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天楼的怪人
因为觉得眼睛已经很疲倦了,所以我决定明天再继续今天晚上未完成的部分,把整叠资料放在办公桌上,站了起来。
我戴上帽子,手穿过上衣的袖子,心想着要先去附近的酒吧喝一杯,再回公寓睡觉。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眼前的电话响了,尖锐的电话铃声像号角一样,开启让人难以置信的连续事件。
我一边祈祷着希望不是重大的事件,一边接电话。对方说:“请问是穆勒先生吗?”我回答:“是的。”
于是对方又说:“两个星期前我们见过面,我是中央公园高塔的管理员霍华德·史密斯,您还记得吗?”
我想起来了,便说:“是的,霍华德。”
“我现在在管理员的办公室。”他说话的语气相当慎重。那当然不是想要邀我一起去街角的酒吧喝一杯的语气。
我调整好领带,一边扣西装上的钮扣,一边弯着身体看窗户外面的天空。当时的曼哈顿总是特别暗,尤其是下雨的晚上。雨势好像正大,雨快速地打在玻璃窗上,沿着玻璃往下流动。那时纽约市警察局的总局,在运动场街和中心街的交叉点上,长官就在那里发布指令给分布于纽约五大区内的八十三个分局。总局前有一栋占地相当宽阔、让人觉得有些阴森古怪的大楼。那栋潮湿的大楼的灯已经全熄了,所以看起来很像是某个暴发户的夸张墓碑。因为那栋大楼的阻挡,所以看不到中央公园高塔。
“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我有点不耐烦地说:“我正要回家。该不会又有舞娘在浴室自杀吧?”
后来我好几次懊悔自己说话的态度太轻率了。
管理员接着说:“不是舞娘,是演员。玛伊·布隆戴尔小姐死了,但她不是死在浴室里,而是死在客厅里。她也是自杀的。她的邻居听到枪声后,立刻就通知我。我刚才已经去看过了,子弹击中头部,已经没有呼吸了。您能尽快赶来吗?知道布隆戴尔小姐的屋子是哪一间吧?”
最近一直在下雨,所以即使是以闷热难耐闻名的夏季,也变得好过得多,穿西装、打领带也不会太痛苦。可是,能让我在雨中自由活动,也可以说是十九世纪最伟大的发明——汽车的状况却不太好,我很难自己一个人发动引擎。
接到管理员的电话后,我第一个想到的事情,就是我的车况。一想到必须辛苦地发动那个破旧的引擎,在下雨的时候独自开车去办案,就觉得要昏倒。我马上联络大门口的驻卫警,请他来帮忙转动车子的曲轴。
“这家伙上了年纪,脾气不太好。你要小心下巴。”我坐在驾驶座上大声地说。前些日子才有一个新闻,说一个男人在转动曲轴发动车子时,被弹回来的曲轴打中下巴死了。
“我知道的,穆勒先生。”他大声说,并且非常熟练地转动曲轴。引擎终于在他熟练的转动曲轴技巧下,顺利地发动了。
我道了声谢后,便将车子驶离纽约市警察局。
他还真是个好人,因为谁也不想在这个时间工作。已经在自己家里的约翰·李韦恩接到我的电话时,语气非常不爽;犯罪研究中心的人则是根本就不接电话。看来我只得放弃今天晚上的琴蕾鸡尾酒了。这就是我们今天晚上的命运。
葬仪社的马车和这辆该死的福特警车,都震动得很激烈,坐起来很不舒服,而且还会漏水。前些日子,我曾经坐着中央公园的观光马车绕了公园一圈,那时的感觉还满好的,可是马车实在不适合载死人。如果载到的是一个还没有完全断气的死人,那么死人大概会从棺材里跳出来抗议。
中央公园高塔安安静静地矗立着,玄关的灯光一如往常地泄出门外,把外面潮湿的路面染成橘色。这么晚了,已经没有人从玄关出入了。沿着墙壁抬头看,整齐排列着的窗户里,有一半以上的灯光是亮着的。大楼的上方云气汇集,白茫茫的一片。虽然高楼上的时钟钟面安装着白色的灯,可是从地面根本看不到钟面上的数字与指针。
马车停在像坟墓一样暗的停车场阴暗处,我搭着电梯来到三十六楼。在狭窄的电梯里时,我想起七月三十一日见到的伊玛·布隆戴尔,当时的她丰满而性感。没想到才隔两个星期,我又再度造访她的住处。
高个子、大眼睛、丰满的嘴唇、直挺的鼻梁、纤细却不瘦弱的小腿,她出色的外表让人见过一次之后就很难忘记。而且和她谈过话后,更会觉得她是一个有脑袋的人,所以整体说来,她是一个相当有魅力的人。有这些特质的女人,一定会有很多对她着迷的男性追求者,也一定有很多支持她的戏迷吧!所以和她说过话之后,我认为她一定会成名,也期待她成为大明星。即使是现在——正要走进她的住处的时候,我的感觉也是——在三十六楼高的公寓里等我的,是脸上带着笑容的她,而不是一具没有气息的尸体。我无法觉得她已经死了。
走出电梯,走廊上的每一盏灯都亮着。因为走廊上没有窗户,所以这栋大楼即使是白天的时候,走廊上也必须亮着灯。三十六楼只有四间公寓,所以很容易就找到了。轻轻敲了几下紧闭着的三六〇四号的门后,没有多久门就开了。
“刑警先生,你终于来了。独自和尸体待在一个屋子里的感觉,真的让人心里发毛耶!”管理员霍华德苦笑地说。
接着,他把自己的双手伸到我的眼前。他的手上戴着白手套。
“你看!我已经戴上手套,不会留下指纹了。”
他已经知道该怎么做了。以他的立场而言,眼前这种事件一定是他很不愿意接受的事情,但是两个星期前才发生过一次的自杀事件,偏偏现在又发生了。这么短的时间内,连续发生两次自杀事件,难怪他知道该怎么做了。
“在客厅吗?”
“是的。”霍华德回答,然后打开客厅的门,带我进入客厅。
“这里的锁呢?”
“没有上锁。”
我也从口袋里拿出手套戴上。
客厅的灯亮着,木质地板上铺着波斯地毯,地毯的中央躺着一位穿着洋装的高个子女人。我走到躺在埃及式的小茶几旁边,看了看头上戴着以发夹夹住的小帽的女人的脸。没错,这个紧闭着眼睛的女人,确实是两个星期以前和我说过话的伊玛·布隆戴尔小姐。
客厅里的电灯仍然是以前见过的百合花束形状的小吊灯。现在,花束里的每一朵花都亮着,伊玛的尸体躺在这个吊灯的几乎正下方。
“这个灯呢?”我蹲在尸体前面问道。
“我来的时候就是亮着的。我什么也没有动。”管理员回答。
伊玛右边的脸颊朝上躺着,她右手附近的地毯上有一支手枪,那好像是英国制、转轮式的恩菲尔德枪。
再靠近一点看,伊玛的右眼后上方的太阳穴上,有一个子弹造成的洞,血从洞里流到洞外的皮肤上。皮肤上的血液痕迹,很明显是她倒下去以后才形成的。洞周围的雪白肌肤上有黑色的煤屑,因为是非常近距离的射击,所以从枪口或转轮式的弹仓喷出来的煤层便沾在皮肤上了。伊玛的皮肤很白,又化了妆,所以烟煤显得很醒目。烟煤并没有形成清楚的环状,而是扩散开来的形状,这是转轮式手枪的特征。我的视线立刻移到她的右手指尖,修剪整齐的美丽手指甲里,也有黑色烟煤。果然是自己开枪的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