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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流不止

作者:[日]岛田庄司 时间:2022-12-31 09:02:35 标签:[日]岛田庄司 岛田庄司

  吉敷一边聆听一边点头。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这的确是那些不懂装懂的人经常挂在嘴边的论调,

  “听他这么说的时候,我自己也觉得这番话不无道理。但过后再想想,就让人气不打一处来。什么意思啊?话是这么说没错,可干吗要把我当凶手对待?既然知道危害大,你们就该快点儿去把真凶揪出来吧?我不是凶手,人不是我杀的。社会秩序变得混乱,责任不在我这里。胡乱抓个无辜者,硬说他就是凶手,这种行为比抓不到凶手更恶劣。我说的不对吗?”

  吉敷无言以对,只能默默点头。尽管心里同意对方的说法,却不想表现出赞同的态度来。

  “他当时是想说,为了让世人安心、维持社会的秩序,我就该隐忍牺牲?还是说本井他其实根本就不相信我说的话?这一点我实在闹不明白,直到今天也没搞明白。那时他还跟我说,依靠精神鉴定来辩护是很有胜算的,之前他也有靠这种办法顺利结案的经验。看他那副自信满满的样子,别无他法的我也只能下定决心听他的话,按他说的去做了。但实际上,之前他靠这种方法打赢的不过是个很小的官司,根本不能和三人被害、震惊世人的灭门惨案相提并论。”

  吉敷不禁点头表示赞同。所谓法官,就是一些时常把“震惊世人的罪行”这类字眼挂在嘴边的一群人。尽管案件的结构大致相同,但大案和小案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在最高法庭上,那件沾血的外套并没被当做证据出示,是这样吗?”

  吉敷把话题转回来,这才是此次谈话的关键。

  “好像是的。因为最高法庭没有唤我出庭,所以详细情况我也不太清楚,听律师说似乎没有出现。”

  “这案子审了三十年之久,或许是在什么时候给弄丢了吧?”

  “这我就不清楚了。我估计那东西要是还存在,也是在盛冈警署的什么地方。但刑警和检察官都说已经处理掉了,找不到了。刑警先生,这种情况下,证物一般都保管在什么地方?如果知道的话请你告诉我。”

  问这个问题时,恩田才第一次流露出哀求的表情。

  3

  “与已经起诉的凶杀案相关的重要证物,一般不会存放在警署中。按规定,这些东西会存放在法院里。但因为你这件案子在一审和二审时均未因这件证物引发争议,所以暂由检察方代为保管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可是,这件案子已经拖了近四十年,而且已经基本定案,估计证物都被处理掉了吧。”

  听到吉敷的话,恩田垂头丧气地说道:“是吗?”

  “就算那东西还在他们也不可能拿出来。整个案子已经定案,就算他们拿去烧掉,也没人能对他们说三道四。那件外套这么危险,检察方应该想尽快处理掉,留着说不定哪天遗失了,再阴差阳错地落入大学里搞法医学鉴定的老师手里,搞清楚上边沾的血其实是鸡血,并把这件事说出去,可就大事不妙了。因此,估计这条线没多少希望了。”

  不知不觉间,吉敷的论调已经开始向恩田这边靠拢。不过他认为这是因为被告目前就在眼前的缘故,自己并没有认定对方是被冤枉的。这样的判断没有丝毫改变。

  吉敷继续说道:“如果还在的话,应该在法院里,不过也不一定……反正还是考虑一下其他方案更现实些。虽然要提出重申请求必须拿出新的证据,但沾血外套这条线索不太可行,还是放弃吧。尽管它的确比较有力。看看其他的,只要合情合理,再小的证据也无妨。”

  “之前盛冈检察审查会曾经发出公告,说恩田一案存有误判的可能,希望相关法院在审理时能更加注意。”恩田说道。

  “什么?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吉敷稍稍有些吃惊。

  “控诉审的时候,不过法庭完全无视了,对审判也没产生任何影响。听说审查会决议这类东西没有任何权限。”

  “只是些庭外意见罢了。”

  “但至少是来自检察官的决议吧?”

  “只要不是自己的案件,检察官可以随意发表无责任意见。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坏事。召开审查会的时候那件沾血外套有没有出现过?”

  “这我就不清楚了。当时我的律师还是本井,他从来不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我。”

  “不过说来奇怪……控诉审的时候,你不是还在依靠精神鉴定辩护吗?还没有推翻之前的自白供述,对吧?既然如此,审查会为何会说出你有可能是清白的这种话来呢?从这一点上来看,我认为,当时他们很可能对那件外套上的血量和细节进行了科学检查。除此之外,几乎没有会让他们明确做出这项决议的理由了……”

  “是吗?”

  “虽然不能一口咬定说就是如此,但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对证物调查不足。犯罪现场河合家,墙上和榻榻米上很有可能留有凶手手印或沾血的指纹,这些都没在法庭上出现过吧?”

  “没出现过。”

  “那里应该没有你的指纹吧?”吉敷双眼盯着恩田的脸,问道。

  “怎么可能有?那天我根本就没去过河合家的伐木场,连靠都没有靠近过。我倒是挺希望有人能提到指纹这个话题的,如此一来,就能证明我的清白了。凶手的指纹必定留在那里。”恩田睁大了充血的双眼,回望着吉敷的脸,斩钉截铁地说道。

  吉敷点了点头,挪开视线开始思考。身为警察,有些话不能当着被告的面说出口,但此时他心里已十分明白,连直接证物都没有充分调查、研讨,就判处被告死刑的行为,明显存有问题。作为一个人,吉敷也觉得这样的事是不容许发生的。这相当于滥用国家权力杀死一个人。死刑是一则用司法手段下达的杀人令,绝对不能有半点不确定或疑问。

  “盛冈检察审查会发出公告,意思很明显,就是提醒即便有被告的自白,也应该公开证物,以十二分的谨慎态度来审理。那份公告用的是怎样一种语调?或者,你有没有打听过审查会成员的名字?”

  “没打听过。不过现在我的那位律师或许知道。”

  “那位律师叫什么名字?”

  “姓据井,是盛冈人。”

  “知道他住哪儿吗?”

  “我只记得他在盛冈的车站前开了家事务所。沿着车站前的大路一直走,过了开运桥就到了……我可以回房去找他的住址。”

  “不必了。有必要的话,随时都能查到。叫据井法律事务所,是吧?”

  “是的。”

  谈到这里,吉敷渐渐发现,虽然刚开始认为这类工作不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可这种事该由谁来管呢?已判决的案子存在误判可能,该由谁来调查、指出失误之处呢?之后又该由谁出面请求重新审理呢?

  这种事不归任何人管。案子有了定论,司法的介入便随之脱离。而检察官和刑警的工作更是早在司法介入之前便已结束,当然不能插手。也就不用说律师之流了。他们的权力本就有限,又不想对被告和死者家属进行再调查。那么,这种事究竟该由谁来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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