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灵
然而哈利决定依照正确的顺序来办事,于是又迈步往前走,越过奥克西瓦河,从桥上往下看。他记得小时候这里的河水是棕色的,如今的河水却有如山泉般清澈,据说现在河里甚至钓得到鳟鱼。有了!他在两侧河岸的小径上看见许多药头。一切都是新气象,一切都是老样子。
他走到黑斯默街,经过圣詹姆斯教堂,顺着门牌号码往前走。残酷剧场的招牌。一扇门上有涂鸦,上面画了个笑脸。一栋烧毁的房子,大门敞开,里面空无一物。他找到了。眼前是一栋典型的奥斯陆廉价公寓,建于十九世纪,苍白朴素,四层楼高。哈利伸手去推大门,门一推就开,没有上锁,直接通到楼梯。门内弥漫着尿臊味和垃圾的臭味。
哈利注意到上楼沿路都有编码标签。栏杆松了。许多门上有门锁被捣坏的痕迹,并已换上更坚固的新门锁。他在三楼停下脚步,知道自己找到了犯罪现场,因为门上交叉贴着橘白相间的封条。
他把手伸进口袋拿出两把钥匙。这是他趁托雷查看物品清单时从欧雷克的钥匙环上拆下来的,他不确定当时拿了哪两把自己的钥匙换上去,反正在香港要配新钥匙并不困难。
其中一把钥匙是阿布思牌,哈利知道那是挂锁的钥匙,因为他以前买过一副。另一把钥匙则是菲恩牌,他将这把钥匙插进门锁,但插到一半就卡住了。他再用力往里头插,并试图转动。
“可恶。”
他拿出手机。她的号码在他的联系人列表中显示为“B”。他的手机里只有八个联系人,所以联系人姓名只要一个字母就够了。
“我是隆恩。”
哈利最喜欢贝雅特·隆恩的地方,除了她是跟他合作过的最优秀的两位刑事鉴识人员之一,以及她总是把信息浓缩成最简洁的信息之外,她也跟哈利一样,不会用多余的言辞来使得案情更加沉重。
“嗨,贝雅特,我在黑斯默街。”
“你在犯罪现场?你去那里做什……”
“我进不去,你那里有钥匙吗?”
“我这里有钥匙吗?”
“你不是负责这里的所有事务吗?”
“我这里当然有钥匙,但是我不想给你。”
“这是当然,但犯罪现场有些地方总是需要二次查看,对不对?我记得有个鉴识大师说过,鉴识人员对命案现场的勘察再怎么彻底也不为过。”
“原来你还记得这句话。”
“那是她对受训者说的第一句话。如果你要进行二次勘察,我可以陪你一起去,在一旁观摩。”
“哈利……”
“我什么都不会碰的。”
一阵静默。哈利知道自己在利用她。贝雅特不只是他的同事,也是他的朋友,但最重要的是她已为人母了。
贝雅特叹了口气:“给我二十。”
对她而言,连“分钟”这两个字都嫌多余。
对哈利来说,“谢谢”这两个字也是多余,所以他直接挂上电话。
楚斯·班森警官缓缓走在欧克林的走廊上,根据他的经验法则,脚步走得越慢,时间就过得越快,而世界上他最不缺的东西就是时间。办公室里等着他的是一张破旧办公椅和一张小办公桌,桌上堆着一沓装样子成分居多的报告。桌上的计算机他通常用来上网,但自从警署员工可以浏览的网站受到大幅限制之后,连上网都变得无聊,而且由于他隶属于缉毒组而非性犯罪组,因此不久之后他就得解释为什么要上那些网站。楚斯端着满满一杯咖啡,走进办公室,来到桌前,小心不让咖啡溅出,洒到具备218马力的新奥迪Q5宣传册上。Q5是休旅车,不是巴基斯坦人爱开的那种烂车,它非常强悍,可以把沃尔沃V70警车远远抛在后方的尘沙之中。这辆车可以彰显你的不凡。可以向住在赫延哈尔附近新房子的她,显示他身价不菲,不是无名小卒。
米凯在周一的全体会议上表示,维持目前状态是最重要的,我们已经有了明确的收获。言下之意就是:新人别来多管我的闲事。“我们总希望街上的吸毒者越来越少,但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得到这么好的成绩,故态复萌的危险性也相对提高。各位要记住希特勒在莫斯科战役中挫败所带给世人的教训,千万不要人心不足蛇吞象。”
楚斯大概明白这段话的意思,那就是你可以把脚搁在办公桌上,度过漫漫长日。
有时他渴望返回克里波。侦查命案跟缉毒不同,用不着搞政治,只要破案就能画下句号。但米凯坚持要楚斯跟他一起从克里波转调来欧克林,说他深入敌军阵营需要盟友,需要一个值得信赖的人,这个人在他遭受攻击时可以帮他掩护。不用说,米凯也会替楚斯掩护。比如说最近一起案件中,楚斯在审讯一名少年时下手过重,很不幸地使得少年脸部受伤。当然,米凯把楚斯大骂了一顿,说他痛恨警察行使暴力,不希望在自己的部门看见这种事发生,还说如今他身为长官,有责任把楚斯的行为回报给检察官,让她评估这件事是否该进一步递交给政风处。所幸少年的视力恢复正常,米凯也妥善打发了少年的律师,撤销了对少年持有毒品的指控,后来一切都恢复平静。
现在部门里同样风平浪静。
只能把脚搁在办公桌上,度过漫漫长日。
他一天至少会把脚搁在办公桌上十次。就在他要做出这个动作时,他望向窗外的布兹公园,以及通往监狱大道中央的那棵老椴树。
它贴出来了。
那张红色海报贴出来了。
他觉得全身冒出了鸡皮疙瘩,心跳加速,心情亢奋。
下一刻他已起身,穿上外套,抛下咖啡。
从警署到旧城区教堂快步走只需要八分钟。楚斯沿着奥斯陆街走到纪念公园,左转走上迪维克斯桥,来到奥斯陆的核心地区,这里也是奥斯陆的发源地。旧城区教堂的外观装饰少到让人觉得穷酸,不像警署旁的新浪漫主义教堂有着各种各样的庸俗装饰。不过旧城区教堂拥有比较多的精彩历史,但前提是小时候祖母在曼格鲁区跟楚斯说的故事至少有一半的真实性。奥斯陆的卫星城镇曼格鲁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期创建之后,班森家族就从衰败的奥斯陆市区搬了过去。奇怪的是,班森家族在曼格鲁区反而觉得自己是外来移民,但他们其实是地地道道来自奥斯陆的家族,已在当地打拼了三代。这是因为卫星城镇的居民多半是农民或外地人,来这里展开新生活。七八十年代,每当楚斯的父亲酗酒,坐在公寓里对所有看不顺眼的人或事破口大骂,楚斯就会跑去找他最好也是唯一的朋友米凯,或是跑回旧城区找祖母。祖母告诉他说,旧城区教堂盖在一家十三世纪的修道院上,那家修道院里的修道士曾把自己锁在院里祈祷,躲避黑死病,但人们都说他们只是逃避基督徒照顾感染者的责任而已。八个月后,院里一片死寂,大臣命人破门而入,发现许多老鼠正在啃食修道士的腐烂尸体。
祖母最爱说的床边故事是关于一家精神病院的,当地人称之为“疯人院”,这家精神病院由修道院改建而成,里面有些患者抱怨说晚上看见许多头戴兜帽的男子在走廊上行走,其中一名男子还掀开兜帽,露出苍白的脸庞,上头布满老鼠的咬痕,眼窝空空如也。但楚斯最爱听的是阿斯基·厄勒古的故事,此人有个外号叫“顺风耳”。阿斯基生活在一百多年前,当时奥斯陆被称为克里斯蒂安尼亚,已发展为颇具规模的城镇,当地有一座历史久远的教堂。据说那时阿斯基的鬼魂会在墓园、附近街道、港口区和夸拉土恩区游荡。楚斯的祖母说,阿斯基游荡得再远也不会离开这几个地方,因为他只有一条腿,而且他必须在天亮之前返回坟墓。阿斯基的腿是在三岁那年被消防马车的轮子辗断的。楚斯的祖母说,人们以他的一对招风耳而非他的断腿来给他取外号,展现了东奥斯陆式的幽默。阿斯基的日子不太好过,对一个只剩一条腿的小孩来说,只有一种行业可以选择。他开始乞讨,在迅速发展的奥斯陆四处跛行,成为大家熟悉的人物。他对人友善,喜欢跟人交谈,尤其喜欢跟白天坐在酒馆里的无业游民聊天。但有时这些无业游民手上会突然冒出许多钱,接着阿斯基手中也会冒出零用钱。有时阿斯基需要更多钱用,就会跑去跟警察说最近有哪个无业游民出手特别阔绰,而且这个人在酒馆里喝到第四杯时,跟其他人说最近他有机会去抢劫卡尔约翰街上的金匠或德拉门的木材商人,完全没提防旁边那个不起眼的小乞丐。流言传了开来,说阿斯基的耳力确实不赖。后来一帮抢匪在坎本区落网,随后阿斯基也消失无踪,再也没人见过他,但一个冬天的早晨,旧城区教堂的台阶上出现了一根拐杖和一对被割下的耳朵。最后阿斯基被葬在教堂墓园的某个角落,但由于没有神父赐福,他的魂魄仍四处飘荡。从那天晚上起,夸拉土恩区或旧城区教堂附近就会看见一个跛脚男子,头上低低罩着兜帽,向人乞讨两欧尔6。若你不给,就会遭逢厄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