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麻烦是我的职业
过了一会儿,有两个人提着筐进来了,卢·佩楚尔依然在一边擦着杯子一边跟那名矮个子警察谈话。
我们都去了警察总署。
他们盘问卢·佩楚尔的时候,他能应付自如。他的父亲在康特拉科斯塔县的安提俄克附近有一个葡萄农场,他给了卢1000美元让他做生意,于是卢就开了这个鸡尾酒吧,装饰着霓虹灯什么的,整整花了800美元。
他们放他走了,还叮嘱他得等到警方不需要再采集指纹时,酒吧才能继续营业。他跟他们都握了握手,还笑嘻嘻地说据他猜测,这桩命案会最终给酒吧带来好生意,因为没人会只听信报纸的只言片语,人们会来酒吧找他讲整件事情,在听他讲的过程中,人们就会买他的酒。
“这个家伙真是乐天安命啊,”他前脚走,哥白尼克就这样说,“一点儿也不担心别人。”
“可怜的沃尔多,”我说,“指纹还完整吗?”
“弄脏了一点,”哥白尼克气急败坏地说,“但是我们会归类,今晚挑个时间送到华盛顿去检测,如果进展不顺利,你就得花一整天在下面的铁框图册里找他的信息了。”
我跟他和他的搭档——名叫伊巴拉的警察握了握手,然后离开了警局。他们到现在也不知道沃尔多是谁,他兜里的东西什么都证明不了。
大约晚上9点钟,我回到了我住的那条街。进公寓之前,我四处观望了一下整条街:鸡尾酒吧远远地坐落在街道的另一边,里面黑漆漆的一片,有一两个人贴着玻璃朝里面看,但是酒吧前并没有簇拥的人群。人们都看见了有警察过来,也看见了运尸体的车,但是他们对到底发生了什么毫不知情,除了街角杂货店里的那些玩着弹球游戏的小伙子们,但他们除了不知道怎么找份工作,对其他事无所不知。
风一直呼呼地刮着,炙烤着大地,和着尘土打着旋儿,纸屑被风刮到了墙上。
我走上公寓大楼的走廊,搭电梯到了四楼,我按开门,出了电梯,发现一个高个子女孩正站在门口等电梯。
她头上戴着一顶宽檐草帽,帽檐上绕着一圈松松垮垮地系着蝴蝶结的丝带,帽子下面是一头棕色的鬈发;她有着一双蓝色的大眼睛和快触到下巴那么长的睫毛;她身穿一条蓝色裙子,可能就是绉布丝绸,线条简洁,而又把身材衬托得凹凸有致,裙子外面套着的外套,可能就是一件印花开襟夹克。
我说:“你身上穿的是一件开襟夹克对吧?”
她冷冷地瞥了我一眼,好像身上粘了蜘蛛网一般,抖了抖裙子。
“没错,你不介意让让——我很赶时间,我想要——”
我丝毫没让步,我站在电梯口挡着她的去路,我们面面相觑,她慢慢地脸红了起来。
“最好别穿着这身衣服出去。”我说。
“为什么?你怎么敢这样说——”
电梯叮当一声响了又继续向下,我不知道她接下来要说什么。她的声音不像酒吧里那些说话尖声尖气的女人,而是如春雨般轻柔温润。
“我可不是在勾引你,”我说,“你有麻烦了,如果他们乘电梯来这层楼,你也只有一点时间离开大厅。先得摘下帽子,脱下外套——快!”
她没有移动,那张略施粉黛的脸上似乎变白了一些。
“警察,”我说,“他们在找你,就是因为你穿着这身衣服。给我个机会我会告诉你为什么他们在找你。”
她立即转过头,看着身后的走廊,对于像她这样的美女,我完全能理解她会这样再次虚张声势地吓唬我。
“不管你是谁,你真的很鲁莽无礼,我是住在31号房间的勒罗伊夫人。我能确定——”
“确定你走错楼层了,”我说,“这是四楼。”电梯正好到达了三楼,门哐当一声打开的声音从门柱边传来。
“脱!”我急冲冲地说,“就趁现在!”
她取下帽子,脱下开襟夹克,动作迅速。我一把抓过来,把它们揉成一团夹在我的胳膊下面。我抓住她的手肘一把拉过来,转身朝门廊走去。
“我住在42号房间,正对着楼下你的房间,就隔了一层。你自己选吧,再一次申明——我这不是在跟你调情。”
她动作敏捷地理了理头发,像极了鸟用喙整理它的羽毛,似乎这动作已经练习了上万次。
“去我的房间。”她说着,把手提包塞到胳膊下,沿着门廊大步向前走。电梯在楼下停了下来,她也同时停下脚步,转过身看着我。
“楼梯就在电梯口后面。”我轻声说。
“我在这没有房间。”她说。
“我也没觉得你有。”
“他们是在找我吗?”
“嗯,但是他们得明天才开始排查整条街,而且只有当他们没有确认沃尔多身份的时候才开始。”
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沃尔多?”
“噢,原来你不认识沃尔多。”我说。
她缓缓地摇摇头,此时电梯又开始向下,她那蓝色眸子里闪烁着恐惧的神色,就像平静的水面上泛起了涟漪。
“不认识,”她呼吸气促地说,“但是你带我离开这儿吧。”
我们刚好来到我门前,我把钥匙塞进锁孔,转动锁芯,把门朝里面打开了。我把手伸得老长去开灯,她一阵风似的走过我身边,进了屋。一阵若有似无的檀香飘散在空气中。
我关上门,把我的帽子扔到椅子上,看着她踱步来到一张牌桌边,小桌子上是一局我不知道该怎么走下一步的棋局。一进屋,锁了上门,她的紧张恐惧感随即消失。
“看样子你是一个象棋手。”她警惕地说,感觉好像她是来看我的蚀刻画一样,我倒真希望是这样。
我们都静静地站着,竖起耳朵听着从远处传来的电梯的叮当声,随即一阵脚步声——朝另一边走去了。
我笑了笑,不是因为高兴,而是因为紧张,接着进了厨房,笨手笨脚地想去拿酒杯,才发现胳膊下还夹着她的帽子和外套。
我随即走进壁床后面的更衣室,把它们都塞进了抽屉里,然后回到厨房,拿出我上好的苏格兰威士忌,调了两杯苏打威士忌。
当我端着两杯酒走出厨房时,发现她拿着枪指着我。那是一把小型自动手枪,握柄是镶满珍珠。枪正对着我,她的眼里全是恐慌。
我停下脚步,一手拿着一杯酒,说:“也许这热风把你也吹得精神错乱了,我是个私家侦探,如果你同意,我可以证明给你看。”
她微微点头,脸色苍白。我慢慢靠近她,放了一杯酒在她身旁,又后退放下我的酒杯,拿出我保存良好,不带卷角的名片。
她就那么坐着,左手蹭着自己的膝盖,右手握着枪。我把名片放到她的酒杯边又回到自己座位上。
“永远不要让人靠你那么近,除非你是认真的,还有记得扣上枪的保险栓。”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