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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唱的沙

作者:[英]约瑟芬·铁伊 时间:2023-05-08 14:23:47 标签:[英]约瑟芬·铁伊

  这是我两个灵感来源的第一个。

  其次,是我拥有查尔斯·马汀的身份证明文件。

  查尔斯·马汀是我的技工。他是我所雇用过的惟一的欧洲人,也是惟一的技工(多么贴切的讨厌的字眼啊!)。

  我在最不成功的一趟远征中雇用他,那是一趟半机械化的远征,因为我的阿拉伯人(虽然他们学得很快!)对机械都不在行。查尔斯是一个令人讨厌的家伙,对什么事都没有兴趣,除了机械外,还经常躲避营地工作,所以他死在沙漠中时,我一点都不觉得惋惜。那时我们已经发现车辆只是累赘而不是助益,所以我们决定丢弃掉,因此可以说马汀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不,我跟他的死一点关系也没有,那是上天在清理门户。)没有人跟我要他的任何身份证明,而且我们这趟旅程遍及各地,所以并未再回到我雇用他的那个城镇。因此他的文件便一直放在我这里,没有任何人对它有兴趣,它就继续跟我一起回英国了。

  当我想让肯瑞克这个年轻人闭嘴时,就想起了这些文件,肯瑞克跟查尔斯·马汀的样子不会差太远。

  肯瑞克打算先回东方上班,等我准备好了再去那里跟他会合,然后一起出发去探险。他经常来布里特巷看我,跟我讨论路线,得意洋洋于他的未来前景。看着他坐在那里叨叨这些废话,我觉得很有趣,因为我准备好的另一套计划已经在等着他了。

  他必须在三号搭夜间渡轮到巴黎。他似乎特别喜欢渡轮,他会多走好几英里的路,只为了坐那种方头平底船横越溪洋,而事实上他只要穿过离几码远的桥就到了。多佛尔海峡间的渡轮他已经坐了不下二百次了,我想。他告诉我他订了火车渡轮的卧铺,等他一离开,我就马上打电话以查尔斯·马汀的名字订同一个晚上北上史衮的火车卧铺。

  我们再见面时,我就建议他,既然我们同一个晚上出发,他去巴黎而我北上苏格兰,他应该把行李(他只有两只行李箱)寄放在维多利亚车站的寄物处,提早来我家和我一起吃饭,然后去尤斯顿送我。

  他总是很高兴接受我给他的任何建议,这次正如我所预计的也不例外。我们一起吃晚餐,有饭、炸肉排,还有一道杏子做的菜,这道菜是马蒙教卢卡斯太太做的(需要长时间烂煮,好让杏子入味),饭后马蒙开车载我们去尤斯顿。到尤斯顿时我让肯瑞克去帮我领卧铺的票,而他再度跟我会合时,我已经找好卧铺的位置,并且站在月台上等他了。我心想,如果他问我为什么以查尔斯·马汀的名义旅行,我可以告诉他,那是因为我的知名度太高,所以用假名较方便,但是他没有问。

  我看到当天卧铺服务员是酸奶酪时,只觉得上帝是站在我这边的。你不知道酸奶酪是什么样的人,在他整个火车服务的生涯中,从没有对任何旅客感兴趣过。他每次一上班.就迫不及待地想退回他那间恶臭难闻的小隔间里睡觉。

  火车开动前我们还有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卧铺的门半开着,肯瑞克面对着走廊,我们站着说了一会儿的话。

  然后,他说他最好赶快下车,要不然他可能会被载到高地去。我指着放在他旁边床铺上的那个过夜的小皮箱说:“如果你打开我的皮箱,会发现里面有要给你的东西,是一个纪念品。”

  他弯下腰,带着像孩子般的兴奋神情,急于打开皮箱的两把锁。这个位置实在太完美了。我从口袋里拿出非常令人满意的武器,这个武器是专门用来偷袭敌人的。沙漠国度的原始人既没有刀子也没有来福枪,但是他们会利用沙子做的沙球来当武器。一块碎布、几把沙子就足够让一个头盖骨像蛋壳一样地破碎了,而且还破得非常干净,没有血迹和其他麻烦,不会弄得大惊小怪的。他稍微呻吟了一下,然后就倒在皮箱上了。我关上门锁好,检查他的鼻子有没有流血,结果没有。然后我把他拉下来,胡乱地塞进卧铺下面。而这是我惟一的失误:睡铺下面有一半的空间堆满了无法移动的障碍物,但他又瘦又长,所以膝盖一直突出来无法推进去。于是,我把外套脱下来扔到睡铺上.让它垂下来好盖住他的腿。我安排这个遮掩物,首先能遮住他露出来的腿,而且看起来很随意;这时汽笛响了。我把去史衮车票外面的那一截,连同我卧铺的票,一起放在镜子下面的小柜子上,那样酸奶酪就可以看到。然后,我走过通道进了厕所。在送别的时刻,没有人会对其他事感兴趣。我把自己关在厕所里静观其变。

  大约二十分钟后,我听到连续的关门声,那是酸奶酪查票的声音。当我听到他在隔壁卧铺时,我开始洗手,洗得很大声。过了一会儿,他敲敲厕所的门,问我是不是七B的乘客,我说是。他告诉我他已经看到我的车票并且取走了。我听到他继续走到下一个车厢,又开始了一扇门一扇门的开开关关。我走回七B卧铺,然后把自己锁在里面。

  接下来我有三个小时的时间不会受打扰,可以把事情做得更完美。

  我亲爱的格兰特先生,如果你想拥有这种不被打扰的平静,你可以买一张往苏格兰北部卧铺的票,去亲自体验一下。世上再没比查票员查票完毕,你一个人待在卧铺里而不受打扰的地方了。即使沙漠里也比不上。

  我把肯瑞克的尸体从床铺下拉出来,把他的头在洗手台的边缘摩擦,然后再让他躺到床铺上。我检查了一下他的衣服,发现他的穿着显示出世界主义色彩。内衣似乎是印度洗的;西装是香港的;鞋子是卡拉奇的。手表则是那种廉价金属货,既没刻名字也没有名字缩写。

  我把他口袋里的东西掏出来,换上查尔斯·马汀的口袋书及其他东西。

  他还活着,但已经停止呼吸了,就像我们在橄榄球场上跑过的感觉一样。

  从那时候开始,我就开始安排整个场景,就像他们在剧院说的那样。我想我没有遗漏任何东西吧!有没有呢?格兰特先生。所有的细节都非常完美,包括洗手台上的断发,以及他手掌上的灰尘。在我留下来的那个小皮箱里,装了几件我的旧衣服,穿得很旧也洗了很多次了,是属于他会穿的那种类型的衣服。而且还由我自己的东西里找出一本带法国风味的小说跟一本圣经。当然这只皮箱里还装了最重要的东西:酒。

  肯瑞克的酒量非常好。我在晚餐时就灌他威士忌,最后还要他喝一杯饯别酒,量多得让任何人看到都会退缩。

  他刚看到那一大半杯纯威士忌时确实也有些顾忌,但是一如我曾提过,他老是急于取悦我,所以毫不抗议地就喝下了。虽然他仍保持清醒,或说表面还保持清醒,但是他死时血液和胃都会充满威士忌。

  他的卧铺在经过我的安排后,也像在威士忌酒里泡过了一样。库鲁的灯火开始出现时,我做了最后的修饰。

  我把半瓶威士忌放到地板上,让它在地毯上滚来滚去。当火车慢下来时,我打开门走出来,把身后的门关上,然后沿走道一直走到跟七B离了好几节的车厢;我站在那里随兴看着月台上的人潮,然后离开火车,一副很轻闲的样子走到月台,漫步往前走。我因为戴着帽子、穿着外套,所以看起来不像要上车的乘客,也没有人注意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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