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埃及历史探险
报告过后,迪克森教授带罗兰和乔治娜去就餐。他为她的成功感到很兴奋,要了最昂贵的法国红葡萄酒向她表示祝贺,当罗兰拒绝喝酒时,他并没有十分介意:“噢,糟糕,我忘了你是个穆斯林。”
“我是科普特教徒,并不是宗教的原因。”她纠正他说,“我只是不喜欢酒的味道。”
“别担心,”乔治娜劝慰他说,“我可没有我女儿那种受虐狂似的约束,她一定是从她父亲那边继承来的,让我来帮你喝了这些好东西吧。”
在红葡萄酒的良好影响下,教授也兴致大发,向母女俩讲起了几十年来他所做过的考古发掘业绩,直到喝过咖啡他才把话题转到了罗兰身上。
“我的天哪,我几乎忘了告诉你,我已经为你安排好了,这个星期,你可以在随便哪天下午去观摩昆顿庄园的展览馆。你只要提前一天打电话给斯特丽特夫人,她就会等着接待你,她是尼古拉斯的私人助理。”
因为乔治娜曾带着自己前去参加狩猎,所以罗兰还记得前往昆顿庄园的路,不过现在她是独自驾车前去的。庄园正面的几道门都是用雕花的铸铁造的,进入庄园不远,路便分成了几条,一些路牌上分别说明每条路所通往的目的地——昆顿厅、私人场所、资产办公室、博物馆。
通往博物馆的路蜿蜒地经过鹿园,园里的欧洲小鹿在冬青的橡树下吃草,透过雾蒙蒙的景观,她看到了一所大房子,凭借教授事先给她的一本导游手册,她知道那房子是克里斯托弗·韦兰爵士在1693年设计的,而风景设计师卡帕贝雷特·布朗则在六十年后设计了花园,其结构是十分完美的。
博物馆位于距这栋房子半英里远的山毛榉树林里,那是一座伸展开去的建筑物,很显然在不同的时期和不断的扩建造成了这座建筑,斯特丽特女士在一道边门那里等着她,一边引她向里走,一边介绍自己。她是个中年女人,长着褐色的头发,神态很自信,“星期一晚上,我去听过你的报告,太有趣了,我这里有一份导游手册带给你,但你会发现那些展品全都配有详细的说明,而且被分了类,我花了将近二十年时间才完成这件工作,今天没有别的来访者,你可以随心所欲地观看,你可以到处走走,给自己找些乐趣,晚上五点以前,我不会离开这里,所以整个一下午你都可以呆在这儿,如果你有什么需要,我的办公室就在过道另一端,请别客气。”
罗兰刚一走进非洲哺乳动物展厅,就立刻被吸引住了。在灵长类动物展室里,展出着来自非洲大陆的全部猿类和猴子系列的标本:从银色后背的雄性大猩猩到身手敏捷、后背长着黑白相间的大片鬃毛的疣猴,应有尽有。
虽然有些展品已有百年以上的历史,但它们都保存完好,尽展风采。所有动物标本都被安置在它们所生活的自然场景的背景画里。很显然,博物馆里一定雇有技术高超的艺术家和标本剥制师,她可以猜测到在这方面付出的代价是很高的,不过她在心里默然地断定,一个掠夺来的檐壁会卖到五百万美元,足以支付这些开销了。
她接着来到羚羊的展室,数量巨大的收藏品令她感到格外惊异,她在一个黑马羚羊种系的标本前停住了脚步。那是一种最近刚刚灭绝了的安哥拉黑马羚羊种系,她一面赞叹这一动物的颀长后弯的羊角,一面为它们葬身在昆顿·哈伯家族之手而感到悲哀,这时她又不免思忖到没有这些猎捕收藏者狂热的求取欲望和杀戮行为,后代的人们也许永远也不会见到这种壮观的景象。
她接着又走进了邻近的非洲大象展室,驻足在一对儿象牙前面,那对儿象牙是如此巨大,她难以相信它们曾经被一个活生生的动物带在身上到处跑,它们看上去更像是希腊人献给狩猎女神黛安娜的神庙前的大理石柱子。她弯下腰去,读着标本前的分类卡。
非洲大象象牙,取自1899年被约拿丹·昆顿·哈伯爵士在拉多飞迪射杀的大象,左面的象牙重二百八十九磅,右面的象牙重三百零一磅,其中较长的一只总长十一英尺四英寸,围长三十二英寸,它们是欧洲猎手所曾捕获到的最长的一对儿象牙。
它们有罗兰身高的两倍那样高,粗细也有她的腰围一半那样粗。当她接着走进埃及展室时,她为展品形制的巨大和人们转运这些展品的力量感到极为震惊。
当她的目光落在展室中央的雕像上时,她停住了脚步,那是一尊十五英尺高的拉美西斯二世雕像,是用红色花岗岩抛光雕塑而成的,模仿奥西里斯神的姿态,这位神王以雄壮的步伐向前迈进,他脚上穿着便鞋,下身着一件短裙,左手持一把作战用的弓,弓的上下两端都已残缺,这是这座雕像几千年来落下的唯一缺憾,雕像的其余部分都完好无损,雕像的基座上甚至还留有工匠们斧凿的痕迹。这位法老的右手拿着一只印玺,印玺上面雕有王室特有的旋涡式浮雕,在他的高贵的头上戴有上下埃及王国的双重王冠,他的面部表情既肃穆又神秘莫测。
罗兰当即便认出了这座雕像的身份,因为它的另一件姊妹雕像就坐落在开罗博物馆的大厅里,她每天早晨上班时都会从那座雕像旁边路过。
她的心里有一股怒气在上升,这可是她“这个埃及”的国宝之一,却被人从她祖国的神圣遗址中掠夺到这里,可它并不属于此地,而属于伟大的尼罗河畔。当她更靠近雕像查看雕像底座的铭文时,她感到自己在控制不住地战抖。
在王室旋涡文饰的周围赫然写着庄严的警告:“我是拉美西斯,是一万辆战车的主宰,畏惧我吧,埃及的敌人们!”
罗兰并没有大声读出这些铭文,而是有人用柔和但却低沉的声音在她身后读出声来,这使她大吃一惊,她根本没有觉察到有人走近自己。她侧转身,发现那人竟近在咫尺。
他的双手插在蓝色的开襟羊毛衫的口袋里,衣服在一只肘弯上破了个洞,他穿着件早已破旧的斜纹布牛仔裤,可脚上却穿着一双带花纹的绒毡拖鞋,整个儿来看是一副上流社会的有意破旧打扮,有的英国人常采用这种装束,因为唯有如此才能显出一个人并不在意自己的模样。
“对不起,我不想吓到你。”他微笑着表示歉意,他的牙齿很白但并不齐整,当他认出她来时,表情立刻为之一变。
“哦,原来是你。”她原本会感到高兴,因为他竟然在当初擦肩而过之际便记住了她的容貌,可是他的眼睛里再次显出的目光却使她有些生气,不过她毕竟无法拒绝他伸过来的手。“尼古拉斯·昆顿·哈伯,”他自我介绍道,“你一定是拜尔西瓦·迪克森曾经教过的学生,我想我在上个星期三的狩猎中见过你,你乐意为我们驱赶猎物吗?”
他的态度很友善也很坦白,这使她心中的怒气消减了几分。她回答道,“是的,我是罗兰·阿·希玛,我想你认识我丈夫杜雷德·阿·希玛。”
“杜雷德?当然,我认识他,了不起的老伙计,我们在沙漠里共度过许多时光,而且是最难忘的之一,他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