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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后事

作者:猫尔摩斯 时间:2023-01-16 19:19:16 标签:猫尔摩斯

  [悬疑惊悚] 《身后事》作者:猫尔摩斯【完结】

  文案

  在中国东北黑龙江虎林农场的一个小小牧场里,牧场主于博扬某天收到了一份来自北京告知他参加葬礼的信件,死者是他多年未联系的大学好友,处于好奇他赶往了北京,去参加昔日好友的葬礼,期间才被通知死者在生前给他留下了一份遗产,顿生贪念的于博扬跟死者家属以及一名来历不明的年轻人在遵从死者遗愿----在死者府上共同居住的七天当中,为了遗产展开了一场啼笑皆非的人间闹剧,而死者掩盖一生的秘密也渐渐展示在他们面前,当然,事情远远还没有这么简单-----

  内容标签:恩怨情仇 悬疑推理 相爱相杀 阴差阳错

  搜索关键字:主角:于博扬 ┃ 配角:上官一家童颜 ┃ 其它:悬疑喜剧黑色幽默

  ☆、第一章

  此书献给支持我没有前途的写作事业的人们

  同时感谢于永波老师在我写作过程中给予的帮助

  众所周知,不管在何时、何地、什么人,甚至包括你家下水道犄角旮旯里每天闻着恶臭开聚会的蟑螂都或多或少有烦恼,所谓烦恼,就是让你头疼的事,阿斯匹林也没有用,当然也许整整一瓶酒精或许可以让你暂时地忘了它,但那对身体不好。

  我说了,人有人的烦恼,蟑螂有蟑螂的烦恼。

  在中国,在东北黑龙江,在东北黑龙江东边鸡西东部的一个名叫虎林农场的村子,哦,就是俗称的乡下一个小小的牧场里,在一个外表看起来修葺的还不错的农舍中,在8米乘以8米的客厅里正中央的0.8米乘以0.8米的暖炉桌旁,一个年近40的男人正在独自饮酒,我前面说了,喝酒的人都有烦恼,这个男人也不例外。当然,我之所以说他年近四十是因为我知道他的年纪,不过读者如果在现实中看到他或许并不认为他有这般年纪,尽管在他的左颊上从嘴角到腮部有一道深深的刀疤,可是村里头认识他的人还是都说他长得年轻,虽说浓眉大眼的人除了明星,是这个世界上最不抗氧化的生物,不过这个男人是个例外,村里面熟识他的,与他这般年纪的男人都说这是因为他没有结婚的关系,为什么这么说------等等,接下来的话可能会引起众多女读者心理上的不快,要知道,女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生物,可能只比雌鹿差一点点,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小时候圣诞老公公告诉我的。

  好了,言归正传,前面说了这么一大堆,其实规整起来就一句话,一个男人正在独自饮酒,他看起来满腹心事。

  “老板,今天的奶已经挤好了,就等着商户开车过来运走了。”从院子里直接走上阳台的一位年轻人些许害羞局促不安地边说边搓着发红的双手,在窗子的遮掩下只露出一个脑袋跟少许肩膀头子,要不是男人面朝阳台,要以这个年轻人的音量根本就引不起男人的丝毫注意:“他们刚刚打来电话,说昨晚的雪下得太大了,大路几乎被封死了,现在正在竭尽全力地把车开过来。”

  “哦,辛苦你了,今天天气这么冷,本该我也像往常一样跟大家一起工作的,只是遇到了点事情,这不,大早上的,就喝起酒来了。”

  年轻人有些慌乱地笑了一下,摇了摇头,心里却在想着,此刻“没关系”这个词到底该不该说,末了,他决定不说了,为此,他心里很是骄傲。

  “对了,昨天晚上华子看起来马上就要生了,我守了她一夜,也没见羊水破裂的迹象,现在华子怎么样了?”

  一说起这个,年轻人有些尴尬地说,身子也从窗户后面伸出来一些:“今天早上我过来时,李大叔正在为它------就是那头母牛-------不,华子接生呢,不过李大叔说,华子因为年纪大了,这也许是最后一胎,自个儿没力气生了,井大叔就用他的手-------”说到这里,年轻人有些控制不住地撇撇嘴,那意思是:“真是太恶心了!”

  “小伙子。”男人似乎因为年轻人的表情感到可笑,忍不住带着笑意说:“头一次看这个吧。”

  “嗯。”

  “男的还是女的。”

  “什么?”

  “哦。我是说生的是公牛还是母牛?”

  “我不知道,一开始我还好奇地在旁边看来着,可不一会就出来了。”年轻人说着又忍不住撇了撇嘴。

  “公的,母的。”男人像是自说自话地唠叨着:“其实都一样啦,母的,那好,牧场里又有一位为产奶行业服务的伟大女性诞生了,公的,那更好,好好喂他,让他成为咱牧场里的男子汉,咱们牧场里唯一的缺点就是男人太少了,每次母牛发情,都不得不从其他牧场里头给她们租丈夫。”男人一谈起牛来,总有一个习惯,就是人牛不分,常年在这里工作的人们早已习以为常,只不过这个二十刚冒头的小伙儿是趁寒假之际头一次来这里打工的,还没一个星期,自然不了解男人的话语风格,他低着脑袋却抬起眼睛看着眼前的男人,也就在想:“我听我妈说,他可北京大学毕业的,比我读的大学要好得多,可-------我怎么就觉得这都是骗人的?特别是脸上的那道刀疤?这副样子跟个土匪头子有啥区别?”

  眼下男人没再说话,呷一口酒后,又道了一声生了,就又回到了文章一开头所描述的状态,他怔怔地盯着酒杯好一会才又开始说道:你让老李过来一下,我有-------不,不用了,就你跟他说吧,待会儿我得去趟北京,这里的一切事都交给他了。”

  “北京?”年轻人忍不住插了一声,因为他就在北京上大学,只不过不是在北京大学,这也是为什么在听他母亲大人说起这家牧场的主人是北大毕业的高材生出于仰慕或者好奇的心理才来这里打零工的原因,可看到的却是一个举止随便,平常大大咧咧连胡子都不刮(当然这并不影响他不老的容颜。)跟一帮乡村莽汉在一起挤奶、侃大山,讲粗口,在他的想法意识里,北大毕业的不是公司老板就是白领精英---------在当然,他现在亦是老板,一个牧场的老板,但这跟他所谓的老板有着根本上的不同。

  “去北京么?”年轻人忍不住多了一句然而这一句彻底打乱了他的处事原则,当眼前的男人听到他这句话的时候眼睛本能地一撇,他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之前他表现的还不错--------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谦卑主义者并不会埋没自己的自尊--------而他不是这样,他的谦卑只是装出来为给别人留下好印象的,谦卑可以使对方放下态度,或至少在旁人眼中看出谁更值得信任,这是他一个乡下农村小伙儿在大城市中学到的生存法则,有时候谦卑是向上爬的力气,只要你掌控好它,像所有小说中描写他这种人物的性格一样,他是一个严于律己的完美主义者,每一言每一语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可现实中的他------就算看了再多遍的《漂亮朋友》《红与黑》等等小说以后,依然不能控制本性的时候------待会儿,在无人之际他会自抽耳光来惩戒自己,这些读者不会看到-------不会看到他自行撞木头桩子自行大骂自己是个蠢货,这些事情只有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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