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麻烦是我的职业
我点了支烟,朝天花板吐了口气,我简洁地说:“打电话。”
“也许他还没死。”男孩说。
“如果他们用的是口径22毫米的枪,那说明他们的枪法一流,万无一失。电话在哪?”
“我没有电话,我没买电话就已经花了一大笔钱了。老兄,我可以为了我的800美元,朝他的脸上踢一脚吗?”
“你是这间酒吧的老板?”
“这件事发生之前,我确实是。”
他脱下白色外套,摘下围裙,走到吧台出口,“我要锁门了。”他说着,掏出了钥匙。
他出了门,把门合上,在门外轻轻转动着门把手,直到门闩卡到位。我俯下身,把沃尔多的尸体翻过来。乍一看,我根本找不到中弹的位置,过了一会儿才看发现他的外套上有两个小孔,就在心脏的位置,只有一点点血流他的衬衫上。
那醉汉就像一名最高明的杀手一样,动作快准狠!
大约过了8分钟,巡警赶到现场。那个叫卢·佩楚尓的男孩儿又站到了吧台后面,他又穿上了白色外套,把柜台里的钱数了数,又装进兜里,开始在一个小本子上写写画画。
我站在另一排吧台椅的边上抽着烟,看着沃尔多的脸色变得越来越死寂。我很好奇那位身穿印花外套的女孩儿是谁,为什么沃尔多不把停在外面的车熄火,为什么他行色匆匆,而那个醉汉是否一直在等他现身,又抑或只是恰巧在这儿碰见了。
几个巡警大汗淋漓地走进来,他们体型中等,其中有个人斜戴着的帽子下面插了一朵花,当他看到死者的时候,他摘下花,弯下腰去测测沃尔多的脉搏。
“看起来已经死了,”他说着,把尸体稍微转过来一点,“噢,是的,我看到弹孔了,手脚干净利落。你们俩看到他中枪了?”
我回答说看到了,站在吧台里面的男孩没有吱声。我把整件事大概讲了讲,还说凶手似乎已经开着沃尔多的车逃走了。
那个警察猛地抽出沃尔多的钱包,一边动作麻利地翻着钱包,一边吹着口哨,“钱很多,驾照却没有,”他把钱包放了回去,“好嘞,我们可没碰他噢,看到了吧?只是偶然一个机会,我们发现他有辆车停在外面。”
“你没碰他才怪呢!”卢·佩楚尓说。
那警察发窘地看了他一眼,和缓地说:“好吧,伙计,我们动过他了。”
那男孩拿起一只干净的高脚杯,开始抛光擦亮,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一直在擦着那只杯子。
过了一分钟,刑侦警车鸣着警笛火速赶到,在门外停了下来,四个人相继走了进来。其中有两个警察,一个摄影师,一个化验员。那两个警察我一个也不认识,就是在侦查这行干很久,也不能把大城市里全部警力认识个遍。
其中一位警察个子不高,身材匀称,皮肤黝黑,安静从容,面露笑意,有着一头卷曲的黑发和一双透着智慧而又温和的眼睛;另一名警察身材高大,骨骼粗犷,长长的下巴,鼻子上青筋暴突,眼神呆滞。他看起来像一个嗜酒之徒,态度强硬,但他摆出一副比实际还要强硬的姿态。他把我逼到靠墙的最后一个吧台,靠墙站着。他的搭档在前门盘问那孩子,那些先前来的巡警离开了现场。采集指纹的工作人员和摄影师开始展开他们的工作。
一名法医走进来,在酒吧里待了很久,恐怕都等得万分煎熬了,因为这里没有电话,他没法儿叫停尸间的车来运尸体。
那名矮个子警察清空了沃尔多的口袋,又掏空钱包,把搜到的所有物件都倒在了铺在吧台上的一张大手帕上。我看到有很多现金、钥匙、香烟、另一块手帕,再没有其他东西了。
大个子警察把我推到最后一个座位处,说:“交出来,我是哥白尼克警督。”
我把钱包举到他面前,他瞅了瞅,用手翻了翻,就扔回给我,在本子上做了笔记。
“菲利普·马洛,嗯?是一名私家侦探呢,你是来这儿查案的吗?”
“专门来喝酒的,”我说,“我就住在街对面的伯格伦德公寓。”
“认识前面那个男孩儿吗?”
“从他开业到现在,我来过一次。”
“目前有没有发现他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没有。”
“对这个年轻的小伙子太轻描淡写了,不是吗?别有所顾忌,把整件事如实说出来。”
我把事情给他讲了三遍,一次他要听大体情况,一次他询问细节,还有一次他想看看我是不是也清楚情况了。最后他说:
“我对那个女人很感兴趣,你说歹徒叫这个家伙‘沃尔多’,但是他无论如何看起来都不像确定他会出现。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沃尔多不确定那个女人会来这里的话,沃尔多就不会现身,没人可以打包票。”
“这个挺让人捉摸不透的。”我说。
他死死地盯着我,我没有笑,“听起来像是仇杀,不是吗?似乎没有预谋,除了侥幸脱身,也没有制订逃跑方案。像这个家伙这样不关发动机,把车停在外面的情况,在这个地方也并不多见,而凶手还当着两个活人的面作案,我不喜欢这一点。”
“我也不喜欢当这个目击者,”我说,“报酬太少了。”
他咧开嘴笑,露出牙齿上的斑点,“凶手真的喝醉了吗?”
“按照那样的枪法判断?没喝醉。”
“同意。不过,这是个轻巧的活儿。这家伙身上有记录,而且留下了很多指纹。即使我们现在手头没有他的脸部照片,但我们会在几个小时之内抓获他。他和沃尔多有恩怨,但他今晚没指望遇到他,沃尔多正好经过这里,进来打听一个跟他约定好却又失去联络的女人。今晚天气热,这大风会毁了一个女孩子的脸的,这样她可能就在某个地方等着他,所以凶手就恰好来对了地方,直接给沃尔多来了两枪,随即快速逃离现场,甚至都忽略了还有两个证人在场,整件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嗯。”我说。
“简单得让人觉得恶心。”哥白尼克说。
他摘下头上的毡帽,把他那头油腻腻的金发揉得乱糟糟的,脑袋倚在双手上。他相貌平平,长着一张马脸,他拿出手帕抹了抹脸和颈背,又擦擦手背,接着拿出一把梳子,梳了梳头——梳头之后他看起来更难看了——最后他戴上了帽子。
“我刚刚在想。”我说。
“是吗?在想什么呢?”
“我在想这个沃尔多对那个女孩儿的穿着打扮一清二楚,那他今晚肯定跟她见过面了。”
“所以呢,怎么了?也许他得上个洗手间,回来就发现她已经走了,也许她对他改变了主意。”
“说得有道理。”我说。
但其实我不全是在思考这个问题,我还在想当时沃尔多在描述那女孩儿的装扮时,用了常人不会想到的方式去形容:蓝色的绉布丝绸裙子外面套着开襟的印花夹克。我甚至连开襟夹克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而且就算我可能会说蓝色裙子,甚至是蓝色丝裙,但绝对不会说蓝色绉布丝绸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