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之罪
英妹问:“包大哥,你为啥不在家,上咱们阿里河来呢?”
“我们家那边人多地少,挣不着钱。都说这大兴安岭好挣钱,只要有力气就行。”
“你现在干啥呢?”
“一个朋友介绍我在棱场上抬木头。”
“噢,你是不是在杜老大那副杠上?”
“是啊!”
“杜老大是我爹的朋友。今晚上我给他送肉去,他还对我说他那副杠上新来了一个后生,是条硬汉子。原来就是你呀!”
莫大叔又问:“庆福,你打算在这儿干多久啊?”
“说不准。有活儿干,就多干几年;没活儿干,就早点儿回去。”
“庆福,杜老大那人不错,你跟着他干,吃不了亏。你住啥地方?”
“就在棱场旁边的排房。”
“庆福,以后你就把这儿当你的家吧!有空就来。愿意来这儿住也行。咱们鄂伦春人在山里住惯了,喜欢直来直去。我不喜欢的人,他甭想迈进我的家门。”
英妹在旁边补充说:“我爹让你来,你要是不来,他会生气的!”
包庆福连忙点头答应。
第二十四章 鄂伦春人的规矩
他走进一片树林,尽量模仿着大叔的样子,不时低头查看雪地上的各种足迹。忽然,有两行野鸡的脚印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弯下腰去仔细查看。根据那痕迹边沿的形状和痕迹上的浮雪,他断定这是两行很新鲜的脚印。他端起猎枪,小心地沿着脚印向前走去。那脚印中断了两次,但都被他在前面找到了。他一直跟踪了三四百米,终于在前面的雪地上发现了两只正在觅食的野鸡。他把枪举了起来,但野鸡听到动静,扑棱棱地飞了起来。他来不及犹豫,立即扣动扳机随着一声枪响,那只母野鸡一个跟头栽到了雪地上。他连忙奔过去,一把按住那死野鸡,生怕它再跑掉!
有了猎物,他的腿也有劲了。他走出树林,按着自己来时的路往回走。但走了一会之后,他就找不到自己来时的脚印了。此时,天色已是灰濛濛的,无法分辨东南西北。他拼命回忆自己来时走的方向,但是在他追子时,由于一个个山包都是圆的,他记不准方向了。他觉得前面的山包看着眼熟,便走了过去。但走了一会,他又觉得另一个山包边上的路好像走过。这时,他才意识到这些山包都差不多。眼看着天色越来越黑,他的心里不禁有些发慌。
他停住脚步,告诫自己要冷静。他思索了一会,决定向前面的山顶爬去。他希望在山顶上能看到阿里河镇的灯光。
山坡很陡,而且没有路。他把枪斜背在肩上,把野鸡拴在背包带上,然后手脚并用地向上爬去。他好儿次滑倒在积雪中,但他仍顽强地向上爬。当他爬上前面的山坡时,才发现这并不是山顶,他只好继续往上爬。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努力,他终于爬到了山顶。这里比山沟里亮。他纵目四眺周围都是连绵起伏的山峦,阿里河镇在哪里呢?就在他即将失去信心的时候,他隐隐约约地看见在左侧儿座山峰的后边有一串亮点在缓缓移动。他又仔细看了一会,确信那是一列火车。他高兴地叫了起来,然后连跑带滑地朝山下奔去。
这一天,英妹在家干活总有些心神不安,劈半子差点劈到自己脚上。天黑以后,她越来越频繁地跑到院门口张望,但每次回来时脸上都更增加了焦虑的神色。她终于忍不住说:“爹,包大哥咋还不回来呀?’
“他一定是没打着野物,不肯回来。他是个倔强的后生,有点公鹿的性子!”莫大叔坐在炕头上抽着烟。
过了一会,英妹有些沉不住气了,“爹,他不会迷路吧?他第一次一个人进山,又赶上这么个天儿!都是你,不让我跟他一起去!”
“你急啥?他会回来的。庆福不是那路没心计的傻小子!”莫大叔嘴里这样说着,但眼睛也不住地往窗外看去。
又过了一会,英妹起身穿上皮袄说,“爹,咱们去找找他吧!这天怕是要下雪了!”
英妹的话音刚落,外面传来了开院门的声音。接着,包庆福推门走了进来——“大叔,英妹,我回来了!”
英妹说:“包大哥,你咋才回来?可把人急死了!”
莫大叔乐呵呵地对英妹说,“咋样?我说没事吧!庆福,咋回来晚了?’
“追两只子,差点儿迷了路!”
“今天,山神爷给你啥礼物了?”
“啥礼物?”
“爹是在问你打着啥猎物了,这是咱鄂伦春人的规矩。”
“大叔,今天我运气不太好,就打着一只野鸡。不过,我没浪费子弹。”庆福说着,解下背包带上拴着的野鸡。
英妹忙接过来说:“头一次进山,打着个物就是好运气!”她忽然发现庆福脸上有儿道血印,心疼地问:“你这脸上是咋整的?’
庆福说:“下山时树条刮的,没事儿!”
“啥没事儿!快洗把脸,我给你上点儿药。”英妹说着,到她屋里拿了她的脸盆,到灶锅里e了一舀子热水,又对了半舀子凉水,端进屋来。
庆福洗完脸,死活也没让英妹给他上药。莫大叔把庆福叫到炕边坐下,然后说:“庆福,我跟你说个事儿。你要是愿意呢,就甭去抬木头了,搬家来住吧!
“这……”庆福一时不知说什么是好。
“包大哥,明天我去帮你收拾东西,你就搬过来吧!”英妹说。
莫大叔对英妹说:“都这早晚儿了,还不让我们吃饭啊?’
“是喽,爹!”英妹高兴地跑到外屋,很快就把一直温在锅里的饭菜端了进莫大叔拿出一瓶白酒,对庆福说:“今儿这日子值得庆贺。来,咱爷俩喝儿盅!”
莫大叔盘腿坐在炕桌里面,英妹和庆福一边一个。三个人有说有笑地吃喝起第二天,包庆福向杜老大辞了杠上的工作。开始,杜老大不太乐意,后来得知庆福是搬到莫大叔家去住,也就同意了。
从那以后,包庆福就和莫家父女一起过上了打猎的生活。
第二十五章 珍藏心底的情物
夏天是大兴安岭最美的季节。
高高矮矮的峰峦都披上了绿装,大大小小的树木都长满了枝叶。草原上,山坡上,到处都是五彩缤纷的花草有嫣红的百合,有姹紫的玫瑰,有开大白花的芍药,有开小白花的猫爪子菜,有头顶金黄色小花的蒲公英,有身挂绿白色小花的苋菜,还有兰花菜、猪毛菜、莫菜、刺菜、灰菜,以及漫山遍野的黄花菜这天下午,庆福没事,英妹让他陪自己上山去采高粱果一种野生草荐。他们来到一个山坡上。英妹钻进了树林。庆福在草地上找了一圈,没找到高粱果,便躺在草地上想着心事。
湛蓝的天空中飘浮着儿朵悠闲自在的白云。一只鹰在白云下慢慢地盘旋。这里非常幽静。一只布谷鸟在旁边的树林里不停地呼唤着它的伙伴,声音是那么温柔,那么亲切。
忽然,一串高粱果落到了庆福的胸膛上。他坐起来,回头看了一下,但身后只有一丛丛灌木。他揪下一颗红透了的高粱果,扔进嘴里,慢慢品尝着那酸甜可口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