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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噬鱼

作者:E伯爵 时间:2023-01-08 13:15:11 标签:E伯爵

  绿湖镇安静、祥和,气候宜人,到处都没有纷争,我们和所有的人相处愉快。这里几乎就是天堂。

  当然,也只是几乎。

  我心中有些可怕的猜想,我能猜到谁能做这样的事,但我由衷地希望这次是我错了。

  我拔掉了手背上的输液针头,从床上坐起来——还好因为我醒来了,那些监视闹电报和心跳的线已经被拆了。我悄悄地下地,感觉左脚有些刺痛,大概这就是从枪击变成扭伤的效果。我试着踩了两步,还能走,也能用力。这实在是太棒了。

  我穿上黄色的绒布大衣,从病房里拿出备用的拐杖,装作一个最不起眼的病人,从电梯下到底楼,然后寻找着停车场中的机会。

  终于,我在一个角落中发现了一辆破旧的尼桑轿车,它孤零零地停在那里,被几辆高大的货车遮挡住了,上面落满了灰,也许是某个住院病人的。

  我看了看周围,确定没有人,然后用手肘打破车窗玻璃,开了门,坐进去,用卑劣的少年时期学会的偷车伎俩发动了它。

  我溜出医院,一直向绿湖开去。

  那把钥匙,就是挂牌上写着“FF”的钥匙,其实并不是属于城里的某个低档酒吧的储物柜。我想我从梦中得到了真正的答案——

  那是属于绿湖的钥匙,我得去那里寻找它指向的东西。

  我把车开到了绿湖周边,停在一个隐秘的草丛里。

  这车的主人大概年纪不小了,在车中放在一些急救的东西,还有手电筒、饼干和水一类的。我毫不客气地把它们都带上,然后下了车。

  乔治?洛克伍德在绿湖里游泳,他才是这一切的钥匙,我知道那个梦告诉我的是:答案在绿湖。

  我沿着湖边跌跌撞撞地寻找着,避开那些经常有人的景区和适宜于野餐的平坦空地,走入了绿湖边缘很少有人来的区域。这时候接近黄昏,眼前的景色与我们过去游玩过的绿湖完全是两个模样:

  白桦树密密麻麻地长满了湖边,它们的树干粗壮、枝叶交缠。野草则更加茂盛了,似乎要把每一寸空地都填满,挤挤挨挨地拥在一起。

  大约是这样的密度遮蔽了阳光,尽管晚霞的余晖还挂在天空,但树林中竟黑得像夜晚。它们那样的姿态,仿佛是在防备外人的进入,这种联想让我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我抖抖手电筒,让它更亮一些,然后朝着林子里晃了一下,毅然走进去了。

  我的左腿还在发痛,而鞋子也是医院中提供的拖鞋,在满是杂草和落叶的泥土地上走,很快就弄得污秽不堪,拐杖也沾上了泥。不时有些虫子落到衣服里,蛰得我难受。草叶的锯齿刺穿病号服,弄得皮肤感觉又痒又痛,我不得不几次裹紧大衣,不然它们有更多的机会。

  我不知道在这林子里走了多久,也看不清方向,天什么时候全黑的我更没有注意。我只是相信,如果乔治?洛克伍德在这里游过泳,我和其他人在这里划过船的话,在绿湖的某处一定有个小码头,那里树木会变少一些,或许还有片空地。

  但是在我的记忆中从来没有听过码头的事儿,而绿湖并不大,如果有那样方便的地方,我应该是知道的。

  我越走越累,脸上被树木的枝条抽出了几道血痕,双腿也有些发抖,电筒的灯光在闪烁,似乎电池支撑不了多久。如果它熄灭了,我一个人在这黑暗的森林里就更糟糕了。

  我加快了步子,拨开面前的杂草继续往前走,谢天谢地,我发现那些树木渐渐地变得稀疏了,无数的树冠中间露出一点点墨蓝色的夜空,而月亮的银光从那些缝隙中洒落下来,照着前面一些石板地——

  是的,石板!我的心跳加快,那绝对是隐藏在森林深处的建筑。

  我像很久没有上过陆地的水手一样,欢呼着朝那几块光滑的石板跑去,当我一瘸一拐地踏在它们身上以后,我知道自己已经走出了绿湖边的密林,找到了想要的东西——

  在石板路尽头的地方,有一座腐朽的木质结构房屋,它并不大,大小就像个私人车库,前面有个锈迹斑斑的金属牌子,写着“码头由此去”,但是箭头所指的方向只有一片茂密的野草和荆棘,连栈桥的影子都看不到。那房子屋顶中间塌陷了下去,但竖起的招牌标签还在,我用电筒灯光晃了一些,依稀看见几个红色的大字“飞鱼游泳俱乐部(Flying Fish Swimming Club)”。

  这就是“FF”的缩写!

  我几乎能肯定,那把钥匙真正能打开的35号储物柜,就在这里。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绿湖凉丝丝的空气充盈着我的肺部。我慢慢地朝着那黑咕隆咚的废屋走过去,搬开倒落在门口的“欢迎”的标志牌,踢走碎玻璃,推开了吱嘎作响的门。

  电筒的灯光扫过,有些狐狸或者野兔什么的尖叫着从窗口窜了出去。

  我大量这四周,鼻子里闻到了腐败的臭味和潮气。这里面空空荡荡的,有些地方挂着破旧的泳帽和泳镜,还有些救生圈堆放在墙角,全都落满灰尘,地板和家具上还有很多枯草和树叶。而储物柜靠在进门后右边的那一排墙上,柜门要么大开,要么因为锈蚀而整个脱落,保持完好的只有几个。

  我挨个儿找过去,终于在中间发现了第“35”号。它紧紧地关闭着,好像咬紧的蚌壳。

  我把电筒放在旁边的柜子上,然后低头寻找工具。

  我先一块塑料碎片去撬,但是它纹丝不动,我又找了一根铁丝,想把锁拨开。我的手控制不住地发抖,铁丝好几次都从锁芯里滑了出来,更有好几次因为掌心的汗水而无法使力。

  心中迫切的期待终于让我丧失了信心,我狂怒地拿起一只倒在地上的木凳,狠狠地砸向那个储物柜。随着几声“哐啷”巨响,门终于被我砸开了。

  我丢下凳子,掰开那变形的柜门。哪怕手掌被翘起的铁片划伤也没有注意。

  柜子空荡荡的,只有一张纸躺在里,我把它拿起来,凑到电筒的灯光下——

  那是一张相片,父母和孩子一共三个人,靠在一起笑得很幸福。女儿有灿烂的金发和漂亮的蓝眼睛,脸上微微带着一些雀斑,大概六七岁;妻子长相甜美,有着浅黄色的头发和绿色的眼睛;而那个丈夫一头金发,轮廓分明,虽然眼睛周围已经有了很多笑纹,但眸子是和女儿一样的湛蓝色。

  我盯着这张相片……是的,我想它就是真相。

  我坐下来,想着那个了解我的生活,知道我的过去,却又不那么一清二楚的人,想着这前前后后所有的事。

  我捏着那张相片,就好像从浮冰上落到了水里,全身都被冰凉刺骨的水包围着。我的血液都快要凝固了,似乎一切的声音都在从我耳边消失了,我和这个世界被割裂开来。

  我用电筒照着那张照片,终于想起来了:这个四十岁上下的男人,名字叫做“马修?林肯”,而长着黑头发和黑眼睛,矮小单薄的我,叫做“乔治?洛克伍德”。

  第16章 燃烧的真相

  我已经找到了要找的东西,我证明了一件事:从一开始我的记忆就没有骗我,我应该是照片上那个人的模样,那具没有腐烂的尸体才是我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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