的笔记——《巴格达之旅》(一百页)、《啤酒谋杀案》(七十五页)、《牙医谋杀案》(七十五页)。有些笔记的提纲与完稿的作品非常接近,令我不禁怀疑之前还有更粗糙的笔记没能保存下来。一个很好的例子是《十个小黑人》(又名《无人生还》在《自传》中她写道:“我写过一本书,《十个小黑人》,因为太难写,所以才让我着迷。十个人都要死掉,既不能荒谬不堪,又不能让凶手露出马脚。我经过大量的缜密规划之后才动笔。”)可惜,这些规划都没能保存下来。六十五号笔记本(参见第4章)里的内容几乎完全与小说的进程相符。很难相信几乎不经过删改与斟酌,就可以把这些话直接写在书页上。另外一点可惜的是,没有任何关于这部名作的戏剧版的笔记。至于她创作生涯余下的阶段,我们有幸拥有全部长篇小说的笔记。这些后期作品大部分都有详尽易读的笔记。

  阿加莎的一百五十部短篇小说中,有不到五十部在笔记本中进行了讨论。这可能意味着,克里斯蒂在写作多数短篇小说时,是直接在纸张上打字,而不作任何预备的笔记。要么就是她只在散页上作过笔记,事后便扔掉了。她写作早期的短篇小说时,还没有把自己看作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职业作家。只有当她离婚后,谋生的需求才让她意识到写作成了她的“工作”。所以,在《速写》杂志上发表的波洛的那些最初案件根本没有出现在笔记里,但她最好的一部波洛短篇集《赫尔克里的丰功伟绩》(参见第11章)却有幸留下详细的笔记。而且,她为短篇小说所写的许多构思都不会超出笔记本的书页(参见展示F的“梦中的房子”)。

  她大多数的戏剧作品都有笔记,包括一些不为人知、没有表演和没有完成的剧作。她最著名、最优秀的剧作,《三只瞎老鼠》和《控方证人》分别都只有两页笔记。但是令人失望的是,这些笔记没有实质的信息,没有改编的细节,也没有常见的推测过程,仅有场景的草稿而已。

  有不少书页与她的《自传》、诗歌以及以威斯特马科特的名义发表的小说有关。大多数诗歌是关于个人的,她常常给家庭成员写诗作为生日礼物。对于这些诗歌,由于缺乏背景知识的了解,我们很难破解几近难辨的字迹。总共只有四十页与威斯特马科特作品有关,而且没有具体的规划。在这些相对比较少的笔记里,有许多都引用了可能的书名。其中许多读起来引人入胜,却并没有被采用。而关于《自传》的笔记绝大多数都是东拉西扯、毫不连贯,其实只是对她自己的一些提醒而已。

  ……我手头通常有大约半打练习簿……

  我们可以合理地想象,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每部作品都有一个笔记本。但是很明显,这并非事实。一本笔记本只对应一部作品的例子只有五个,二十六号和四十二号笔记本完全对应《第三个女郎》,六十八号笔记本只与《悬崖山庄疑案》有关,二号笔记本是《加勒比之谜》,四十六号笔记本只有大量与《死亡终局》相关的历史背景和粗略提纲。除此之外的每一本笔记都生动记录了她创意无穷的智慧和勤奋笔耕的职业。举几个例子便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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