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队的人
当她又要开始重复同样的话题时,金发男人起身说,“小姐,我已经好多年没有喝过这么好的茶了,多谢你的招待。”
“不要客气,”她说,“你听我的劝,不要再卖那些信纸了。现在没有人会用那些纸。都已经过时了。卖些像这位先生卖的——圣诞节店里摆的那些新鲜玩意儿。”
金发男人嘲讽的目光落在那只被称为“圣诞节的新鲜玩意儿”的匕首上。“你往北还是往南走呢?”他问小贩。
“往北,”小贩说。
“那么,拜拜哕。我先走一步。再次谢谢你的茶,小姐。”他随手关上身后的门。五分钟后,小贩也准备告辞。
“如果我是你,就没办法这么悠闲自在地喝茶,”他说,“整条街上有一大堆衣冠楚楚的小伙子,但是也有大半是良莠不齐的流氓。你一个人待在家里,最好小心一点。”
“你是在忌妒刚才的那位金发先生?”她完全不领情,挑衅地说,“你犯不着这样,我根本没有买他的纸。”
“算了算了。”小贩说,带他的一番好意败兴离去。他缓缓往南走,到达大路的交汇口。
碰巧发现金发男人坐在公车亭外的椅子上。
“怎么样?”金发男人以开朗的声音说,“今天过得如何?”
“差强人意,”小贩说,“还算过得去。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也来赶集。没什么好意外的。”他说,目送眼前的巴士扬长而去。“这些女孩怎么这么没大脑!我们大可将她洗劫一空,干掉她,然后当这件事没发生过。”
“我临走前也这么提醒过她,而她竟以为我是在吃你的醋。”
“吃我的醋?她是另有所指。她根本就没买我的纸!”
“她也是这么说的。”
“你卖的可真是些好东西。老板选的?”
“没错。”
“不用想也知道。他真的不是浪得虚名。他找到什么线索了?”
“不知道。”
“我留意到,她并没有被那把刀迷住。”
“的确没有。”小贩不再多说。
金发男人不再作声。“金莺鸟儿!”他说,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两根烟,递一根给他的同事。小贩无意中瞥了香烟的牌子一眼,认出那是洛克莱先生的烟,严肃的脸上露出一抹微笑。
“你这个贼!”他说罢,把烟凑向点燃的火柴。
这桩偷鸡摸狗的小事并没有出现在莫林和辛普森向格兰特作的报告里。辛普森报告中指出洛克莱夫妇之间相处和睦,只是偶尔会有严重的言语冲突。辛普森无法肯定他们互相叫骂是因为洛克莱太太的歇斯底里,还是洛克莱先生对他太太的忍无可忍,女仆没有透露他们之间口角的起因。她听到的只是隔着门传出的声音。最严重的一次冲突是在命案发生的当晚,他们返家之后。那次他们几乎快翻脸。洛克莱太太在命案发生的第二天原本要去约克郡,但是因为心情太恶劣了所以未能成行。接受过警方的讯问后,她和妹妹一同前往东伯恩,住在当地的帕瑞德豪华大饭店。她是那种在受到惊吓或被侵害时会迁怒于人的人,这段时间里她对待仆人的态度不尽情理。她自己手上有点私房钱,所以不愿依靠她先生。
造访98号的莫林引不起伊芙雷太太半点儿兴趣,他根本没有机会打开柳条箱,她的兴趣是什么都不要。柳条箱的盖子半掩着,她的眼神瞄到的第一样东西就是那只匕首。她马上对他投以怀疑的一瞥说,“快滚!”当着他的面关上大门。
“你认为呢?她认出来了?”
莫林没有把握。不过她是看到匕首之后,才关门撵他走。拉穆诺得路的那名女仆过去从未见过那只匕首,这一点他十分肯定。
遣开莫林后,把匕首重新锁人原来的抽屉里,格兰特静坐着沉思了好一会儿。今天真是诸事不顺。逮捕行动落空;他将之归咎于那个令人哭笑不得的诅咒——发现索瑞尔确实有赴美的意图让案情陷入胶着。这么一来,追踪付给拉蒙的223英镑银行券和由匿名朋友寄的25镑的线索就中断了。命案发生至今已经过了七天,这笔钱在命案发生前十天被提出,他们仍在努力追查手中持有的25英镑。
除此之外,他派出去的两名探员也没有带回任何重要的讯息。无计可施之际,他衡量着洛克莱太太和索瑞尔之间的关系。他倾向相信他们的名字被并列在旅客名单上和他们排在同一列队伍里纯属巧合。格兰特刻意提示洛克莱先生没有告诉警方他的妻子即将前往纽约时,他显然吓了一跳。至于伊芙雷太太,她突然转移话题的表现,使她的嫌疑大过她的机智。莫林提到她曾怀疑地看了他一眼。她故意对匕首视若无睹,并以无礼的怒骂应付当下的情势。她可能已经起了疑心。他决定要施几个巧计让伊芙雷太太洗脱共犯之嫌。至于洛克莱夫妇俩,他打算暂时不去打搅他们。警方在尚未搜集到充分的证据时往往也能够顺利破案,然而现在,所掌握的线索不但证据不够充分,而且不利于侦查,所以只好按兵不动。当务之急是他要知道:为什么洛克莱太太明明要去的是国外,而洛克莱先生却告诉女仆说她即将前往约克郡?电话铃嗡嗡作响,格兰特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接话筒时急切的心情。是威廉斯。
“我们盯上他了,长官。你要过来,还是我们继续监视?”
“在哪里?”威廉斯向他禀报。“你掌控了所有的出入口吗?万一真的动手,你确定不会出任何纰漏?”
“当然不会,长官。我们立刻就去逮他。”
“半个小时后,在布莱辛顿路艾克巷出口跟我会合。”
格兰特与他的手下会合,询问他们细节。手下逐一报告,威廉斯在一旁补充。他们是通过房屋中介找到他们要找的人。命案发生前三天,拉蒙向人租赁了一套顶层带家具的二居室公寓,他们确定他是在命案发生当天早上搬进去的。
太好了。格兰特暗自喝彩,这就与伊芙雷太太的话相吻合了。“他是用什么名字登记的?”他问。
“用他的本名。”威廉斯说。
“什么!用他的本名?”格兰特不可置信地重复了一遍他的话,然后不发一语,顿感茫然失措。“你们做得很好,威廉斯。现在就去逮他下来。他现在是只惊弓之鸟吧?”
“的确是,”威廉斯强调,“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表示见到此人出入。他大概吓破胆了,我们行动吧,长官。
从露台往上算,在这栋房子的第四层。“
“好极了,”格兰特说,“你我两个打前锋,你藏把枪在口袋里。准备好了,出发吧。”
他们没有大门钥匙,三楼显然没有门铃。(英国的房子第一层叫做groundfloor,三楼相当于一般所称的四楼。)他们按了好久的门铃,直到一楼的住户嘀嘀咕咕抱怨出来开门,他们才得以进入。格兰特心里燃起最后一道光亮,他们顺着老旧的阶梯拾级而上,,总算到了最后的紧要关头。无须待在原地兜圈子打转。他就将面对黎凡特人,在史翠德有一面之缘的人,从背后捅了索瑞尔一刀的人。他在黑暗中急促地敲门。房门里面听起来似乎空无一人,毫无反应。格兰特又敲,还是没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