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队的人
他思忖着,打起精神沿泰晤士河北岸河堤一路走去,把手边的公务暂且抛到九霄云外,这就是格兰特的行事风格。巴尔克有一句名言:“反复咀嚼,不停地咀嚼,睡个觉醒来后,你就找到事情的症结所在了。”这话是针对巴尔克而非格兰特说的。格兰特再次思索着他咀嚼时未虑及之处,但他感到口腔隐隐作痛。每当有令他忧心的事困扰着他,或在过程中无法突破时,他就会暂时失去部分感官功能。他接到重大案件时,总会纵容自己“闭上眼睛”一阵子,等他再次睁开眼时,一道曙光乍现,始料未及的灵感会赋予老问题新的诠释。
沃芬顿下午的戏刚散场,格兰特发现剧院前面空无一人,场后却凌乱不堪。门房不在岗位上,也没有人知道要到哪里找他。看来,他晚上要做的工作既多又复杂。热心的传话者从大楼另一端传回讯息,“先生,没有看到他”。
格兰特最后终于在幽暗的舞台后面找到他。表明身份及来意后,那人变得十分热诚,滔滔不绝。他平常只能远远地对尊贵人士表示致意,却不是每天都有机会与他们这么亲切的交谈,尤其来者又是苏格兰场的探长。他微笑着调整帽子的角度,理理胸前的绶带,用裤管擦干濡湿的手心。
如果这样能让探长高兴的话,他会说他肯定曾在队伍里看到过那个鬼崽子。格兰特在心里闷哼一声,他总是保持一贯的疏离,他——以旁观者的心态——想着这个老家伙究竟是何方神圣。以警察第二职业本能预设了结果,他礼貌地向没提供什么线索的门房告辞。一个感性的声音传来,“怎么是格兰特探长!”他转身看到蕾伊·麦克白站在堆着她东西的门外,显然那里是她的更衣室。
“你在找工作吗?只怕要不了一个钟头,你就不会愿意待在这儿了。”她带着微笑挪揄着格兰特,而她低垂在帽缘下的灰色眼珠却亲切地凝视着他。他们于一年前相识,当时她戏迷馈赠的昂贵化妆箱遭窃,事后他们再也没碰过面,而她对他显然未能忘情。他面不改色——即使他旁观者的身份已经感觉出她的情意,并露出了笑脸。他向她解释自己到戏院来是为了公事,笑容即刻从她的脸上褪去。
“嗯,可怜的家伙!”她说:“但这里还有另外一个人跟你一样。”她接着说,将手放在他的手臂上。“你问了一整个下午的问题吧?现在喉咙一定很干。到我房里喝杯茶吧。我有女仆,她会为我们准备的。我们应该好好聊聊,我们已经这么久没有见面了,真是令人难过。”
她带着他走进她的更衣室,房间里半面墙都是镜子,另一半则是挂满服饰的衣橱,与其说是设计给人使用的房问,倒不如说是间花店。她把花拿在手中挥舞着。
“我的身体不好,不能接近花,最后它们统统得留在这儿,医院的人很有礼貌,但他们坚持他们怎么说我就该怎么做。我不能好好地说,‘不准有花’,这么说会像丧礼的花一样,让人伤心。”
“这是人们惟一能做的事。”格兰特说。
“嗯,是的,我知道。”她说:“我没有不知好歹,只是得慢慢习惯罢了。”
茶水送来,她为他斟上,女佣又用锡盘呈上一盘小脆饼。她为自己倒茶时,他轻搅着茶。他的心里忽然打个颤,像个缺乏经验的骑士突然受惊撞到马嘴。她竟是个左撇子!“我的老天!”他喃喃咒骂自己,“你不是应该休一天假,而是你必须休个假。你到底要为此下什么注脚?全伦敦有多少这样的左撇子,你竟然发这种莫名其妙的神经。”
一个念头令他转醒,他才打破沉默,开口说:“你是左撇子?”
“是啊,”她事不关己地说,理所当然地将话题转向有关他案情侦办的情形。他告诉她的都是那些隔天媒体将报导的消息,对她描述那把匕首及这件案子让他感兴趣的一些论点。“匕首是把银质的圣器,上面装饰着红蓝相间的亮漆。”
蕾伊·麦克白平静的眼神突然闪动了一下。
“什么?”她不由自主地说。
他本来想问:“你曾见过类似的东西吗?”随即改变心意,因为他笃信她的回答将是否定的。他已经掌握到线索,他意识到他原本未注意的事,继续他的描述。
她说:“圣器!挺神奇的,多么不可思议呀!——负责这么重大的案子,我相信你一定会得到庇佑的。”
她用她冰凉滑润的左手执起他的杯子,要为他再添一些茶水,他注意着她平稳的手腕和镇定的动作,期望这全是他无谓的妄想。
“那倒没有。”他在心里对自己说:“你可能在这个怪地方被第六感折腾半天,但对案情的进展却一点头绪也没有。”
他们谈了一些格兰特所熟悉、而她却要第一次出访的美国。他准备离去,并真诚地感谢她的茶水,但他的脑子里全不知那是什么茶。现在他多晚用晚餐都无所谓了。他走出去,点了一根警卫敬他的烟,在一阵阵的冷颤中,他幸运地了解到麦克白小姐在前晚六点到跟班来请她出场以前,一直都待在更衣室里。老天有眼,他夸张地扬扬眉毛对自己说。
格兰特面带微笑与警卫点头道别,但他在独自一人往苏格兰场的方向一路走去时,神色肃穆。究竟是什么让蕾伊·麦克白小姐的眼睛突然闪了一下?绝不是因为害怕。
不是的,是因为眼熟吗?很可能,绝对是。一定是非常熟悉。
第三章
格兰特睁眼直瞪着卧房的天花板,几分钟前他理论上是醒着,但睡时的昏沉和清晨难受的寒冷让他拒绝去思考。虽然理性的部分还未清醒过来,他已经觉得愈来愈不舒服。还有些烦人的事等着他,一些令人极度不快的事。
慢慢浮现的犯罪驱散了他的呆滞,晨光和树影渐渐映入他直瞪着天花板的双眼,多么令人沮丧的熟悉感。这天早晨已是他侦办这件案子的第三天了。验尸日,在验尸官动手之前,他没什么斩获,也没有任何可供追查的线索。
他回溯昨天情形:早上,死者身份仍不详,他将死者的领带交给威廉斯,要他在伦敦进行调查,这是死者身上惟一较新也较个人化的遗物。领带,和死者其他的衣物一样,是从一家多元化经营的公司分店购得,他仅存渺茫的希望期待那些店会记得他们售出的领带。而就算他们有印象,谁也不能保证那些店员还记得他们的客人。“信实兄弟”光是在伦敦市就售出几十打同款的领带。格兰特碰到过无数的怪案子,但往往都会碰到契机让你摆开原来侦查的方向。威廉斯刚出办公室,格兰特的脑中突然蹦出一个念头:他想到这个男人很可能就是店里的店员,所以他根本不需要去店里买东西。他可能就是“信实兄弟”的雇员。“去查查看,”他对威廉斯说,“如果你查到死者受雇于哪家分店,或者你看到或听到任何有意思的事——不管你觉得重不重要——都立刻让我知道。”
他独自一人翻看早报,与命案相关的各方报导并未困扰他,他有点故意地去细读别的报导。新闻的开头是则个人专栏,内容并没有提到什么,然而,却有个声音在他脑中拚命响着。他的照片下有行字写着,“格兰特探长,负责侦办‘队伍命案’。”他皱了皱眉头,大吼道:“一堆蠢才。”随后,他仔细研读一张由英国各地警局寄来的失踪人口名单。五名年轻男子失踪地点都不同,其中一个在杜尔汉小镇的,很有可能就是死者。过了一会儿,格兰特用电话联系杜尔汉警局,得知失踪的是名矿工,或者以前当过矿工,杜尔汉警局的探长认为,那个家伙是个混混。不管是“矿工”还是“混混”,都有可能是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