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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掩埋的人生

作者:艾伦·艾丝肯斯 时间:2023-01-14 22:26:28 标签:艾伦·艾丝肯斯

  我的皮肤灼热。我在学校学过这个。怎么啦?没错。由于体温过低而垂危的人会感到热并且脱掉他们的衣服。我要死了吗?我需要动,不停地动,让血液流通。我需要站起来。我用手肘撑地,跪了起来。我不再能感觉到它们。我不再能感觉到接触我皮肤的冰冷泥土。我要死了吗?不,我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的腿像新生的马驹一样摇晃,但我站了起来。我在朝哪边跑?我不记得。每个方向似乎都是一样的陌生,一样的未知。我必须动——否则就会死。背后有一阵风,不是吗?我选了个方向,往前走——冷风推着我前进。就我所知,我可能正走回洛克伍德那里。没有关系。被子弹打死比死于体温过低好。

  我又没有看见地面倾斜,从一个陡坡跌下来,像一个装满土豆的麻袋滚落,落在一条车路的中央,两条平行的车辙被卡车轮胎磨光了。看见这条路让我充满决心。我站起身,朝我面对的方向摇摇晃晃地走,我的双腿发软不停打颤,每一步都威胁着要我屈服。当我认为我的身体达到极限,达到差不多只能往前倒这个程度的时候,我看见前面几英尺的地方有闪闪发光的影像。我眨眨眼瞪大眼睛,以为这是我发昏的大脑对我最后的嘲讽。但它又出现了。一片月光穿过乌云洒向地面,像一只瞄准好的剑,反射出狩猎小屋肮脏的窗户玻璃:可能有避难所,也许一条毯子,或者——更好的——一个火炉。

  我在生命的最后关头发现还有一丝我之前根本无法察觉它存在的体力。我拖着缓慢的脚步在那条车道上走。那间小屋有扇金属门,锁着,但是门边的窗户可以轻易地打破。我找到了一块石头,但我的手指是我胳膊末端无用的枝节,于是我用手腕和前臂拿起石头。我用石头和身体去撞玻璃,砸碎了窗户的一个小角。我把手臂从洞口伸进去,试图紧抓住门把手把它扭开。我的手无力地垂在把手边。我离得救如此之近,但如果我进不去,就毫无意义。

  眩晕再次涌遍我全身。我的右腿突然支持不住,我向前倒在小屋窗上,我的左腿努力让我保持直立。我头向后斜,前额撞向窗户,把玻璃撞成碎片,玻璃碎片瀑布般落在地板上。我打掉窗框剩下的玻璃碎片,扑进缺口,落在地板上,落下时玻璃片钩扯着我的肚子。

  我趴在地板上往前爬,清点着新住所里在朦胧月光照射下能看到的东西:一个水槽、一张带四把椅子的牌桌、一张沙发和……一个烧木材的火炉。头奖!猎人们留了一小堆斑克松木柴在炉子边,在那堆木材旁边我找到了一张旧报纸和一个苏打水罐大小的盒子和两根长梗火柴。我用扭曲的手指拿起一根火柴在铸铁炉边擦了一下。颤抖让我把火柴头扔进炉子的力道太大以至于火柴断成了两截,火柴头落入黑暗中。

  “见——见鬼!”自从我被威士忌酒瓶砸中后,这是我说出的第一个词,说出时这声音强烈地刮擦着我疼痛的咽喉。

  我把第二根火柴拿在左手里,把手腕压在我的腹部来让它不再摇晃。我用火柴头碰触炉子的金属,扭动我的身体,让火柴摩擦金属的力量大到点燃它而不断裂。我点燃了火柴边,看着火焰变大。我点燃了报纸的一角,火焰舔着干燥的报纸,很快地爬向我的手,火焰的热量让我得到满足,我像一个乞丐暴饮暴食般消耗着它。

  燃烧的报纸发出的光充满整个小房间,我在柴堆旁边找到了几块松树树皮,把它们堆放在燃烧的报纸上,看着它们烧起来。很快,我就用木材生起了一堆火。树皮点燃了树枝,树枝点燃了木块,几分钟后,我发现自己坐在熊熊燃烧的大火前面,来回转动身体,让身体的每一侧都烤热到疼痛边缘。

  我围绕着假想的烤肉木叉转动,皮肤暖和过来,知觉恢复,身体上的多处伤口也开始发出声音。我的胳膊和脚上布满了切口。我从腹部取下碎玻璃。我肩膀上一块特大的伤痕上仍插着松针。我的脖子上洛克伍德用带子勒过的地方,火辣辣的,提醒我曾离死亡有多近。我解开脚上的胶带把它们放在火上燃烧,血倒回脚趾的裂缝和毛细管。我按摩着腿肚子、胸部和下巴上的肌肉,颤抖的痉挛仍然像钉子一样刺着我。

  关节一暖和到能站起来,我就来到窗边,拿着壁炉拨火棍,查看并倾听道格拉斯·洛克伍德的动静。在森林中奔跑时在我背后追赶的风,大了起来,抽打着格子窗帘,吹动着外面的松树,发出呼啸的响声。听起来不妙,却是天赐良机,因为它会把烟的气味带走,让我的追踪者没法追踪。我没有看见洛克伍德的影子。我没有听见脚步声。他有一把枪,但他不能射击他没找到的东西。我把窗帘塞进窗框,确保它盖住了窗户的每个角落,防止火光渗透到外面。我倾听着、等待着。我可以让洛克伍德进小屋来,如果他想要杀我。现在我已经准备好应付他,将会有一场恶战。

  我在窗户旁边蹲坐了至少一个小时,静听脚步声,看有没有枪管从我打破的窗户的窗帘戳进来。过了一个小时,我开始相信他不会找到这间狩猎小屋来。我偷偷向外张望是否有洛克伍德的迹象时,我看见了气象员预告过的暴风雪,棉花一般大的雪花在风中飘舞,将能见度降到接近于零。洛克伍德现在绝对找不到我。他不会疯狂到暴风雪大作时待在森林里。我把一个沙发垫推入窗框更进一步地封住那个洞口,放弃了监视。

  我四下环顾这间小木屋,一团炽热曼妙的火焰将它点亮。这是一个货车车厢大小的单人房间——没有浴室、没有电、没有电话。水槽旁边,一双齐胸高的钓鱼防水长靴挂在墙上的挂钩上。我跨过碎玻璃走到长靴边,脱掉又湿又冷的蓝色牛仔裤,穿上长靴,把牛仔裤挂在炉子上方的扫帚柄上。我在碗橱找到了两条大毛巾和一把肉片刀。我脱掉衬衣,把它跟牛仔裤挂在一起,把毛巾包在肩上,像围着一条披肩。我拿起刀,用大拇指触摸着它锋利的边缘,把它握在手里,刺进阴影里,在脑中一遍又一遍地刺杀洛克伍德。我有衣服、炉火、沙发和屋顶,感觉像一个国王。我相信我已经逃出来了。我相信我是安全的,远离那个对我说了《圣经》经文后就试图杀死我的疯子。现在,我躺在沙发上,一只手拿着那把肉片刀,另一只手拿着拨火棍,等待着再一次的战斗。

  七

  那天晚上我像睡在屋檐上一样。炉火的每一声噼啪声都会把我从断断续续的睡眠中惊醒,让我去窗口察看是否有洛克伍德的踪影。新的一天来临,暴风雪保持着它的强度,风把雪花吹成了一道炫目的白墙,让一只雪橇犬都会踟蹰不前。曙光初现的时候,我走出屋外,踏进十二英寸的雪里寻找水泵。小屋里有一个带排水管的水槽,但是没有水龙头。我没有找到水泵,于是我在炉子上将一锅雪煮化了。我有足够支撑两三天的木柴,只要我有火,我就能生存下来。

  我换回我的蓝色牛仔裤和衬衣,经过一整晚它们都干了,整个早上我借助阳光查看小屋。猎人们储存了少量吃的东西。我找到了一罐远超过保质期的炖牛肉,一盒意大利面条,一些调料——足够我吃到暴风雪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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