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分铜币
我经常出入这栋楼楼下的餐厅,与老板也很熟了,不仅早就听说过这个“红色房间”的聚会,老板也曾一再邀我入会。无聊的我对他的提议本应二话不说立刻热情地加入,只不过一直到今天依然兴致缺缺,这么说或许很失礼,但实在是因为我的无聊,早已达到各位都望尘莫及的地步,我实在太无聊了!
犯罪和侦探的游戏?降灵术或其他种种精神实验?Obscene Picture(3)的影片、活春宫或其他色情游戏?参观监狱、疯人院、解剖学教室?还能对这些玩意儿保持好奇心的你们实在很幸福。我听说各位对执行死刑十分好奇,并且打算偷窥,相反地,对此,我都丝毫提不起兴趣。当我听老板谈起这件事时,早已对这种随处可见的刺激厌腻,主要是因为当时我正经历着某种世间少有的精彩游戏这么说似乎有点儿危言耸听,但对我来说那的确是可以称之为游戏的一件事,我正乐在其中。
我所说的游戏,猛一提起,各位或许会吓一 跳……其实就是杀人,真正的杀人。自从我开始玩这个游戏后,光是为了排遣无聊,就已夺走近百名 男女老幼的性命。或许你们认为,坐在这儿是因为我对人生悔悟,亦对自己的罪行深恶痛绝,想在你们面前忏悔,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我一点儿都不后悔,对我所犯下的罪过也并无恐惧之感。不仅如此,啊,该怎么说呢,最近我竟厌倦了杀人的血腥刺激。为了再次寻求刺激极限,这一次,我不想再杀人而是改杀自己,我开始沉迷于抽鸦片。唯独鸦片能够激起我不得不爱惜生命的渴望。以前的我一 直尽量克制抽鸦片的欲望,只是,如今我连杀人都玩腻了,又不可能自杀,我还能到哪里寻求刺激? 我想不久之后,我大概会因鸦片而丧命吧!于是我决定至少在我还能思路清晰地谈话时,和盘托出我曾做过的事。几经考虑后,我想,“红色房间”里的成员岂不是最佳人选?
其实我并非真心想成为各位的伙伴,纯粹只是想诉说我这阴鸷zhì又有快感的个人经历才决定成为会员。幸运的是,新入会者依本会宗旨,在加入的第一个晚上必须说个故事。基于此,今晚我才有机会实现我的心愿。
那是距今大约三年前的事了。当时正如我刚才说过的,我对生活中的各种刺激都厌倦了,活得了无生趣,就像一只名为无聊的动物,整日懒散无生气。没想到,那年春天,虽说是春天,但依旧天寒地冻,准确来说应该是二月底或三月初吧!某晚我撞见一桩怪事。我日后会夺走近百条人命,就是那晚发生的事引起的。
在某处厮混的我玩到半夜一点左右吧,当时我已经有点儿醉了。夜里很冷,但我没坐车,而是一路摇摇晃晃地走回家,拐过一条横街再走上大约一町的距离就是我家了。正当我漫不经心地拐过那条横街时,忽然有个男人一脸狼狈、慌慌张张地朝我走来,与我撞个正着。我当时吓了一跳,但对方显然更是惶恐,有好一会儿他只是默默呆立。等到他回过神来,在朦胧街灯下看清我的身影后,冷不防问我:“这附近有没有医院?”我再仔细一问,原来他是汽车司机,适才撞倒一名老人(这么晚了还一个人在街上打转,可见这老人必定是流浪汉)造成对方重伤。的确,就在两三间(4)距离之外,果真停着一辆汽车,车旁倒卧着看似人体的物体正微微呻吟。这里离派出所尚有一段距离,加上伤者看似痛苦难耐,以至司机当下决定无论如何先找到医院再说。
由于我家就在附近,我对那一带的环境很熟,医院在哪里我当然很清楚,于是我告诉他:
“从这里往左走两町后,左手边有一座亮着红灯的建筑物,那就是M医院,你去那边找医生应该就可以了。”
那名司机立刻在助手(5)的协助下,将伤者送往M医院。我目送他们的背影消失在黑夜中,然后才意识到没来由地扯上这种事实在很无聊,随即打道回府。我是单身汉,家里只有一名帮佣的阿婆,回到家后,我马上钻进阿婆替我铺好的被窝,也许因为有点儿醉意吧,我反常地立刻睡着了。
说来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倘使我忘了这件事,一切也就到此为止了。岂料,第二天醒来时,我依稀记得前晚发生的小插曲,我闲来无事,便漫无目的地猜测那名伤者不知道有没有被救活。就在此时,我蓦地察觉到有点儿不对劲。
“糟了,我犯了一个大错!” 我大吃一惊。就算喝醉了,理论上应该也不至于意识不清,可是我也不知当时是怎么回事,竟然指点司机把伤者送去M医院。
“从这里往左走两町后,左手边有一座亮着红灯的建筑物……”
当时说的话我都还清楚记得,为何我没有说“从这里往右走一町有一家K医院,院里有位外科主治医生”呢?
我指点司机去的M医院里,坐诊的是个出名的二 把刀,能不能胜任外科医疗工作都是个问题。与M反方向且更近的地方,不就有一家设备齐全的K外科医院吗?这些我都很清楚,既然很清楚,为何要告诉别人错误的信息?当时那种无以名状的暧昧心理,如今回想起来还是说不清,恐怕只能说是脑筋忽然打结了吧!
我越想越不放心,马上命令阿婆去附近打探消息,果然伤患死在M医院的诊疗室。任何医生都不喜欢病情太过危急的伤患上门,更何况是半夜一 点,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听说那名司机到了M医院时,拼命敲门一再恳求,院方却迟迟不愿开门耗了半天工夫总算把伤患抬进去,却已经来不及抢救了。不过,当时M医院的那位大夫若表明“我不是外科医生,你们还是去附近的K医院吧”,或许伤患还有获救的机会,M医院怎么会如此乱来呢? 那个二把刀大夫执意亲自处理那位受伤情况很严重的伤患,结果失败了。据说大夫当时根本慌了手脚,反而耗费大量时间无谓地在伤患身上胡乱检查。
听到这个消息后,我的心里突然冒出一套吸引我、令我欲罢不能的逻辑推理。
在这个案例中,有意、无意地杀死可怜老人的究竟有几个人?汽车司机和M医院的大夫,自然都得负责。论及法律上的刑责,想必会针对司机的过失惩处,可是实际上责任最重大的恐怕应该是我吧?如果当时我告诉司机的不是M医院而是K医院或许伤患还有机会顺利获救。司机不过是令老人受伤,并未杀了他;M医院的大夫是因为医术不精才导致急救失败,也算不上有明显过错。好吧,就算他的确难辞其咎,归根究底也是因为我指点司机前往不适合的M医院。换言之,老人是生是死,全看我当时如何指点。让老人受伤的是司机,但是杀死他的应该是我吧?
这种结论是基于假设我的指点纯属非故意过失的前提,但是如果那并非过失,而是出于我企图杀死老人的恶意,后果将会如何?毋庸赘言,我岂不等于犯下了杀人罪?然而,法律纵使可以惩罚司机,对我这个实质上的凶手,恐怕不会有任何惩罚措施。显然我和死去的老人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即使怀疑我,我只要回答,当时情况太过紧急,我一时之间忘记还有另一家外科医院不就没事了吗?那纯粹是个人良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