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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蓝调

作者:李查德 时间:2023-01-09 00:39:23 标签:李查德

  伊利诺伊州那辆车甚至更快,只花了十六分钟的时间,卡车司机重新登上驾驶座后就直接往外开,回到高速公路上,我看着他从我附近经过,相隔只有二十码。

  根据我们的推测,这两辆车上面都装着部分的库存伪钞,而且要往北运送,迅速回到大城市里去卸货。到目前为止,我们的理论看来都没错,我也挑不出毛病。

  接下来一个小时都没有动静,第四座仓库关得密不透风,我开始感到无聊了,而且对刚刚那游民的离开感到有点可惜,否则我们还可以聊聊天。接着我看到当天第三辆卡车开进去,透过望远镜看到了加州车牌。这辆脏兮兮的红色卡车也是同型的,从高速公路下来,也是开往最后一间仓库,但是它的行程跟前面两辆不同──它通过大门后并没有换驾驶,卡车直接从铁卷门倒进仓库内,这家伙显然获得授权,可以看到仓库内部的模样。我边等边计时,二十二分钟后铁卷门才打开,卡车开出来后直接穿越层层大门,往高速公路开去。

  我迅速做了一个决定:该行动了,我想要看看卡车里装些什么。所以我爬起来抓着望远镜跟水壶,穿越高架道下方到对面的北向车道,爬上陡峻的边坡,跳过水泥墙,回到那辆老凯迪拉克旁边,放下车盖后回到车上,发动车子沿着路肩开,等车流一出现空档就猛踩油门,加速往北疾驰。

  我猜红色卡车跟我相距大概三、四分钟车程,不会超过这范围。我把一堆车子甩在后面,不断帮这辆老车加速,然后又回到比较快的低速行驶速度。我想我已经弥补了落后的时间,几英里后看到了那辆卡车,于是松了一口气,靠背坐稳,跟它保持三百码车距,两部车中间大概隔了六、七辆车。我坐稳并且让自己放松!根据萝丝可提出的光明烛台理论,我们的目的地会是洛杉矶。

  我们慢慢往北开,时速不会超过五十英里。凯迪拉克的油箱几乎是满的,可能足够带我跑个三百或三百五十英里,在这种慢速行驶的状况下,跑的里程甚至可能更多。加速是很要命的一件事!像这种已经有八年车龄的八汽缸引擎,如果猛踩油门的话,那消耗汽油的速度会比咖啡从咖啡壶倒出来的速度还快,但如果维持慢速运转,就可以撑多一点里程数,甚至有可能多达四百英里,或许可以往西跑到孟菲斯市。

  车子一直开着,那辆脏兮兮的红色卡车因为够大,即使它在我前方三百码也是个显著目标。它绕过亚特兰大市的南边往左转,打算穿越乡间往西走,看来伪钞流通的理论是正确的。借着通过交流道的机会,我把速度放慢,让自己离它远一点,因为我不希望司机怀疑自己遭到跟踪。但是看他变换车道的方式,可以得知他不是一个常常看后照镜的家伙,于是我又跟得稍微近一点。

  红色卡车一直开着,我跟它保持八辆车的距离。时间也一点一滴过去,下午的时间已经耗尽,渐渐接近傍晚,我一边开车一边吃棒棒糖跟喝水充当晚餐。我不知道怎么操作收音机,那收音机是日本制的花稍货,一定是修车厂那家伙换上去的,可能坏掉了。真不知道他怎么处理宾利的车窗,查莉拿回车子后如果发现车窗变成黑色,会不会昏倒?但这不该是她最需要烦恼的事。我们一路继续往前开。

  我们开了几乎四百英里,八小时的车程,出了乔治亚州之后穿越亚拉巴马州,进入密西西比州的东北角,天色已经是一片漆黑。秋阳在我们前方下沉,大家纷纷把车灯打开,虽然我们在黑暗的天色中只开了几个小时,但这一段路程却让我觉得好像一辈子那么久。接着,在午夜之际,红色卡车放慢速度,我发现它在我前方半英里处开进一个卡车休息站──这鬼地方连个名字都没有,只知道它靠近一个叫做摩托的城镇,大概离田纳西州的州界六十英里,离孟菲斯市七十英里。我跟着卡车开进停车场,停得离它远远的。

  我看见司机走下车,是个粗壮的高个儿,虎背熊腰,脖子也粗,一头黑发的三十几岁男人,两只手臂长的像猿猴似的。我知道他是谁:他是克林纳的儿子,那个冷血的疯子。我盯着他,他下车后站在车子旁边,在黑暗中伸懒腰、打呵欠。我一边瞪着他,一边想象上礼拜四晚上他在仓库门口手舞足蹈的模样。

  ※※※

  克林纳小子锁上卡车后,漫步走向休息站,我等了一段时间才跟着他进去。我猜他会直接去厕所,所以我在霓虹灯下的书报摊闲晃,一边盯着大门。他走出来,慢慢步向用餐区,他在一张桌子旁坐下,再度伸展身体,拿起菜单时那副慢条斯理的模样一看就是个纨袴子弟。他来这里享用迟来的晚餐,我猜大概要花个二十五分钟,或许半小时的时间。

  我回到停车场去,想要闯进红色卡车一探究竟,却发现没有可乘之机,一点机会也没有,因为到处都有人走动,两个公路巡警也在那里闲荡着,整个停车场都笼罩在灯光之下。等一下才有机会。

  我走回休息站,钻进一座电话亭,拨电话回马格瑞夫警局,芬雷马上就把电话接起来。我听到他那低沉而带着哈佛味的声音,他就坐在电话旁边等我的消息。

  「你在哪儿啊?」他说。

  「离孟菲斯市不远。」我说,「我看到一辆卡车上货,就一路紧跟着它,有机会我就上车去看他们搞什么鬼。司机是克林纳的儿子。」

  「好。」他说,「皮卡那边也有消息。萝丝可现在很安全,八成睡熟了。他说她要对你传答爱意。」

  「如果有机会的话,帮我说一声,我也爱她。」我说,「保重啊,哈佛佬。」

  「你自己也要保重。」他说完就把电话挂掉。

  我漫步走回凯迪拉克,坐在车上等,半小时后克林纳小子出来了,我看着他走回红色卡车。他用手背擦着嘴巴,看来似乎好好吃了一顿晚餐,时间实在拖了很久。他走出我的视线一分钟后,卡车从我身边经过,从出口的路开出去,但是那小子并没有回高速公路,他左转开进高速公路旁的辅助道路,绕到一间汽车旅馆,看来是要去过夜。

  他直接开到汽车旅馆的一排套房前,把红色卡车停在倒数第二个房间前面,笼罩在柱上大灯的光芒下。他下来后把车锁上,从口袋里掏钥匙出来开房门,进去后把门关上,接着开灯关窗。他早就拿到钥匙了──他没去旅馆办公室,所以一定是在休息站用餐时预约了房间,付钱后就拿到了钥匙,因而花了那么久的时间才出来。

  这样倒是给了我一个难题:我必须进去那辆卡车,我需要取得证据,并且确定办案方向是对的,马上就得确定,距离礼拜天只剩四十八小时了,一堆事情要在礼拜天之前完成。所以,就算那辆卡车被柱子上的灯光笼罩,而且那丧心病狂的克林纳小子就在十英尺之外的汽车旅馆房间里,我还是要闯进去一探究竟──虽然这件事可能会要了我的命。我必须等到有机会再做,等到那小子睡熟了,以免被我行动的各种怪声吵醒。

  我等了半小时,实在不能再等。于是我发动老凯迪拉克,在一片寂静中开动它,汽车内燃机的推杆与活塞都开始活动,引擎发出轰隆隆的噪音。我把车子紧靠着红色卡车停下,车头正对着那小子的房门口,然后从前座的乘客座位下车,站着不动,倾听片刻还是没有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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