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蓝调
但我必须面对一些问题。一旦克林纳的脏钱被挖了出来,整个小镇都会被翻过来清查,哪里还有我的容身之处?这样我又得开始流浪,就像我脑袋里在哼的这首传统蓝调名曲:「我得流浪……」真是一首为我量身订做的歌。在我内心深处,我相信这是瞎子布莱克创作的──当我身边那些桥墩还是老绿荫树的时候,他也是个流浪汉,徒步走过那个地方。六十年前,他就走在我盯着的那条路上,嘴里可能也跟我哼着一样的歌曲。
我跟乔伊以前会哼着那首老歌,好像用歌词来嘲弄我们过着的军人家庭生活。每到一个地方,下飞机后我们会先去基地配给的房子──密不透风、家徒四壁的房子。东西搬进去二十分钟后,我们就开始哼唱那首歌,好像我们认为待的时间已经够久了,随时都可以准备打包走人。所以我背倚着水泥桥墩,为他,同时也为我自己唱出那首歌。
三十五分钟后,我才把每个版本都唱完,每个版本都为自己和乔伊各唱了一次。在唱歌的时候,我看到大概有六、七辆车开进仓库入口,都是一些当地人,开着布满尘埃、挂着乔治亚州车牌的小货车。进去的车子没有一辆沾满了长途跋涉的污渍,也没有一辆开到最后一间仓库去。过去三十五分钟我只是轻声低唱老歌而已,没有查到任何东西。
但没想到居然有人帮我鼓掌叫好。唱完最后一首后,我听见黑暗中有人一边靠近我,一边慢慢鼓掌,充满着嘲讽的味道。我迅速绕过水泥桥墩,往暗处凝视,鼓掌的声音停下了,我开始听到有人拖着脚步走路的声音,看到有个影像模糊的男人慢慢朝我走过来。最后我终于看清他的模样──是个游民,留着一头纠结在一起的灰发,身穿一层层厚重衣服,尽管脏污的脸上满是皱纹,一双明亮的眼睛却炯炯有神,他停在我无法伸手抓他的地方。
「你这家伙是谁啊?」我问他。
他把一头乱发往旁边撩,咧嘴对我笑。
「那你这家伙又是谁?」他说,「来到我的地盘还敢这样跟我撒野?」
「这是你的地盘?」我说,「你住在这下面吗?」
他挺直站着,对我耸耸肩。
「只是暂时的。」他说,「来这里一个月了。你有意见吗?」
我摇摇头,没有意见──他总得找个地方住吧?
「来这里打扰你真是抱歉。」我说,「今晚我就会走了。」
他身上的气味开始飘到我这边,有点臭。这家伙的气味让人觉得他这一辈子都在流浪似的。
「爱待多久就待多久吧。」他说,「我们刚刚决定要继续上路了,我们要撤出这地盘。」
「我们?」我说,「还有别人在这儿?」
那家伙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我,转身指着他身后那一片空地,我没有看到任何人。因为待在暗处有一阵子了,所以我的眼睛看得很习惯,一直到上坡路面下方的水泥梁柱都被我看得一清二楚,净是一片空荡荡的。
「我的家人。」他说,「很高兴跟你见面,但是我们得走了.是该继续上路的时候了。」
他伸手到后方暗处拿出一个军用帆布袋,部队配给的那一种,上面印有模糊的军阶:「一等兵」或什么的,还有某种序号跟所属部队名称。他把袋子拿起来正打算慢慢走开。
「等一下。」我说,「上礼拜你在这儿吗?礼拜四的时候?」
那家伙停下脚步,侧转过身子。
「来这里一个月了。」他说,「上礼拜四没看到什么事。」
我看着他跟他的帆布袋。既然他是军人,那表示他不会自愿做什么事──这是军人的基本守则。所以我慢慢从桥墩旁走开,从口袋里拿出一枝棒棒糖,用一张百元大钞把它包住,丢过去给他。他接到后放进口袋,不发一语对我点点头。
「那么,你上礼拜四到底看到什么?」我问他。
他对我耸耸肩。
「真的没看到什么。」他说,「老实跟你说。但是我老婆有看到,她看到一堆事。」
「好。」我慢慢对他说,「你可以问她看到什么吗?」
他点点头,转过去跟身后的空气对话,然后又转回来面对我。
「她看到一堆外星人。」他说,「一艘敌人的宇宙飞船,伪装成一辆闪闪发光的黑色载货卡车,里面坐着两个伪装成地球人的外星人。她看到天空出现亮光与烟雾,宇宙飞船降落后变成大车,星舰指挥官从车上走下来,穿着警察制服,一个矮胖的条子。然后一辆白色车子从高速公路开下来,但实际上那是一架太空战斗机,里面有两个家伙,看起来也像地球人,机长跟副机长。这些人都是另一个银河过来的,所以在大门口跳起舞来,她说那场面真刺激,她很喜欢,在这里不管站哪个位置都看得一清二楚。」
他对我点点头,好像真有那么一回事。
「我完全没有看到。」他一边说一边对着身旁的空气装腔作势,「我在帮我们家小宝贝洗澡.但我老婆都看到了,她觉得很有趣。」
「她有听到什么吗?」我问他。
他又问她,她回话之后他便对我摇摇头,好像觉得我一定是疯了才会问这种问题。
「太空生物是不会出声的。」他说,「但是太空战斗机的副机长被光炮打身是伤,后来还爬到这里,就在你坐的那个位置上流血过多而死。我们试着救他,但是被光炮打到哪还救得活?礼拜天有医生来把他弄走。」
我点点头。他拖着帆布袋慢慢走开,看他走开后我又绕着桥墩回到原位,盯着路上,开始想着「他老婆」告诉他的故事。这是一份目击证人的供词,虽然没办法说服最高法院,但是就算打死我,我也宁愿相信他──因为开着太空战斗机飞下来,在仓库门口跳舞的可不是法官的哥哥,而是我哥。
※※※
又过了一小时才有动静。我吃了一根棒棒糖,水壶的水也差不多被我喝光了,我只能坐着等待。一辆分量不小的载货卡车从南边开过来,在仓库入口减速,透过望远镜我看到车上挂着沾满尘土的白色长方形车牌──是纽约核发的商用车牌。车子沿着柏油路驶进去后,在第四座仓库的大门口等着,仓库前的那两个家伙把大门打开,示意司机把车开进去,车子进去后又停下,两个家伙在后面关上门。接着司机倒车,到铁卷门边就停车下来,有个守门人爬进卡车,另一个跑进仓库的边门,把铁卷门打开。卡车倒进黑暗的仓库后,铁卷门又被放下,只留下那个来自纽约的司机在前庭的阳光下伸懒腰。我看到的就那么多──从头到尾只花了三十秒的时间,实在没什么精采之处。
我边看边等,卡车在里面待了十八分钟,铁卷门又被打开,守门人把车开出来。铁卷门才露出一个刚好够让卡车通过的小缝,旋即又关上。守门人从驾驶座跳下,他跑到前面去开门的时候,纽约来的那家伙已经重新登上驾驶座,卡车颠颠簸簸开出仓库后便上了郡道,驱车北上。我靠着水泥桥墩,离他经过的地方只有二十码。卡车上了入口网关后便加速离开,汇入了往北的车流之中。
没过多久,另一辆卡车就从出口网关下来,离开那一阵从北方南下的车流。它跟刚刚那一辆无论是外形或大小都很像,而且也都因为在高速公路上奔驰而留下同样的污渍。它一路颠簸,缓缓开往仓库门口,透过望远镜可以看到车上挂的伊利诺伊州车牌。它进仓库的程序跟刚刚一模一样──在大门口停下,把车倒往铁卷门边,开车的人换成守门人,铁卷门打开的幅度只足以让卡车开进黑暗的仓库里,一切如此迅速而有效率,从头到尾又只花了三十秒时间。而且神秘兮兮的:长途跋涉的司机不准进入仓库,必须在外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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