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鸣之书
“这样啊,那下次可要小心火。”珀利温卷起衣袖找到手臂上的一片疤痕说,“我也被烧伤过,伤口在这里。晚上躺在篝火旁睡着的时候有根烧着的木头滚过来把衣服点燃了。然后我就被烫醒,跑着跳进附近的河里。”
他让夏路尔摸摸自己烧伤的疤痕。夏路尔有些犹豫,珀利温没有强迫他,只是露着伤口在行李中翻找了一会儿,找到一个手掌大小、青绿色的玻璃瓶。
“虽然烧伤已经好了很久,可有时还会感到莫名的灼痛,对不对?”
夏路尔点点头。
“我这里有涂抹在皮肤上就会感觉很凉快的药。”他打开瓶盖,从里面挖出一点透明的药膏。夏路尔突然感到脸颊一凉,不由得吃惊后退。
“像不像冰一样冷,伤口发烫的时候抹一点会很舒服。据说是用长在恩塔高原上的晶草磨碎做的,治疗烧伤很有效哦。”珀利温盖好盖子,把玻璃瓶放在夏路尔手中说,“送给你吧,不收你钱了。”
他若无其事,不是装出来的讨好和亲近。夏路尔拿着玻璃瓶,轻轻抹掉泥地上的痕迹,重新写了一句“谢谢”。
珀利温没有问他是如何烧伤的,也没有问他为什么不会说话,更没有旁敲侧击打听他们的来历。面对夏路尔惨不忍睹的伤痕,这家伙非但不惊讶,还拿出自己同样的经历说笑。
赫路弥斯陷入沉思,珀利温又对夏路尔说:“受一次伤要花好多钱才能治好,还得修养很久,如果是被别人弄伤也没办法,自己可要小心点,别像我一样干出睡着了被火烧醒的傻事。玻璃瓶容易摔碎,要和软的东西放在一起。”
夏路尔又点了点头。
赫路弥斯捧着水囊从树后走过来,夏路尔就把装着冰凉药的玻璃瓶给他。
“谢谢。”赫路弥斯向珀利温道谢。
“你弟弟已经谢过了。”珀利温说,“他是个有礼貌的好孩子,举止也很得体。”
“他只是个普通的孩子。”
珀利温耸肩说:“现在算得上不普通的孩子只有聆王了吧,毕竟除了王子公主,谁的孩子也值不了一千金王。”
“你对赏金有兴趣了?”
“抢赏金的人太多,我巴不得他们都去抢,这样就会有大把找不到保镖的雇主让我选。”珀利温说,“等到了石湾城,我打算挑几个要去东洲或者兰里的宝石商人,一次接几宗买卖能赚不少钱。”
“那不是很危险?”
“总比和整个大陆的佣兵抢那一千金王安全,到时会打得头破血流吧。”
“你怕死吗?”
“为什么不怕,难道你不怕?”
“我以为像你这样的人都不怕死,钱比命重要。”
“没有命还要钱干什么?”珀利温慵懒地躺在行李上,双手掰着烤热的面包,目光却望着赫路弥斯说,“你们想雇佣我也可以哦,我会给你比较便宜的价格,毕竟你们看起来也很拮据。到了石湾城,你们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
他们聊天时,夏路尔一直安安静静地坐在赫路弥斯身边,赫路弥斯也下意识地握着他的手。每每遇到危险,夏路尔总是勇敢地挺身而出,一旦回归于日常却又像个腼腆少年一样依赖身边的人。赫路弥斯越来越难说服自己以保护者自居,他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做好。除了能给夏路尔一些心灵上的抚慰之外,他羸弱无能,懊恼又羞愧。
“你去过石湾城吗?”赫路弥斯试探着问珀利温。
“去过几次,都是受雇委托的任务。罗南出产宝石,来往的商人不少,而且比起这些丝绸布料,珠宝更讨人喜欢,所以沿途的风险也大了很多。”珀利温说,“你们在那里有认识的人吗?”
“没有,但我们想在罗南找个定居的地方。”
“罗南人身材高挑,眼睛也像宝石一样清透,不论男女都十分剽悍,外乡人在那里很容易被认出来。而且罗南很热,要说繁华和适宜居住,还是科雷利特或者东洲比较好吧。”
“我们想找个安静些的地方,太繁华未必是好事。”
他是不是说得太多了?
赫路弥斯被珀利温对待夏路尔的态度触动,不知不觉间说出藏在心里的计划。珀利温嘴里塞满热面包,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对正在喂马的伙计喊:“罗米,你记得戴曼老爷喝醉时说过要把石湾城的一间屋子送给我吗?”
“我记得。”
“你觉得他说的是不是真的?”
“我看不假,老爷虽然喝醉了,但从来不会乱给别人东西。”罗米笑嘻嘻地说,“那间屋子我去过,听说闹鬼呢。”
第107章 神女与枯骨
“怪不得。”珀利温恍然大悟,“闹鬼的屋子可不好住。”
“据说有个妓女死在里面,尸体惨不忍睹,一到晚上就会听到女人的尖叫和哭声。”
“你听到了吗?”
“没有,我是白天去的。”罗米说,“屋子在偏僻的长街尽头,少有人靠近,老爷和夫人自己不敢住,本来打算租给来往商客存放货物,可是也没人敢去守夜。”
珀利温转头问赫路弥斯:“你怕鬼吗?”
说实话,赫路弥斯很少会想到鬼怪。在纳鲁斯的神殿中,人们认为自己沐浴在女神的圣光下,一切鬼祟都不存在,况且从来也没听过神殿闹鬼的传闻。
鬼神之间是相对的,既然他已渐渐遗忘神的存在,当然也不相信世上有鬼。
珀利温说:“如果戴曼的夫人也愿意把闹鬼的屋子给我,你们可以去那里暂住,不过后果怎样我可不保证,没准真会有女鬼在半夜跑出来哭闹。”
“我不怕鬼。”赫路弥斯说,“我们……只会在石湾城住一阵子。”
“哦,你不喜欢热闹可以去北方的恩塔,那里比罗南还人烟稀少,很多城镇和村落只有几户人家,商人也很少去那么冷的地方做生意,不过有勇气去的能把南方产的便宜货卖出大价钱。”
“恩塔旁边就是幽地了。”赫路弥斯五味杂陈地说。那曾是他无限向往的圣地,亦是此刻和夏路尔避之不及的地方。如果没有古都神殿,清冷的北方确实是避世而居的好地方。然而几千年来,神圣殿堂屹立不倒,即使远在千里之外,只要凭借想象似乎就能看到那恢宏的高塔和庄严神像。这一切让赫路弥斯胸中窒碍难以呼吸,可不知为什么,有一刻,他的内心又升起一个奇怪的念头,想冒险去神殿一窥究竟,想爬上最高的神台去触摸远古女神的雕像。
那也是石头吗?
他不知不觉地摇了摇头,发出一声连自己都没有觉察的轻叹。
“怎么?你不喜欢冷的地方?”珀利温问。
“我不喜欢神殿。”
“我也不喜欢。我只去过一次神殿,因为路过时听到祭司们在吟唱圣歌。”珀利温拍掉手中的面包屑,又抖了抖身上的衣服,接着说,“我就进去了,那里供奉的除了万物女神还有商人与旅者的庇护神妮摩拉。商业之神的神殿向四方敞开,无论何时都能去敬拜。不过当我想离开时,一个身穿白袍的人拦住了我的去路。他问我要一个银币,坚持说是敬献给妮摩拉女神的,商业之神须以金钱供奉,女神必将保佑我旅途顺遂、财运亨通。”
“那你有没有给他银币?”赫路弥斯知道一些祭司会偷偷问信徒要钱,他和哈里布都只是假作不见罢了。信徒们愿意为自己的神祇付出,花钱是最简单的方法。
“没有啊,女神要银币干什么?”珀利温说,“我给祭司看了我的剑,他就退开让我走了。不过他好意提醒我小心旅途中的不幸,留意死神与危险常伴左右。真是个体贴的好人。”
赫路弥斯忍不住笑起来,他还没听说哪个祭司在进出神殿的人那里碰过壁,毕竟不信神的莽汉不会进来祈祷膜拜,真正的信徒又对他们言听计从,珀利温这样家伙难得一见。