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分铜币
接下来的一年,我过着人人称羡的幸福生活拥有花不完的钱,拥有以前深爱的女人,即使我的欲望再贪婪,那一年也丝毫没有不满足的感觉—— 虽然那段期间,哥哥的亡魂不时困扰着我——但一年的时间,对于事事三分钟热度的我来说已是奇迹。一年后,我渐渐对嫂子感到厌烦。我的老毛病又犯了,再次过起花天酒地的生活。这个也不要那个也不满,极尽所能地奢侈浪费,花钱如流水这样下去,就算有再多财产也会转眼成空。眼看着债台日益高筑。当我再也没有钱可挥霍时,啊,我又犯下第二桩罪行。
第二桩罪可算是第一桩罪的衍生品。当我决心杀死兄长时,我早已考虑过这事儿。我的想法是如果我可以完全取代兄长的角色,那么以前的我不 管犯下什么滔天大罪,对于已成为兄长的我来说都不会有任何影响。换言之,前往朝鲜后就音讯杳然的弟弟,纵使回到日本,杀人也好抢劫也罢,那都是弟弟犯下的罪行,只要不被逮捕,扮演兄长的我都不会有任何危险。
不料,我犯下第一桩罪行后不久,便有了惊人的发现,借助这个发现,竟致使第二桩犯罪的可能性大大提高。
某天,我小心翼翼地模仿兄长的笔迹,在兄长的日记本上以兄长的身份写当天的日记。这是扮演兄长的我非做不可的恼人日课之一。写完日记,我像往常一样,把自己写的部分与兄长以前写的内容相互比对。突然,一个惊人的画面倏然映入眼帘在兄长写的某一页角落,赫然出现一枚清晰的指纹。我察觉到自己因疏忽而忽略了一个大问题,当下不由得一惊。我一直深信自己和兄长唯一的区别就是腿上的黑痣,如今我才知道自己大错特错。指纹这种东西每个人都不一样,就算是双胞胎也绝不可能有相同的指纹,这是我以前曾经听说的事。看到日记本上兄长生前留下的指纹,我担心起日后会不会因为指纹而露出马脚,不禁愀qiǎo然变色。
我悄悄买来放大镜,详细比对日记本上的指纹与我自己按在其他纸上的指纹。哥哥的指纹和我某根手指的指纹乍看之下几乎一模一样,但若仔细比对每一根线条,确实有不同之处。奇怪的是,整体感觉几乎一样的两枚指纹,细节却截然不同。为了谨慎起见,我不动声色地采集了嫂子和女佣的指纹观察,没想到连比对都不用,一看就不像。所以日记本上的显然就是兄长留下的指纹,难怪会跟我的指纹相似。我俩本就是过分相像的双胞胎,即便如此仍出现细微差异,比如指纹就不同。
我心想这种证据若无意间留下许多那可麻烦了,于是立刻展开搜寻,尽可能不遗漏任何一个角落。我把大量藏书一本一本翻开检查,又在壁橱和 柜子的角落灰尘中东翻西找,搜遍了所有可能遗留指纹的地方,但是除了日记上的那一页之外,再没有任何发现。我总算稍感安心,只要把日记本中的这一页烧成灰,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正当我打算将其撕下扔进火盆时,宛如灵光一闪——不过不是天使的灵光一闪,我想应该是恶魔的教唆吧——一个小小的阴谋浮上心头。
如果把这枚指纹做成模子,等我将来不得不犯下第二桩罪行时,刻意在犯罪地点留下模子指纹结果会如何?恶魔在我耳边循循诱导。
举个极端的例子来说,假设我杀了一个人。我想象自己这个去了朝鲜的弟弟又回到日本,外表落魄,心态茫然。另一方面我再事先替扮演兄长的自己预留不在场证明,然后,动手杀人。当然我会小心不在现场留下任何证据,光是这样或许就已足够。但是,倘使出了某种差错,致使扮演兄长的我遭到怀疑那就危险了。纵然早已备妥不在场证明但谁能保证不会被拆穿?
可是,在那种情况下,若现场留有真正兄长的指纹又会怎样呢?应该没有人知道弟弟的指纹,所以不可能明确现场留下的到底是谁的。纵使有人目睹我犯案,仅凭指纹的差异,还是能令我无罪获释。警方必须永远苦苦搜寻一个拥有死人指纹的男人,苦苦追寻表面是兄长,实则是弟弟的真正的凶手。
这个万无一失的主意令我飘飘然起来。就像把史蒂文森那本梦幻小说《化身博士》(3)搬到现实人生中一样。我这个恶人,想必终其一生再没有比想出这个障眼法更幸福的时候了。
不过,想出这计谋的时候,我依然沉醉在美满的生活中,压根儿没想过要确实执行,真正将其提上日程,是在我花天酒地、为欠债所苦之后。
有一次,我尝试着用这个方法,从家境殷实的朋友家中顺走值钱货,这是我犯下第一起偷窃案。
以那枚指纹为样本,做一枚橡皮图章。对略有制版经验的我而言,并不是难事。从此,每逢缺钱挥霍我就会用这招,而且一次也没被人怀疑过。有时,是因为受害者自认倒霉没有报警,也有时纵使报警未等发现指纹就已不了了之,我的偷窃行径轻轻松松便能成功,轻而易举到了无趣的地步。而得意忘形的我,一错再错,最后竟然犯下杀人重罪。
关于我最后的罪行,笔录上应该都有详细记录,在此我就简短带过,总之就是我由于负债累累急需一笔钱。此时,正好某个熟人基于某种原因——据说好像是提供秘密活动经费的政治献金——必须将三万圆的巨款放在自家保险箱里一晚,这件事我是在那个保险箱前,从当事人口中听说的。虽有负债,但我在金钱方面表现得很有信用,朋友才会毫不保留地在我面前直言不讳。当时,除了当事人的妻子,还有我及两三名客人在场。
充分调查各种状况后,当晚我便以弟弟的装扮潜入友人家。另一方面,我当然也替扮演兄长的自己备妥不在场证明。我顺利潜入放保险箱的房间随后,我用戴着手套的手打开保险箱——既是多年朋友,要知道保险箱的密码可说是轻而易举——取出成沓钞票。
没想到,这时,本来关着门的房间,电灯突然“啪”地亮了起来。一时太过惊愕而转身的我,发现保险箱的主人正在我面前瞪着我……我心想这 下子已无退路,当下便拔出怀中小刀,扑过去用力刺进友人的胸口……一切在瞬间发生,下一刻他已成为一具尸体。我凝神竖耳倾听,幸好没有任何人醒来。不,就算醒来发现,或许也吓得缩成一团不敢动弹了。我迅速将橡皮指纹沾上地下的血,在旁边的墙上按个印子,定睛确认没有留下其他任何证据后,这才小心地往外退,同时确认没留下任何脚印,匆匆逃走。
第二天刑警来访,自信十足的我一点儿也不惊讶。刑警万分抱歉,含蓄地表示,知道遇害友人的保险箱存有巨款的人,他都得逐一拜访,由于现场留下一枚指纹,拿它同指纹库中的指纹档案相比较,并没有找到相符合的,明知冒昧,但是由于我也是死者的朋友当中知道保险箱藏有巨款的人之一,因此希望能采集一枚我的指纹。我在内心暗自窃笑,同时装出对友人之死伤痛不已的语气,一边表达遗憾一边按下指纹。
“想必,刑警先生正到处寻找那穷其一生之力也不可能找到的指纹主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