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流不止
吉敷轻声念着“恩田事件啊”,回顾起整件事。首先,这起事件总给人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恩田幸吉的一生、盛冈、通子,还有自己的事,吉敷扪心自问,如果没有通子的存在,自己是否还会对这个案子产生如此之大的兴趣?如果都是因为通子,那自己这么做就不过是自私之举,与当时围在恩田周围的那些家伙没有多大区别。他确实很想帮恩田,可到底能帮到哪一步昵?但他只要有错误就想去纠正的心情倒没有任何虚假与掩饰。其证据就在于,他甚至赌上了职业生涯。用职业来换那位老者的一生很值得,什么职位,不如拿去喂狗。
吉敷想到,或许自己这趟旅程就是为了丢掉职位,但不知为何,心中却没有一丝焦躁或不安。全都无所谓。
现今北上,人们一般会选择新干线,东京站就可以搭乘。然而出于习惯,吉敷还是来到了上野车站。他想再重温一下搭乘夜行列车的感觉。现在的吉敷已不会去刻意回避有通子的那段记忆。虽然心里还是会觉得痛,但那种感受已经变得迟钝,甚至可以说有些无动于衷。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
之前吉敷曾几次想要忘记通子。然而,在独自一人的雨夜,坐在酒吧的角落里,亦或是在无以满足欲望的春宵里,他还是会无数次地想起她。为了忘记,他也曾模仿歌谣,乘坐熟悉的夜行列车,但还是没有半点效果。特别是在住进异乡的旅馆,行走在异乡街头的时候,会更思念曾在自己身边的妻子。原本是为了忘记一人独处的孤寂,没想到却越发地想念故人,她的样子是那样多姿多彩。虽然也有很多不算美好的回忆,但即便如此,也比没什么值得回忆要强。
罢了,罢了,喝了点儿酒,情绪就变得忸怩起来。虽然有不少人很喜欢这种感觉,但吉敷却并非如此。今天坐上这趟列车,不是为了去想女人的事,而是为了恩田事件。
吉敷对恩田说过,让他不要对别人提自己曾见过他的事。但那只是随口一提,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用意和期待。如果围绕峰胁展开调查,情况立刻就能查明,因为拘留所里留有记录。但要是让峰胁知道了这件事,必定会引发一场棘手的骚动。他是不会轻易罢休的,必然会逼自己递交辞呈。嗯,也罢,如果连这么点小事都怕的话,干脆别干刑警这行了。
辞职之后,自己又能做点什么呢?吉敷还没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不管干什么,至少不会饿死。自己没什么职位,不可能像警局里的高官那样,离职之后还能有个好去处。峰胁肯定还会派小谷之类的来调查自己离职后的去处,小谷必定会十分卖力,所以离职后另寻出路也没有丝毫意义。自己是一课里受众人讨厌的对象,说到底,就是因为无法和其他刑警和平共处。因此,估计不会有哪家企业愿意高薪雇用自己。但总会有办法的,只要能养活自己,做什么都行。
之前,每当心中出现这样的想法时,吉敷都会自嘲一番,觉得无比可笑。但听了恩田的讲述后,他发现自己看到的不过是序幕,并再也笑不起来了。虽然也知道一些像他那样运气不佳之人,但与这样的人面对面地交谈还是头一次。说实话,谈到一半时吉敷就憋了一肚子的火。罪犯通常都很强悍,因此搜查官要比他们更强悍。久而久之,在面对这种极端柔弱、只求自保的罪犯时,搜查官有时确实会操之过急。
这件案子毕竟是由峰胁负责的,虽然并没有包庇同伴的意思,但吉敷始终有种“自己也有责任”的想法。如今事态已发展到这步田地,绝不能不闻不问。这可是刑事案件,必须认真对待。而且攸关人命,必要时也得拼上性命。不用管其他刑警、检察官怎么说,那些家伙都是一丘之貉。为什么不努力战斗呢?认为只要乖乖认命就会有人出手相救的想法,说到底就是一种怠惰。
话虽如此,但一想到那些市井之徒会说些什么话,峰胁的做法也就可以理解了。站在他的立场上,会那么做也是出于无奈。也正因如此,吉敷心里才会有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吧。
如果恩田的确含冤,那峰胁就是此案中最大的恶人,但那家伙当时的做法又并非完全不能理解。罪犯阴险狡猾,如果不加以威胁,他很可能拒不吐露实情。即便当时峰胁抓获的是残杀河合一家的真凶,那人应该也会采取与恩田相同的作为,以求摆脱嫌疑。说到底,只要一天不改善司法流程,变成像国外那样,即便没有罪犯供述也能开庭审理,刑警的强行逼供行为就一天不会消失。这是吉敷凭借长年处理类似事件的经验做出的判断。
虽然站在现在的立场有些难以启齿,但吉敷还是想评价法官一句。为什么不动用自己的权力,下令在法庭上公示遗留在现场的染血指纹和恩田杀人时穿的那件外套呢?检察官也是靠薪水吃饭的,如果没人下令,肯定会尽量隐藏对已方不利的证据。这是一种习性,难问善恶是非。而督促检察官将证据呈上法庭,不正是法官的职责所在吗?连证据都不看,还算得上什么刑事审判?只有在仔细鉴定了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后做出的判断才能算得上审判,缺少直接证据,除非法官是神,否则不可能辨明是非。就算检察方败诉又如何?比起权力和面子,真相可要重要得多。
然而仔细想想,当时法官的心情也并非不能理解。这些事本应是下级法官的任务,被告是在最高法院进行终审时才提出自己是被冤枉的主张的,这时,审理的重点已经不再与事实相关,而是对审判中是否存有违法行为,或与经验法则相悖的地方进行核查。所以,法官在一审、控诉审和终审法庭上均未下令控方提交直接证据的做法,也是可以理解的。
那么,这事应该怪罪于提出以精神鉴定作为抗争方向的本井律师吗?这其中确实有他的责任,但他选择这条路,也是因为总结了之前的经验教训,确信这条路能走得通。可以想象,昭和三十年代的刑事审判大致都如此。虽然最后以失败告终,但如果成功了,恩田夫妇恐怕日后会将本井奉为神灵吧。
似乎怎么都无法找出一个具体的责任承担着,所谓冤假错案,或许就是这样的。相关人员中的每一个,心中都存有坦坦荡荡的正义感和来源于经验的信念。
那天见过恩田之后,吉敷本想绕到泰平旅馆,再去见见恩田之妻繁子。但为了不让对方心生无谓的期待,最后他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是件已经过去四十多年的案子了,现在旧事重提,难说会有多大的发现。特别是作为刑警,更是会自然做出不会发现新情况的判断,这也是一种谦虚的态度。况且恩田繁子那边估计也没什么新情报可提供了。
吉敷试着思考了一下,要想让恩田幸吉在重审中获胜,要怎么做才行呢?答案很明显。那就是找出能够证明他没有杀害河合一家、真凶另有其人的证据来。而且新证据必须是无可撼动的。缺少了这件东西,首先重审申请就不会通过。即便侥幸通过,最终也难以获胜。而反过来说,如果手中握有这样的新证据,整个事态便会完全颠倒过来。
那么,可以称为“新证据”的都有些什么东西呢?这一点吉敷已经在与恩田的交谈过程中找到了。如果以优先顺序来一一列举的话,那么首当其冲的就是残留在现场的那些“染血指纹”了。或许会有真凶的指纹混杂在被害者的指纹中。只要提出其中可能混有真凶指纹的主张,同时强调没有恩田的指纹这一事实,就算是一个有力的新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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