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梨之歌
[悬疑惊悚] 《迦梨之歌(出书版)》作者:[美]丹·西蒙斯/译者:阳曦【完结】
你听到了那首歌;
同样献给凯伦和简,
你们就是我的“他声”。
黑暗笼罩,无人可逃……希腊人和他们的追随者浸沐在金黄的正午中,触摸到人类与美的无上和谐,在那一刻,他们以为自己已彻底摆脱那片阴影。然而这只是错觉,希腊人依然浸润其中。尽管如此,仍有无数生灵艳羡那短暂虚妄的超脱,那些深陷泥泞与饥荒的生灵,那些在长街上踟蹰、在战争中挣扎的生灵,那些艰难度日、奋力求存的生灵,那些蒙难哀号的脆弱人类,在维苏威火山令人窒息的浓烟中,在加尔各答动荡的午夜里,他们看清了自己的真正处境。
——索尔·贝娄【1】
何曾走出来,这里就是地狱啊。
——克利斯朵夫·马洛【2】
有的地方太过邪恶,不应存在;有的城市妖气缭绕,切勿前往。加尔各答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去往加尔各答之前,我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去往加尔各答之前,我完全不相信真的存在所谓的邪恶——至少它不会超脱于人类的行为独立存在。去往加尔各答之前,我就是个蠢货。
征服迦太基城以后,罗马人杀掉城里的男人,将女人和孩子卖作奴隶,推倒宏伟的建筑,打碎高耸的石雕,在废墟上点燃熊熊大火,把盐撒进地里,让那片土地再也无法萌出新芽。但是对加尔各答来说,这一切都还不够。加尔各答应该被彻底抹除。
去往加尔各答之前,我曾积极参加反核游行;现在,我时常梦见核爆的蘑菇云在城市上空升起,建筑熔成玻璃的湖泊,平整的街道上流淌着熔岩之河,而真正的河流早已蒸发成大团的水汽。我看到人类的身影在那猩红的末日火光中像昆虫一样扭动,像恶心的螳螂一样爆裂开来,汁液四溅。
只要那座城市是加尔各答。这样的梦就丝毫不会让我难受。
有的地方太过邪恶,不应存在。
01
今天在加尔各答发生的一切……我该责怪谁呢?
——香卡·高希【3】
“别去,博比,”朋友告诉我,“不值得。”
那是1977年6月,我从新罕布什尔来到纽约,跟《哈泼斯》杂志的编辑敲定加尔各答之旅的细节问题。办完事以后,我决定去探望老朋友阿贝·布龙斯坦。我们那本小型文学杂志《他声》的办公室位于上城区一幢不起眼的写字楼里,跟俯瞰麦迪逊大道的《哈泼斯》编辑部相比,这地方实在有些寒酸。
阿贝独个儿待在凌乱的办公室里,忙着编辑《他声》的秋季号。办公室的窗户敞开着,室内的空气却沉闷潮湿,就像阿贝嘴边那支没点燃的雪茄一样。“别去加尔各答,博比,”阿贝重复道,“把这活儿推给别人吧。”
“阿贝,事情已经定了,”我说,“我们下周就走。”我迟疑片刻,又补充了一句,“他们给的报酬相当不错,而且包下了所有开销。”
“哼。”阿贝回答。他把雪茄挪到另一边嘴角,冲着面前那堆稿子皱起眉头。这个男人个头不高,头发蓬乱,满头大汗——活像个输红了眼的赌徒——单看外表,你绝对想不到这个国家最负盛名的“小型杂志”竟然出自他的手。1977年,《他声》虽然还无法媲美老牌的《恳言评论》或《哈德逊评论》,但我们的季刊已经有了不少订阅户。《他声》首发的故事里有五篇被收进了《欧·亨利奖选集》,乔伊斯·卡罗尔·欧茨还专为我们的十周年纪念号写了一篇小说。在不同的时间段里,我曾充当过《他声》的助理编辑、诗歌编辑和免费校对员。但过去这一年,我一直待在新罕布什尔的山区,思考,写作,还出了一本诗集,现在,我对《他声》的贡献相当有限。尽管如此,我仍把这本杂志当成自己的心血,也把阿贝·布龙斯坦视为挚友。
“《哈泼斯》到底为什么挑上了你,博比?”阿贝问道,“要是这事儿真有那么重要,他们都打算包揽全部费用了,干吗不派个够分量的人去?”
阿贝问到了点子上。1977年,罗伯特【4】·C.卢察克依然籍籍无名,虽然《冬魂》已经在《纽约时报》上收获了半栏评论。不过,我希望传到人们——尤其是掌握着话语权的那几百个人——耳朵里的全都是些好话。“《哈泼斯》看上我是因为去年我在《他声》上发表的一篇文章,”我说,“你知道的,就是关于孟加拉语诗歌的那篇。你说我在拉宾德拉纳特·泰戈尔身上花了太多笔墨。”
“噢,我记得,”阿贝说,“《哈泼斯》那帮跳梁小丑居然知道泰戈尔,我真是不胜惊诧。”
“切特·莫罗打电话给我,”我说,“他很欣赏那篇文章。”我才不会告诉阿贝,莫罗根本不记得泰戈尔的名字。
“切特·莫罗?”阿贝咕哝着说,“他不是忙着给电视系列剧写配套小说吗?”
“他在《哈泼斯》担任临时助理编辑,”我回答,“他希望在十月号上发表加尔各答的这篇文章。”
阿贝摇摇头:“阿姆丽塔和我们的伊丽莎白女王陛下还好吗?”
“她叫维多利亚。”我纠正道。阿贝明明知道孩子的名字。我告诉他我们为女儿起了这个名字的时候,阿贝评论说,作为印度公主与芝加哥波洛克【5】的后代,这可真是个WASP式【6】的好名字。这个男人极度敏感。阿贝虽然早已年过五十,但至今仍和母亲一起居住在布隆克维。他将全副身心都投入了《他声》,除了与这本杂志直接相关的事物以外,他对世界的其余部分完全漠不关心。有一年冬天,办公室里的暖气坏掉了,几乎整个一月他都穿着羊毛大衣坚持工作,直到暖气修好。近年来他跟别人的互动基本通过电话或信件完成,但他的尖酸刻薄并未因此减少半分。我开始明白,在我不干以后,他为什么雇不到新的助理编辑和诗歌编辑。“她的名字叫维多利亚。”我重复了一遍。
“随便吧。你打算抛妻弃女,远走高飞,请问阿姆丽塔对此作何感想?顺便问一句,你们的孩子多大了?几个月?”
“七个月了。”我回答。
“正是难哄的时候呢,现在丢下她们去印度可不是什么好主意。”阿贝说。
“阿姆丽塔也去,”我纠正他,“还有维多利亚。我告诉莫罗,阿姆丽塔可以帮我翻译孟加拉语。”其实真相有一点点偏差。提议让阿姆丽塔一起去的人是莫罗。事实上,很可能正是因为阿姆丽塔,这份工作才会落到我的头上。打电话给我之前,《哈泼斯》联系了三位研究孟加拉语文学的权威,其中两位是居住在美国的印度作家。那三个人都拒绝了这个活儿,但他们联系的最后那个人提到了阿姆丽塔——虽然她的研究领域是数学而非文学——于是莫罗顺藤摸瓜找到了我。“她会说孟加拉语,对吧?”莫罗在电话里问我。“当然。”我回答。事实上,阿姆丽塔会说印地语、马拉地语、泰米尔语和一点儿旁遮普语,还有德语、俄语和英语——但就是不会说孟加拉语。其实差不多嘛,我很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