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队的人
格兰特想,这么一来,黎凡特人应该会站在较高的地势以方便掌握情况。远处几英里的地方,一条细窄的涓流从山上流下来。溪谷不足以挡住他直立的身躯,但是,如果他弯下身,它绝对可以遮蔽他沿着荒地爬上山头的行动。他锐利的双眼迅速朝眼力所及的四周环顾。他就着小峡谷,弯下身子,往上攀爬,每爬行几码就停下来,确定视野内没有任何动静,自己尚未暴露行迹。继续爬行,峡谷被桦树阻隔,更远处,峡谷贯入稀疏地散布着几株桦树的一片小台地。在黄昏绿晕的暮霭中,桦树尚未被黑暗吞噬,从台地放眼望去一览无遗,格兰特决定放手一搏。他小心翼翼地从溪边的沙岸起身,朝台地那片稀疏的草坪走去。越过草坪走到山腹前仅几码的茂密的扫帚树边缘。地理位置的优势让他得以侦查眼下整座山谷,只除了他右侧的那块石板被一堆乡间四处可见的柴薪遮住。看到这堆柴薪让他安心不少。柴薪对拉蒙来说,就如同贝德福街对街的店门,他毫不怀疑地确定拉蒙现在就藏在那里,等着格兰特从马路某处叫唤他。让他好生不解的是:拉蒙究竟是打算搭巴士还是计程车。除了等待黑夜来临之外,他迫切需要的是什么?他一定很清楚,如果他等到天黑,格兰特将会发布警报。天色就要暗了下来。他该不该放弃自己的藏身之处,向拉蒙发出警告?拉蒙就是想要他这么做吗?他若是放弃继续监视,回去寻求救兵,这么做是否正中拉蒙的下怀?他希望自己能够设身处地——以识破拉蒙的诡计。他越想越相信拉蒙算好他会折返寻求援助。显然他没别的路可走。他已经给了拉蒙一次开溜的机会,是他自己没有好好把握机会,从现在的处境看来,他是在做无谓的挣扎。无疑的,接下来,他料想探长已经吓得手忙脚乱,无暇念及他或其他人的感受,决定回去找救兵继续他的逮捕行动。一定是这样子,格兰特决定停留在原处,继续监视乡间的动静。
他藏身在充满湿气、萧瑟的桦树丛间好一阵子,眺望部分被树叶覆盖的溪谷。车子的煞车一度从他的左侧下山的公路尖声擦过,不久他看到车子经过村前那座桥,像只黑色的小蜘蛛一路爬到卡耳尼许旅馆后方,消失在北上的滨海公路。遥远的山头传来山羊的叫声,晚归的云雀在太阳还垂挂在山腰的天空中引吭高歌。除了潺潺水流,溪谷里没有任何动静。慢慢的,北方的天光逐渐开始隐没。有动静了,在河流的下方。不消说,那是河流水面上忽隐忽现的粼粼波光在流连。然而,那并非河水,是别的东西正在移动。他屏住呼息伺机行动,心脏压在草坪上,耳朵里听到自己脉搏跳动的频率。他必须稍安勿躁,但瞬间他清楚看到他想见的。他的猎物从河边一块十二英尺的巨石后溜了出来,消失在河的对岸底下。格兰特依然耐心守候。
他是想到平地上来吗?还是他正盘算要到哪里去?心情焦虑不安的格兰特,意识到自己正很可笑地耽溺于观看无自我意识的野生动物忙自己的事——大多数人在窥探时心里都会有那种痒痒的感觉。此时他朝河的下游缓缓前进,为了要确定拉蒙并非按兵不动。拉蒙成功地伪装成一名村民人,朝某处前进。他曾上过战场——格兰特差点忘了,拉蒙这个年纪多半曾经服过兵役。他或许熟知所有该知道的掩护技能。第二次,格兰特什么也没看到——那纯粹是自己蠢动的意识。如果拉蒙从岩石闪到河对岸隐蔽处的身手比直接现身在空地上更利落,之前他可能眼花没看清楚。
没有更进一步的行动,格兰特想起,河的左岸几乎可以说是最佳的藏身之处。该是他弃守高台上的席位,走下竞技场搏斗的时候了。拉蒙打算怎么做呢?从他现在的位置来看,他可以在十五分钟之内重回牧师会馆。那里是他预定的目的地吗?他打算藉此激起眼光甚高的迪摩小姐的侧隐之心吗?这个主意倒不坏。不过,换成格兰特,要是他是拉蒙,勘查情势后要回去找救兵,牧师会馆无论如何都是最后的选择。
格兰特相信自己想得没错,再度尽可能快速地爬下溪谷,保持隐蔽不被发现。他不假思索重返荒芜的小径,暗自期许这么做是对的。河流和他之间有一段延展开的荒地,遍地鹅卵石,但都不足以挡住比兔子大的东西,远处的柴薪堆掩护拉蒙,在趁他不注意时逃到河里去了。这么一来,现在干脆回去准备发布警报吧?他要逮捕的犯人是否已经被牧师的外甥女窝藏起来了呢?向第三者求救,有何不可?他愤然反问自己:如果她真的窝藏他,她就要自行承担所有的后果。但是目前仍不须打草惊蛇,他克制着自己。他得弄清楚,拉蒙是不是真要回牧师会馆,再跟踪他,当场逮他个正着。
这样似乎比较明智,格兰特为了不让其他在河的下游、和拉蒙距离一样远的人看见他,快步穿过那一小段荒地。他想涉水渡河,跟着拉蒙到河床上继续监视他。他不想让他的犯人跑了,他要等他回到牧师会馆,他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轻取囊中之物。他若趁机冒险过河,可以就近监视拉蒙到了对面岸上的活动,必要时才能同步行动。
他若真追得上他,拉蒙绝对不会察觉到有人在跟踪他。他看着湍急的水流。时间宝贵,这个节骨眼上,就算全身弄湿了又怎么样。他咬紧牙关心一横,纵身潜人冰凉的水里,以舍命追逐的狂热栽进洪流之中。在河水被两块巨石分成三道水流处格兰特选择了一个定点,假如他能够顺利地接近第一块巨石,就能够攀住第二块巨石,跳到岸上去。就算跳不上岸也不要紧,只要他的手能够到河岸就行了。他要强行渡河。他往后退了一两步,目测他与第一块巨石间的距离。第一块巨石比第二块来得平坦,可以当成渡口,第二块形状较尖,用来做掩护。口中喃喃祷念着,他开始朝目标跋涉,感觉踩在石头上的靴子趾端有点打滑,他稳住脚步,却发觉脚下的石头斜向黑色的水坑,他只得往前一跳。明知从滑溜的石头跳跃会缺乏抓地力,但他还是顺利跳到了第二块石头的边缘,他感觉到自己拽在河岸的手离腰部很远。感谢上帝,他上气不接下气地爬上岸,匆忙拧干湿重的斜纹呢裤,以免水的重量妨碍他在高地上的行动。荒原里看不见一样诡异的事物。草坪上的枯草在他脚下变成一摊泥泞,干枯的黑莓固执地粘附在他被浸湿的呢裤上,等他挨近河岸的边缘时,已经被遮蔽着他的桦树树枝打得浑身红肿,还一脚踏进石楠窟窿踩个空。
他没好气地想着,这哪里是擒拿罪犯的行动,简直就是在演一出音乐舞台剧。气喘吁吁地他走到河流改道的位置,跳入水中继续侦查。他发现了他的猎物在离牧师会馆五码远的地方,小心缓慢地移动。格兰特脑中萌生一个念头,追捕者经过精心计划终于在户外攫取到猎物的那一刹那快感就要来临了。要不了太久的。瞬时,拉蒙转进清朗晨间有说有笑地穿过的那道矮小后门。他,格兰特,从桦木丛后现身,尽可能以两倍快的速度从河边的小径往下窜。他口袋里有一把自动手枪和两副手铐,现在终于要派上用场了——如果有必要的话,全都用得上。他的犯人未持枪械,从茶几上顺手牵羊的纸制杯垫也扔掉了,他不再具有威胁性。此时此刻,他也顾不了任何人的感受——只除了他自己的。就算会把这条街所有的女人都吓得歇斯底里——他也在所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