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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麻烦是我的职业

作者:[美]雷蒙德·钱德勒 时间:2023-01-13 09:15:11 标签:[美]雷蒙德·钱德勒

  “是的。”

  “我以为你真是个聪明的家伙呢。”

  “确实。”我说“孩子,下次我要挨枪子的时候,你能否也在旁边?”

  朝我们开来的那辆车停在了不远处,一条狗呜呜叫了几声安迪喊道:“没人受伤吧?”

  我们俩走了过去。车门打开了,毛茸茸的小狗跳了下来冲向巴伦。她跳起了大约4英尺高,前爪搭在巴伦的肚子上,然后跳到地上开始转圈圈。

  巴伦说:“吕德斯在里面自杀了。一个小日本跑到了灌木丛里面,我们得围捕他。还有三四个装满了假钞的手提箱需要处理。”

  他看向远方,健壮的身躯宛如磐石。“这样美好的一个夜晚,”他说,“却充满了死亡的气息。”

  (本文译者 刘美娟、梁瑞清)

  红风

  那天夜里,沙漠之风席卷了整座城市,那一阵阵又干又热的圣安娜风穿越崇山峻岭而来,撩拨着你的发丝,吹得人神经震颤,令皮肤干痒难耐。通常在那样的夜里,每一场华丽的酒会都会以一次混战告终。平日里温顺娇弱的夫人们拿起餐刀,思忖着对准丈夫的脖子。一切皆有可能发生,你甚至能在一个鸡尾酒吧里喝到一大杯啤酒。

  我当时正在一个新开的环境舒适的酒吧里喝着啤酒,酒吧正好位于我住的公寓街对面。那个酒吧刚开张一周,没什么生意。守吧台那个男孩儿看起来20出头,似乎滴酒未沾过的样子。

  酒吧里除了我,还有一位客人——一个醉汉,背对着门坐在吧台椅上,他面前整齐地摞着一堆1毛钱的硬币,一共大概有2美元。他正用小杯子喝着黑麦威士忌,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我坐在吧台边离他远一点的位置,手中端着啤酒,我说:“伙计,你肯定帮他们斩断了愁云,我可以替你这么说。”

  “我们刚开业,必须得巩固业务。先生,你之前来过,是吗?”那个男孩儿说。

  “是啊。”

  “就住在附近?”

  “我住在对面的伯格伦德公寓,我叫菲利普·马洛。”

  说。

  “先生,多谢相告,我叫卢·佩楚尓。”他把身体探过深色的吧台,靠近我接着说,“你认识那个人吗?”

  “不认识。”

  “看样子他应该回家了,我得给他叫辆计程车送他回家,他好像快把他下周的量都喝光了。”

  “在一个这样的夜晚,随他去吧。”我说。

  “这样喝对他不好。”那孩子说着,紧锁着眉头看着我。

  “黑麦威士忌!”那醉汉头也不抬,用嘶哑的声音喊道。为了不弄垮面前的一摞硬币,他没有猛拍吧台,而是用打响指的方式叫酒。

  那男孩儿看着我,耸耸肩说:“我该不该去?”

  “那是谁的胃?反正不是我的。”

  那孩子给他又倒了一杯纯威士忌,我猜他肯定在吧台里面往酒里掺了水,因为他端酒出来时的愧疚表情好像他刚刚踢了他祖母一脚似的。醉汉丝毫没注意,他小心翼翼地把面前的硬币捻起来,那专注劲儿就像一位技术一流的外科医生正在给一个脑瘤患者做手术。

  男孩走回来,往我杯子里加了点啤酒。酒吧外面大风呼啸,拍打着那扇厚厚的彩色玻璃门,门偶尔被吹开个几英寸。

  那孩子说:“首先,我不喜欢醉汉;其次,我讨厌他们在这里喝醉;再次呢,我一开始就不喜欢他们。”

  “华纳兄弟可以采纳你那句话。”我说。

  “他们会用的。”

  就在这时,另一名客人光临了这个酒吧。伴着外面吱啦一声停车声,摇摇晃晃的门被推开了,一个行色匆匆的家伙走了进来。他扶着门把手,用他那扁平闪亮的黑眼睛迅速把屋里扫视了一遍。他体格健壮,皮肤黝黑,长着一张窄窄的英俊脸庞,一副寡言少语的样子。他身着黑色的衣服,一张白色的手巾从口袋里羞涩地探出脑袋,带着一种紧张的神态,看起来酷酷的。我想,可能是因为这股热风吧,我自己也颇有同感,但是一点也不酷。

  他瞥了瞥那醉汉的背影,醉汉正在用他的空杯子下棋。新来的客人又看了看我,眼神顺延着扫了扫另一排空空如也的吧台座位。他进了屋,走过那个正摇头晃脑、喃喃自语的醉汉,对吧台里的男孩说:

  “兄弟,在这儿见过一位女士吗?个子高高的,长得很漂亮,棕色头发,蓝色绉布丝绸裙外面套着件印花开襟夹克,头戴一顶带丝带的宽檐草帽。”他紧绷的声音在我听来很不顺耳。

  “没见过,先生。没有那样的女士来过这儿。”“谢谢,来杯纯苏格兰威士忌,动作快点儿,可以吗?”客人说。

  那孩子把酒递给他,他付了钱,端起杯子一饮而尽,便开始迈步出门。大概走了三四步的时候,他面对着那个醉汉止住了脚步。只见醉汉咧嘴嬉笑,不知从哪儿兀地掏出一把枪,说时迟那时快,我只瞥见了那把枪模糊的影子。他稳稳地举着枪,看起来比我还清醒。那皮肤黝黑的高个子纹丝不动地站着,脑袋向后晃了几下,又毫无动静了。

  一辆车从屋外呼啸而过,醉汉手中的枪是一把大准星的22毫米口径的自动手枪,枪筒里只发出几声刺耳的劈啪声,飘散出几缕轻烟,若有似无。

  “再见了,沃尔多。”醉汉吐出几个字。

  接着他拿枪指着酒保和我。

  中弹那家伙过了好长时间才倒地,仿佛过了一周那么漫长。

  他踉跄几步,又突然稳住,晃了晃一只手臂,又东倒西歪了,他的帽子滑落到地上,接着他面朝地板倒了下去。这下估计他之前的所有烦恼都随之烟消云散了吧。

  醉汉这才从吧台椅上滑下来,一把捞起那堆硬币,放进兜里。他手托着枪,侧身向前探路。我没带枪,我原以为出来喝杯啤酒应该用不着枪吧。吧台里的那男孩一动不动地站着,噤若寒蝉。

  醉汉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我们,一边用肩膀轻轻去探玻璃门。他打开了门,一股大风横灌进来,掀起了地上那家伙的头发,他说:“可怜的沃尔多,我打赌我把他的鼻血弄出来了。”

  门猛地合上了,这时我才冲了过去——我总是重复着同样的错误。但就这件事来说,倒还无妨。停在外面的车轰隆隆地响着,我走到人行道上,只瞥见那带着斑驳红点的车尾灯绕过了附近街角处,我像第一次中100万一样记下了车牌号。

  大街上人们同往常一样来来往往,车辆依旧川流不息,大家丝毫没有注意到这里刚刚发生了枪击案。即使有人听到了,在强劲大风的掩饰下,那口径22毫米的手枪的尖利嗒嗒声听起来跟关门的声音没什么两样。我又回到了酒吧里。

  酒保到现在还呆若木鸡,他把双手放在吧台面儿上,稍稍斜着身子,目光移到地板上那家伙的背上。那黑皮肤的家伙也一动不动,我俯身向下去摸摸他脖子上的动脉,他永远不会再动了。

  那孩子的面部表情看起来就像一块牛腿肉一样僵硬,颜色也差不多。现在他的目光里少了震惊倒泛起了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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