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队的人
“所知有限。营养好——红光满面,我得这么说。”
“脑筋如何?”
“嗯,我想挺聪明的。”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是指.他从事什么行业吗?”
“不,那个我会知道。我是说,他是个什么‘性格’的人?”
“我懂了。”巡警想了一会儿,狐疑地看着问他话的人。“很难说得很确切——你明白吗?”格兰特探长同意他的话。“我只能说,他是个‘注定失败的人’。”他扬扬眉试探着对方的意见,确定他了解后,接着补充说,“从相貌看来,他的阅历相当丰富;但他的手,却是一双梦想家的手。等你看过就会知道了。”
随后他们一起去看尸体。死者是个年约二十九、三十的年轻人,金黄发色,榛实色的眼睛,身材瘦颀,高度中等。医生特别指出他那双细长的手,像是从未干过粗活的手。“大概是站得太久了,”巡警盯着死者的脚说:“他走路时左脚趾得内弯。”
“你觉不觉得,攻击他的人,对解剖有点概念?”格兰特探长问道。仅此一个小小的伤口就能毙命,令人觉得不可思议。
“这并不需要外科医生就可以办到。任何一个战后幸存的人多多少少都有些解剖的常识,这是幸运的一刀——我只能这么说。”
格兰特探长向巡警道谢之后返回高尔街办公室。办公桌上的资料袋里装着死者少得可怜的资料,探长看完以后一阵沮丧。白棉布手巾、一小袋零钱(2.5先令银币两枚、6便士两枚、一先令一枚、4便士与半便士各一枚),还有.出人意料的——左轮手枪一把。包裹手枪的白手巾没有任何标签,左轮是满膛的。
格兰特在恼人的寂静中检视那把枪。“衣服上有没有什么标签?”他问。
没有,什么都没有。
没有人能够告诉他吗?没人打听得出来吗?没有,没有人,除了一个发狂的老女人对他撂下话说,警察能查的都查了。
好吧,他要亲自检查死者的衣物。帽子和鞋子均已经被磨得发亮。原先缝在鞋内衬里的商标字样已褪去;帽子则是从伦敦或外地自产自销的工厂买来的。两样东西都陈旧不堪。蓝色西服外套剪裁合体,灰色的大衣也很合身。
男人的衣着是上等而不贵的亚麻质料,衬衫款式极为普通。从全身行头看来,这男人要么是个讲究衣着的人,要么是个习惯在上流社会走动的人。可能是男性服装推销员。高勃吉那边的人说,他们没看到洗衣标签。死者无非是为了掩饰自己的身份,再不然就是他一向自己在家洗衣服。答案若是后者,没有洗衣标签的解释相当合理。西服外套上,裁缝师的名字被刻意除去。除此之外,怪的是,连死者贴身衣物都显示出他欲掩饰身份的意图。
最后一样——就是那把匕首。一把邪恶精巧的武器,银制把柄,约三英寸长,外型高贵,锋利,耀眼,明亮朴直的外观像是天主教国家的圣物。应该是来自意大利或西班牙南部沿海。格兰特探长小心翼翼地拿起那把匕首。
“有多少人碰过这玩意儿了?”他问。探员说,这把短刀在死者被送至医院后才取下,直至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动过。指纹检验显示结果是白忙一场,探长脸上深表满意的表情又消逝无踪。圣洁闪亮的刀柄上,居然半点印子也没有。
格兰特说:“我把这些东西带走了。”他指示威廉斯在采集完死者的指纹后,破例将枪送去检验。在他看来,这把左轮就像上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家家户户必备的老爷钟一样,是个再寻常不过的东西。然而,诚如先前提到的,格兰特探长只信有凭有据的论点。他招来一辆计程车,打算用这天剩下的时间挨家挨户探访案发当时离倒下的死者最近的七个陌生人。
计程车四处兜转之际,他让自己在脑子里重复排演案发当时的情景。他并不奢望访问这些人会对他有什么帮助。这些人在初次接受讯问时多半不太愿意承认他们知道些什么,现在更不可能改变心意。排在死者跟前或当下发现苗头不对的人,都准备得太好,等于什么也没说。根据格兰特探长过去的经验,一百个人里面九十九人提供的资讯都毫无价值,惟一知情的人却往往默不作声。医生表示被害者是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遇刺的,凶手不可能在杀了人之后,还留在被害人附近等着被发现。就算凶手是个胆大包天的人,有机会挤到死者身边,敏感的人不可能完全没有提防到——有自我防卫意识的人,随时都会提高警觉。不可能,凶手应该在尸体被发现前就脱队了。格兰特必须找到在死者遇害前就注意到凶手的人,或是曾经看到凶手与死者交谈的人。说不定,这两个人根本没有交谈,凶手直接站到死者的身后,下手后,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走了。他必须找到这个案子的目击者,看见这个中途离队的人。这应该不难。媒体方面想必能助他一臂之力。
他天马行空地想着:凶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英国人不会使用这种武器。嗜用钢刀的人会干脆拿把剃刀割人的喉咙。他自己可能使用的武器是棍棒,没有棍棒的话,他会用枪。这是桩经过巧思策划的计谋,外来的作风挑衅着英国人传统的思维。有可能是人们所称的黎凡特人(Le—vant,地中海东部诸国沿岸地方。),或者是生活方式和黎凡特人相近的人所为。是船员,也许是常跑地中海沿岸港口的英国船员。但是,一个船员可能会想到要混迹在队伍里行凶吗?夜晚守候在杳无人迹的暗巷中伺机而动比较像是英国人的作风。而且,英国人最热衷的挑衅方式是殴打,这种放暗箭的行径他们想都不会去想。
这倒让格兰特联想到凶手的动机。他过滤着几个常见的动机:偷窃、报复、忌妒、恐惧。第一项排除,随便一个职业医生或律师口袋里的钱都比死者多至十二倍以上:况且,凶手犯不着在光天化日之下采取如此强烈的暴行。
比较有可能是出自报复或忌妒——黎凡特人最闻名遐迩的就是他们的情绪化。被侮辱时他们会积怨在心;高兴的时候,不经意间的微笑就能让他们欣喜若狂。死者是不是曾在某个黎凡特人和他的女友面前,用榛实色的眼睛展现过自己的魅力?无论格兰特探长怎么想,就是找不出半点理由。他无时无刻不在针对各种可能性设想,但是——他就是不认为情况会是如此。剩下的最后一个动机是“恐惧”。满膛的左轮,是不是死者早准备好要偷溜到手持银制匕首的凶手身后?死者是否曾企图用枪瞄准黎凡特人准备射击?凶手曾发现自己深陷危机之中,还是他别有所图?随身携带自卫武器的死者最后为什么没有用上这把枪?身份不详的死者似乎打算要掩饰自己的身份,难道说,上满子弹的左轮是为了自尽?倘若他真的要自杀,为何在前往看戏的中途暂缓了这个念头?有什么其他的动机让死者必须隐藏自己的身份?怕被警察逮捕?他意图杀害某人,怕一时失手,所以掩饰身份?这点倒是合情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