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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队的人

作者:[英]约瑟芬·铁伊 时间:2023-04-12 10:27:27 标签:[英]约瑟芬·铁伊

  格兰特被安排坐在迪摩小姐旁边的位子,正对着拉蒙。牧师介绍的时候,拉蒙向格兰特微微点头示意,并无失态的表现。他纹丝不动地坐着,然后安静地起身去拿东西。他坐下时,格兰特注意到一件事,让他心里突地为之一震。拉蒙放在盘中的杯子方向错了。这个人是左撇子。

  “我很高兴你们没有等我,爱格尼丝,”罗更先生打开清朗的嗓音说,“我本来以为你们会等我。我走过了那座摇晃的桥,绕道河的对岸回来。今天的黄昏真美。”

  他的外甥女说:“我们很高兴你带格兰特先生回来,这样刚好凑成奇数,我们就可以进行投票了。我们曾经争执混血儿究竟是好是坏。我指的不是黑人和白人,而是不同语系的白人。我母亲说血统纯正的人种最优秀,当然,她这么说是因为她是如假包换的高地人,渊源直可追溯至创世纪的洪水时期。罗更家是麦坎南族人,从来就没有一个麦坎南男人没有自己的船。我的父亲生长于苏格兰和英格兰交界地带,祖母算是英国人,拉尔先生的祖母是意大利人,大家都各持己见。现在,罗勃舅舅无疑是站在我母亲那一边,身为一个血统纯正的高地人,他拥有这个纯正所有的冥顽不灵和这族人讨厌的自豪。所以我们找你加入我们的讨论,你的祖先该不会也是穿格子纹呢的吧。”

  格兰特坦白说,他认为混血儿比血统纯正的人更受重视。所以说,混血儿到今天还能存在。混血使人类变得更多元化,不再仅限于几项单一的特质,这是件好事。混血儿多半聪明机伶多才多艺,甚至心胸宽阔,对人体贴关怀。总之,他认同迪摩小姐及——拉尔——先生的观点。

  原本只是轻松的闲聊,格兰特大感讶异罗更先生竟激烈又认真地反驳他的话。高地人的血液蛊惑着他,他以此和西欧大多数的国家做比较,证明其他国家受到的遗害。

  直到茶喝完时,格兰特才发现一件很可笑的事,罗更先生这辈子居然没有走出过高地一步。到低地去还只是因为三十年前的神职人员训练,他根本就不知道有什么其他的国家。善解人意的迪摩小姐适时接话,打断他的高论,缓和了这段争议。格兰特担纲罗更希腊合唱团中的一角(宗教庆典或戏剧表演中的合唱团,在古希腊的悲剧中,他们扮演兴高采烈的观隶,借以说明戏剧的过程和诠释戏剧的主题,与演员产生共鸣。),他让自己的思绪专心针对拉蒙。

  黎凡特人开始表现得比较自然一点。他出于个人的敌意正眼迎视格兰特的目光,旁的事全无法引起他的注意。

  他无意掩饰他大拇指上的伤疤,尽管他已经知道格兰特看出他泄露秘密的杯子,该死的证据。他显然在盘算着这出正在上演的好戏。走着瞧吧,等时机到了,他就会乖乖就范。格兰特终于看到他眼里闪动敌意的凶光。逮捕个胆小鬼不是什么好差事。办案人员一刀砍了他的脚胫都比用刑具紧夹他膝盖来得干净利落。此时此刻,根本就不须动用到膝盖夹。

  面对着这个男人,有一件事教格兰特不得不狠下心:在他留宿的短短三天时间里,似乎就已经赢得了迪摩小姐的青睐。他用飞快的浅笑回应她,他眼光停留在迪摩小姐身上的时间多过席间其他人。迪摩小姐看起来是个很会照顾自己的女孩——她像所有的红发女孩一样机伶聪慧——所以不嫌弃缺乏男子气概的拉蒙。拉蒙是否是想找一个盟友?一个正在亡命天涯的杀人凶手通常没什么兴趣和人谈情说爱——尤其他对犯罪根本不在行。这就是机会主义者的卑鄙与无情。好吧,他不可能有机会达到目的的。格兰特静观其变。他重新加入谈话,品尝牧师宅五点半午茶中的主食炸鱿鱼,黎凡特人也吃了,格兰特好奇地想拉蒙怎么吞咽得下每一口食物?他在意吗,还是他觉得一切都过去了?他难道真的无耻到认为“你难道不这么想吗,格兰特先生?”他是虚张声势还是胸有成竹?他的手很稳——杀了他好友的那只细长黝黑的手——他在这席谈话中并未刻意回避他应该扮演的角色。对其他的人而言,现在坐在这里的男子和午餐时坐在同一个位置的男子并没有两样。

  黎凡特人这一点做得太高明了。

  茶喝完后,他们准备抽烟,格兰特向迪摩小姐奉上一根烟。她故作害怕地扬起她的眉毛。

  “亲爱的先生,”她说,“这里是牧师会馆。如果你想出去走走,到河边的石头上坐坐,我可以奉陪,但在这屋顶下可不成。”

  “在这屋顶下”这话显然别具深意,她的舅舅假装没听到。

  “这真的是让我受宠若惊,”格兰特说,“只是,现在时间已经晚了,我还得走回葛宁村。我想我现在最好动身了。很感激各位让我度过一个愉快的下午。也许,拉尔先生愿意陪我走一小段路?反正还早,天气又很好。”

  “没问题,”黎凡特人说,比他早一步走向门厅。格兰特怕拉蒙一走了之,匆匆向主人道别。然后他看到拉蒙静静地在门厅穿他早上穿的旧军用外套。迪摩小姐跟着她的舅舅出来,在宅院前目送他们离去。格兰特一度担心她会追上来要与他们同行。也许是拉蒙转身背对着她的坚持让她却步。她若无其事地对他说:“你也不想自己一个人回来吧?”他不答腔,明知她还站在那里,头也不回。这只意味着一点:他不要她同行,她最好识相地闭上自己的嘴。格兰特默不作声,要是能够避免的话,他不愿让一个歇斯底里的女人蹦这浑水。走出大门,两名男子转身向站在门口的两人致意。格兰特戴上他的旧软呢帽时,看到拉蒙致意,于是也脱下无边帽,跟着他回礼。除此之外,格兰特还真不知道有哪些其他的姿势可以表示道别的诚挚。

  他们一语不发地朝前段的上坡小路走,直到远离房子所能看见的距离,驻足在通往山上的公路路段和沿着河通往田地那条小径的岔口,格兰特说:“我想,你该知道我要你做什么,拉蒙?”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拉蒙说,迎面看着他。

  “我是从苏格兰场来的格兰特探长,我有搜捕令可以逮捕13日晚上在沃芬顿队伍里杀了索瑞尔的凶手,就是你。我得警告你,任何你说的话,都会是法庭上的呈堂证供。我要确定你没有携带武器。能否麻烦你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一下,让我搜身?”

  “你弄错了,探长。”男人说,“我说我愿意陪你走一段路,不过我可没说走多远,恕我只送到这里。”他抽出插在口袋里的左手,格兰特惟恐是支左轮,在他出手的霎那,格兰特急忙举起双手。虽然他本能地闭上眼,还是看到拉蒙拿出的是牧师会馆下午茶桌上蓝色的茶杯纸垫。尴尬之余,他半睁半闭着眼睛,假装咳嗽打喷嚏,却只听到田埂上飞快离去的脚步声,他马上集中注意,辨识声音的方位,待他分辨清楚要追上去,已经过了两分钟。史翠德那晚的记忆向他袭来,他决定急起直追。没有人——即便是像黎凡特人这般身手矫捷的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跑得了多远。他的活动范围受限于精力耗尽的临界。他一定是沿着某条路逃,黎凡特人虽然顺利逃脱,但等他最后筋疲力尽时,终究还是被困在乡间里。没错,他够狡猾,对这点一定心知肚明。因此,最有可能的情况就是故伎重施,重耍在史翠德那晚的诡计;躲起来,等到天色全暗,能够安全的行动时,再来个名符其实的大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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