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麻烦是我的职业
“这些飞行员他妈的——太不把女人当回事了。那你现在还爱着他,或者你觉得你还爱他。你把那串珍珠放哪里了?”
“放在我的梳妆台上,一个俄罗斯的孔雀石的珠宝盒里,同其他配饰放在一起的。如果我想戴它的话,我必须放在那儿。”
“可它值5000美元,而你认为约瑟夫可能把它藏在了他住的公寓里。是31号房间,对吗?”
“对,我觉得我要求得太多了。”她说。
我打开车门,下了车,“我受了你的恩惠,我先去看看。我们这栋公寓里的门都不难搞定。一旦警察把沃尔多的照片登到报纸上,他们就会找到沃尔多的住处,但是我想他们今晚不会来。”我说。
“你真的太贴心了。我要在这儿等你吗?”她说。
我一只脚踩在车的踏板上,探进身子,望着她。我没有回答她的提问,我只是静静地望着她闪亮的双眸,然后关上车门,朝富兰克林大道走去。
任凭这大风吹打着我的脸,我依然能闻到她发丝之间的檀木香,还能感觉到她柔软的双唇。
我打开了伯格伦德公寓的大门,穿过寂静的大厅来到电梯口,径直来到了三楼。我迈着轻柔的步子,沿着同样寂静的走廊,仔细搜寻着31号房间的门牌。没有灯光。我敲了敲那间房门,门上印着老旧的若隐若现的神秘的文身,是个走私犯,他的裤子后袋异常地深,满面笑容。没有人回应,我拿出一张又厚又硬的赛璐珞胶片,我平时把它放在钱包里,搁在驾照上当保护膜用。我用胶片在锁和门柱之间来回摩擦,紧紧地握着门把手朝着锁转轴的地方猛推。胶片卡住了弹簧锁,锁芯猛地向后一弹,发出了一个清脆得就像冰柱咔嚓断裂的声音。门打开了,我置身于屋里的一片黑暗之中。街灯闪烁,光线星星点点地从窗外探进来。
我关上门,快速打开了灯,环顾四周。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奇怪的味道。过了一会儿我才闻出那是深色制烟的味道。我静悄悄踱步到窗边的烟缸托座台,去找吸烟的位置,低头便看见四个棕色的烟头——产自墨西哥或者南美洲的烟。
我的头顶上方就是我住的四楼,此时有人走进了浴室。我听到一阵厕所冲水的声音。我走进了31号房间的浴室,除了有些垃圾之外,什么也没有,也没有可用来藏东西的地方。厨房空间稍微大了一点,但是我只搜了一半。我知道那串珍珠不在这间屋子里。我断定沃尔多当时急急忙忙要走出酒吧,肯定是有什么东西悬在他的心上,却在转身时从老仇人那儿挨了两颗枪子儿。
我回到客厅,开始转动壁床,透过有镜子的一侧,往更衣室看去,眼睛四处打量着里面静静摆放着的物件。随着床的转动,我停止了搜寻,而是呆呆地盯着一个人。
他体型娇小,俨然已经步入中年,鬓角呈铁灰色,皮肤异常黝黑,穿着一身浅黄褐色的套装,打着酒红色的领带。他一双匀称的褐色小手无力地耷拉在身体两侧。一双小脚上套着一双擦得锃亮的尖头皮鞋,脚尖正好垂向地面。
他被一根带子绑住了脖子,那根带子拴在床的金属顶部。他的舌头从嘴里长长地伸出来,长得超出了我的想象。
尸体晃动了一点点,让我觉得恶心,我随即合上了壁床,他又静静地躺在两个夹得很紧的枕头之间了。我还没有用手碰过他,不用摸他我也知道这身体已经像冰一样寒冷了。
我绕过他走进更衣间,掏出手帕来包住抽屉把手。这个单身汉独居的地方,除了一些零星的垃圾,整间屋子被腾得干干净净。
我从更衣间出来,开始搜这个死尸。没找到钱包,可能已经被沃尔多拿走扔了。他兜里有个扁扁的烟盒,里面还有半盒烟,烟盒上印着金色的字:“路易·皮塔·伊·瑟亚,派桑杜街19号,蒙得维的亚。”火柴来自斯培西亚俱乐部。腋下佩戴着一把黑色纹理的手枪皮套,里面装着一把9毫米口径的毛瑟枪。
那把毛瑟枪衬得他很专业,这让我心里就好受些了。但是这把连打穿墙都不在话下的毛瑟枪,还乖乖地待在枪套里,看样子他也不是什么超级行家,或者说就凭赤手空拳应该不能把他这样解决了。
我稍微把脉络理了理顺,但事情还不是很清晰。有人抽了四支棕色烟,所以当时有人要么在这等候要么就是有过谈话。沃尔多站在某个位置,他顺势扼住了这个小个子的喉咙,用那种可以让他几秒钟之内失去知觉的姿势制伏了他。腋下的毛瑟枪此时就如一根牙签一样,毫无用武之地。接着沃尔多用带子把他吊了起来,此时小个子可能早已经断气了。可能是因为他在赶时间,他没有来得及清理这个房间,因为他心里还悬着那个姑娘。这也可以说明他为什么连车的发动机都不关就停在酒吧外面。
也就是说,如果沃尔多确实杀了这个人,这里也真的是沃尔多的公寓,而我并没有被算计,那么这一切的未解之谜都有了答案。
我又搜了搜小个子的其他口袋,在裤子左边的一个兜里找到了一把金色小刀,上面还镀了银。左边后袋里面放了一张折叠整齐,带有香氛的手帕。右边后袋是开着的,但是什么也没有。右侧腿部的兜里放着四五张纸手帕。这个兜下面挂着一小串崭新的钥匙夹套,上面挂着四把钥匙——崭新的车钥匙。上面也印着金色的字体:R.K.福格尔桑股份有限公司谨致,“帕卡德之家。”
我把搜到的东西放回原位,又把壁床转回最初的位置,用手帕把抽屉把手和其他凸出部分及平坦的表面都擦拭了一遍,关上灯,开门探出脑袋,发现整个走廊空空如也。我下了楼,走上街,来到了金斯利大道的一角,那辆凯迪拉克还停在原地。
我打开车门,倚在车门上,她好像也丝毫没有挪动过。她的脸上,难以觅见任何表情,看不穿猜不透,只有她的双眸和下巴,还有那挥之不去的檀木香依旧。
“这香水味连教堂执事都为之着迷……没有找到那串珍珠。”我说。
“好吧,谢谢你肯去试着找找。”她用低沉而又灵动的声音说道,“我想我能够接受这个事实。我要不要……我们是不是……或者……”
“你现在回家吧,不管发生什么事,你之前从来都没有见过我。不管发生什么。正如你可能再也不会见到我一样。”我说。
“我不想那样。”
“祝你好运,罗拉。”我关上车门,往后退了一步。
车灯亮了起来,车子发动了。这辆大轿车迎着风在街角缓慢而又高傲地转过弯,扬长而去了。我依旧站在刚刚下车的位置,呆呆立在路缘边上。
现在天色已晚,之前放广播的那间屋子里已经亮起了灯。我静静伫立着,盯着那辆崭新的帕卡德敞篷汽车的车尾。我之前见到过这辆车——在我上楼之前,在同样的位置,车当时就停在罗拉的车前面。车停在那儿,没有亮灯,没有任何声响,透亮的挡风玻璃右手边依旧贴着蓝色贴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